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64)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以农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让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农产品的建议
一、我省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结合我省编制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契机,以农业园区为载体发展生态农业,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保障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1990年以后,我省生态农业示范建设由小规模试点向面上推进,已建立3个国家级、10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以及880个县级以下生态农业示范点,生态农业覆盖面积约70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90%。但随着我省城镇化加速推进和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在我省许多地区,由于对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生态农业建设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导致生态农业园区的发展进展缓慢,主要问题表现为:
(一)农业生态环境的宏观管理不规范,农业资源尤其是土地浪费严重,农业生态环境仍呈不断恶化趋势。例如,毁林毁草开荒,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土地沙化、土壤肥力下降、水土流失加剧;水体和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化肥使用量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安全限值;农药的年使用量较大,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农用地膜、禽畜养殖废弃物等固体废弃物造成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同时,对农业发展的基础环境保护监督不足,投入不足。
(二)生态农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并且较为分散,示范辐射范围有限,小规模的农户家庭经营模式的利润和收益难以在现有模式下得到大的提升。无论是家庭农场还是企业化农场,都是把分散的土地或者资源集中利用,形成一些所谓的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基本农田改造中的“小改大”也只是为了方便机械化作业,没有重视改善农田肥力等生态问题。
(三)部门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农户之间的利益协调尚缺乏有效的机制,农产品安全监管服务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体系架构,农产品安全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不高,以及目前基层农技人员队伍也不够稳定,未有效实现从数量农业到质量农业的转变。一些地方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噱头中盲目上马各种所谓的特色农业,各种农业示范片、示范县层次不一,良莠不齐。
二、 进一步推进我省生态农业发展,让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农产品的建议
生态农业建设的成败关系着我省整个生态文明建设,政府部门应将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民居建设规划相配套,制定地区生态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发挥粤东西北地区特色资源优势,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地探索推广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新模式。
(一)加快现有农业体制、机制创新体系建设,完善法规、政策及相关技术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生态农业相关法规、政策及相关技术体系评价指标中,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以生态环境保护监控为基础,注重区域特色,对生态农业采取积极支持政策。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大力推广优质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基地建设项目、退耕还林(草)及其后续产业开发示范项目、喀斯特山区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示范项目、天然林保育及人工林培育与经营示范项目、水土保持与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示范项目等;另一方面,加大对生态农业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环境保护与监测等项目的投资力度,并且积极争取国家发展生态农业的专项资金,完善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发展生态农业企业的扶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科学配套现代农业园区合理的种养结构模式,在专业化乃至产业区化的基础上实现多种农业的集成。举例而言,就是粮食产区可以是水果产区,生猪产区也可以是渔业产区,提供实物的农业也可以是观光农业。这样的多功能农业不仅能够有效利用各种自然资源,还可以成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与此同时,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力量开展对特色农业种、专用种培育、农产品安全生产、动植物疫病防疫、工厂化养殖、生物质能源和生态环境整治等关键领域的科研攻关;加速发展生物农业产业,比如生物良种、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和可降解地膜等,着力生物农业产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还应在园区建立技术示范推广基地,为农民提供培训、信息和咨询服务,包括如何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轮作、生物防治等技术,以及对目前食品市场的新认识。
(三)以生态农业园区为示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首先,加快启动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平台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增加检测仪器设备,充实镇级监管力量,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检测技术装备,推进检验资源的整合共享,提升检测水平和快速检测能力;加大“三品一标”认定力度和品牌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制度和标准认证认可制度,对获得有机认证、绿色认证、无公害认证或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给予一定的奖励。其次,推动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主体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执行农产品生产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自检(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整合农产品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索票索证、销售记录等信息,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