关于加大对失独家庭扶助关爱的建议

2016-12-16 02:21:0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97号

案由:关于加大对失独家庭扶助关爱的建议

提出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独生子女家庭对我国控制人口总量,做出了特殊贡献。研究表明,计划生育使中国人口数量缩减了约4亿,将“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而随着“单独”二胎的放开,一个特殊的群体——失独家庭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媒体估算,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据《扬子晚报》等媒体估算,全国失独家庭达到上千万。有报道称,广东失独家庭接近十万。

失独之殇:“此生余悲,无处安放”。怕生病、怕过节、怕孤独,是摆在全社会面前一个沉甸甸的民生问号。一是精神慰藉难度大,他们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心里脆弱敏感。二是物质救助力度小。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2013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扶助金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相对于物价的飞涨,这一标准仍有差距。三是导致婚姻家庭不稳定。三角形状的中国独生子女家庭结构,本身支点就太过集中,失独现象一旦出现,就会造成家庭整体的结构性瓦解。部分丧子家庭的夫妻,遇到情感刺激的时候,产生互相抱怨,导致婚姻解体的情况不在少数。

办法:

  一、尽快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我省失独家庭的资料不够完善,一些数据也语焉不详,没有权威的出处。建议尽快完善失独家庭的登记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失独家庭的情况调查,包括人数、地域分布等,了解他们的困难与诉求,整理出一个基本的档案资料,建立失独家庭信息数据库,这是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基础。

  二、尽早建立关怀专项基金。“养儿防老”这句俗语最核心的其实是经济问题。据了解,2012年我省收取社会抚养费达14.56亿。可考虑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用以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同时,目前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助标准偏低,要考虑相应提高,增强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

  三、建立完善失独制度保障。应通过立法保障、强化养老保障等方式,确保“失独家庭”后续生活。将失独家庭成员纳入社会特殊保障群体,完善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重建失独家庭的精神家园,扶持社会组织形成社会支持力量。应出台政策对“失独者”建立抚恤、养老、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等专项安抚制度,解决“失独者”养老和医疗困难,舒缓精神负担。在医疗保障上,对失独后不能再生育的夫妇进行“特扶”:门诊、急诊自付减半,减免大病和住院医疗的个人支付部分,减轻今后可能出现的累积大额医疗费用。

四、重视做好心灵关爱工作。一般情况下,失独家庭经济方面的问题并非最主要的问题,精神和心理上的坎更难过。建立起常态化的失独家庭精神救助机制。可以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关爱活动,建立公益交流论坛,使有相同经历的家庭能够彼此鼓励,携手走出阴影。基层社区、村级组织等则应建立失独家庭日常关爱工作机制,为失独者提供心理关怀。建立专门属于失独家庭的养老院或者活动中心,这样既解决了进养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免于他们受到心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