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70)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开启创新驱动时代构建改革开放新格局
在2014年6月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国科技发展的方向就是创新、创新、再创新,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十多年来,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科学发展的实验区,凭借改革与创新两大法宝,一直保持着排头兵优势,面对新形势,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比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更有条件、机遇更大。
从迫切性看,广东既面临被长三角等地区超越的竞争压力,又要避免陷入“有增长无发展”的中等收入陷阱,另外长期以来支撑广东经济快速发展的要素驱动方式因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已经难以为继,根据先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广东迫切需要向创新驱动发展全面转变。
从基础条件看,广东具有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的经济、科技基础:经济水平已达到中等偏上收入地区水平,产业配套基本完善,企业成长性较强、具备一定的产业竞争力;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创新体系日益完善,创新产出水平日益提高,2013年广东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达到1400多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25%,超过国际公认的S创新曲线2%的临界点。
对此,我们建议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开创广东改革开放新局面:
(一)加快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
尽管广东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仍有不少问题制约着这一转型。例如,虽然我省创新驱动能力不断提高,但核心技术的供给还处于很低的水平,原始创新能力更是短板;虽然我省的需求结构不断导向到创新发展,但企业、产业原有发展的路径依赖仍然制约了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转型。除此之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创新能力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全省科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因此,应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广东的实际,制定符合广东经济发展转型需求的、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
(二)以现代制造业和科技服务业为抓手,催化创新驱动发展动力。
从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需要以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为抓手,广东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一度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驱动力,因此,广东应根据自身情况,加快开启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双轮驱动”的时代。
现代制造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国际分工体系的完善引导着生产要素重新配置,产业链条日益延伸和不断细化,全球制造业基本完成了从初级制造到“高级智造”的产业转移。在此背景下,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广东制造业结构调整,实现由传统的比较优势向现代竞争优势转变,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跨越,势在必行。
科技服务业是为科技创新全链条提供服务的新兴产业,一方面,科技服务业能够在体量上不断增加的同时,对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改善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另一方面,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中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多年来均保持在70%左右,与此相比,广东还存在较大差距,要提升这一比重,也应重点发展服务业中最具前景的产业——科技服务业。
另外,科技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本身也密不可分。先进制造业需要科技服务业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它作为科技服务业产出的重要需求部门,又反过来决定了科技服务业的规模和发展。
(三)以科技体制改革为契机,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环境。
从完善市场导向机制、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理顺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的发展等创新链条环节,明确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和服务支撑、全社会参与的角色定位,在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方面,进行实质性的突破。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社会各创新系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定位科学、突出优势的互补性创新关系,使各创新系统的创新能力和优势充分释放,避免创新目标雷同可能造成的科技资源浪费,营造更加规范合理、定位适当的科技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的重大突破构建有利有效的发展氛围。
尤其是应明确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职责,力求适应科技创新工作特点、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排除人为因素对创新过程的干扰,真正实现市场机制、计划管理、社会评估、国际比较、人才成果有机结合和统一,进行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与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在配置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等研究领域科技资源的主导作用;在市场化技术研究领域,引导科技资源通过市场化配置向优势产业和领域合理流动。
(四)以建设新型科研机构为突破口,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近年来,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等为典型代表的“新型科研机构”,在我省珠三角地区涌现,这些机构集聚国际顶尖人才和团队、具有国际一流研发条件和水平的创新平台,以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市场为导向、创富为动力、企业化运作为模式,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于一体,已发展成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的新载体,为广东全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新路径。
然而“新型科研机构”总体规模小、数量少,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面临不少观念、政策上的制约,最主要的是其身份认定尚不明确,大多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因此难以享受现行科研体制的政策优惠,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用地、贷款、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都缺乏有效支持。有必要为“新型科研机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它对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是研究制定“新型科研机构”的认定管理办法,加快与现行体制机制的对接;二是研究出台有关“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消除政策障碍,扶持“新型科研机构”快速成长;四是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的财政支出方式改革。
(五)以深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快企业创新成果转化。
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是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产业化转化平台,以市场化形式将知识产权转变为可以交换、流转的产品,实现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对于企业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国家和地方各个层次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特别是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交易平台。这些交易平台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实现平台的影响力,促使更多的知识产权及时进入商业化渠道,最终实现技术创新,需要在以下一些方面着力: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的制度和交易规则,强化对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运作的考核和监管;在现有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完善全国专利展示交易中心、高校专利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经营公司、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公司等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转移模式;加强对交易平台实施项目的信息反馈,建立合理可行的跟踪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