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16)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以产业化和全民动员的布局
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人口数量急剧膨胀,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物质消费量剧增的同时,垃圾产生量激增。目前我国的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超过70亿吨,每年还在以接近10%的速度增加。目前,垃圾处理问题同样给我省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已是迫在眉睫。从垃圾处理技术发展趋势来看,卫生填埋仍是主要方式,堆肥处理萎缩,焚烧发电快速发展。在未来一段时间,填埋、堆肥和焚烧发电三种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将会长期并存,垃圾焚烧发电将是今后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向。但仅靠垃圾焚烧发电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处理垃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垃圾处理要做到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另一方面需要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目前我省垃圾产生量巨大,垃圾处理产业化程度不高。同时人们对进行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尚未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我省在垃圾处理产业化方面和垃圾分类存在如下问题:
(一)城市垃圾处理基本上沿用旧有体制模式,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程度不高,阻碍了垃圾处理产业化运作。目前我省垃圾处理除个别业务承包给公司外,主要还是由政府和公共部门统包统揽,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益性服务业。城市垃圾处理存在投资不足、服务质量差、体制不完善、城乡差别大等一系列问题。垃圾处理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给城市管理带来压力。
(二)垃圾处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阻碍优质企业进入城市垃圾处理领域并影响了相关行业发展。由于缺乏相关的鼓励和优惠政策,随着城市的发展,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正处于萎缩状态。这严重影响了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不利于垃圾的资源化。目前我省虽建立了相关的法规,但多是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可行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影响了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
(三)技术不够先进,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缓慢。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最终处理,这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先进的技术来发挥作用。目前,垃圾处理企业的技术普遍不高,加上分散的市场机会阻碍了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
(四)全社会没有形成“先减量再分类”的理念。我省垃圾增量的原因之一是在宣传上局限于垃圾分类,没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倡导垃圾源头减量。同时在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上缺乏垃圾减量的处理措施。
(五)人们对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垃圾分类后处理措施不当。一些居民对垃圾循环利用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相应的知识,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垃圾分类后,处理措施不当。有些地方垃圾分类后仍然出现垃圾混合收集、混合分类和混合处理的情况。导致前期分类工作前功尽弃,挫伤了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
为此,建议:
(一)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议改变现时管理体制上政企合一的僵化格局,实行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垃圾管理体系。
1.改革垃圾处理体制,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实现管理体制转变为企业管理体制,并采取入股、兼并、合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垃圾处理公司,环卫部门回归其职能本位,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垃圾处理产业化。
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逐步建立城市垃圾经营许可证制度,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由具有垃圾经营资格的单位负责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最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解决当前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制定垃圾处理行业优惠政策,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我省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省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尚未建立,垃圾处理补贴和政府公共财政补贴无法落实到位,垃圾处理产业链条上各方利益如何补偿、社会成本如何分摊,缺乏明确界定,垃圾处理企业从业积极性受到影响。建议健全垃圾处理利益补偿机制,通过多种手段,从税收、信贷、征地到用电,对从事垃圾处理企业和回收利用企业给予支持。按照“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法规体系。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例如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在体系的全面性方面,现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很少涉及到垃圾分类回收等方面的内容。一些城市虽然制定了有关垃圾分类回收的规范性文件,但是并没有上升到立法高度。此外,现行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也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亟需建立一个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体系。
(三)培育垃圾处理产业链,加强科技研究和引进先进技术,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坚持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为广东垃圾处理产业链进行规划设计,促使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交易、废品回收、检查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协调发展。建立垃圾处理科技园区,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同时引进国外及台湾地区的先进技术。台湾地区在资源回收、开发利用等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完善的处理体系和监管体系,技术上也比较先进。如引进台资企业先进的处理技术,也可带动整个行业发展。此外,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垃圾管理体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城市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加大“先减量再分类”理念的宣传力度,在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上做到垃圾减量。一方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认识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性。安排社工和志愿者在居民区引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另一方面限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过渡包装、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提倡节约办公用纸、不使用一次性杯,在食堂提倡光盘行动等。在平面媒体、新媒体上多投放有关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的公益广告,让全民形成共识。
(五)妥善地安排垃圾分类回收,合理地布局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对参与垃圾分类的家庭每月每户返还一定金额的垃圾处理费,对违规的企业、用户加大处罚力度等。在分类政策宣传到设施设置上发挥物管公司作用,小区垃圾分类站设计要较人性化,设水龙头便于居民清洗垃圾桶,小区清洁工人注意保持垃圾分类点的整洁干净。在餐厨垃圾回收上,对每区从事酒楼餐厅厨余垃圾回收企业,严格限制,一方面加强执法,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给予交纳单位一定的补贴,最终基本实现餐厨垃圾的有效回收和处理。此外要合理地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小区设置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终端机,实现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其余的厨余垃圾会统一运到集中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型垃圾处理设施的由企业出资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化管理,能提高管理效率。最后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垃圾运输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