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74)
廖榕就委员的书面发言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推动职业教育新发展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在经济新常态下我省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以满足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人才需求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在时隔九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吹响了新时期、新常态下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号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2014年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等一系列的文件,进一步突出了职业教育战略地位,从国家顶层设计上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广东按照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经过多年努力,已初步实现了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2013-2014学年,我省职业院校招生规模达到106万,在校生达到310万,在校生规模全国第一,广东成为名副其实的职教大省。然而,这与2015年1月23日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提出的建成基本达到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当前广东省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教育仍被视为“低层次教育”和“断头教育”,社会重普教、轻职教的现象普遍。
当前,认识到职业教育重要性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绝大多数学生和家长而言,读职业教育只是中考、高考的“备胎”选择,职业教育事实上成为了落榜生的“收容所”。一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建立,不同层次的职教之间、职教和普教之间缺乏畅通的流动渠道,按照现有政策,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只有5%,普通高等院校针对职业院校的招生指标较少,高职学生升读普通高校机会小且没有别的继续学习的上升序列,职业教育成为普通高等教育的补充,无形被降格为“低层次教育”和“断头教育”,虽然《决定》已提出改革方向,但是这一局面的改变仍有待进一步的政策落实;二是现有的劳动人事制度仍将学历作为就业和选才的主要标准,职业院校毕业学生在行政事业单位招聘、招工入户等方面存在限制,导致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社会认同度较低。
(二)职业教育经费缺口较大,财政投入不足。
2013年,我省教育支出1744.6亿元,其中职教支出196亿元,仅占11.2%,生均教育经费在全国更是居于排名末端,相对于我省职教的规模,经费投入缺口较大。部分国家和我省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目前,我省除省属11所职业院校和东莞等少数地市实施了生均定额拨款外,大部分地市尚未实行这一政策,而我国中东部省份已基本实施。教育部推出中职教育免费政策后,由于各地市财力不同导致出台的补助标准不一,有的地方补助标准远低于学校原来收费,导致部分中职学校因办学经费短缺出现难以为继的窘境。
(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亟待加强。
师资是学校优势与核心竞争力所在。当前,我省师资来源单一,数量不足,力量薄弱,难以满足现代职业教育的需求。一是近几年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大量扩招,师资不足问题凸现,公办教师受编制控制,缺编严重,民办教师缺乏保障,流动性大。二是师资来源单一,职校教师主要从师范院校等普通高校招录,相当部分教师缺乏企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中高级职称数量匮乏的问题突出。同时,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往往是按普通学校的规定和标准执行,没有反映出职业教育特点,具有操作技能的人才难以进入职业教师队伍。
(四)职业学校专业设置重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均缺乏统一筹划和协调,未能与当地产业结合,服务于当地经济转型升级。主要表现:有些专业重复设置比较突出,扎推设置热门专业,缺乏专业发展规划,未能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学校之间专业设置重复,既增加了招生与就业的竞争压力,又造成了教育资源的分散和浪费。
(五)政策支持不足,社会投资办学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调动。
2013年我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达542万人,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数25.8%,民办教育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但是,当前我省对于民办教育政策支持不足,现有扶持政策也未得到全面落实,没有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的积极性,急需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来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加强我省职业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相关措施,从制度上畅通职教和普教互通的“瓶颈”,打破职教的“断头路”格局。
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建立“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精神,以及我省《意见》的改革方向。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文件和具体政策,从制度上打通职业教育的上升通道。打破中、高职衔接的区域化、条块化,使中职升高职变成一种规范化、常态化的模式。改革职教“专转本”的招生考试制度,打通中职学生升读本科的路径,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两种体系互通的立交桥,实现学生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自主选择、双向流动,从而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突破职业教育成长的“天花板”,增加社会对职教的认同感。
(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职教经费保障和经费投入责任分担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保持职业教育财政拨款持续增长,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教规模相匹配。加大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全面推行生均定额拨款制度,使生均教育经费至少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对于老少边穷地区,应加大对其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比例,补贴其不足差额,保证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以保障正常运作。
(三)拓宽师资渠道,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制定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编制标准,拓宽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人才的条件限制,建立起专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一方面依托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培养基地,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另一方面尝试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确保职业院校教师素质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另外,政府要重视“双师型”师资培养基地建设,加强该方面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四)加强宏观协调,激活学校办学的内生动力。
主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强宏观战略、规划等的制定和实施,统一筹划全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引导职业院校归并重复专业,淘汰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专业,增设配合地区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业。另一方面应处理好政府与学校边界关系,简政放权,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要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政校分开,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内外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校的积极性。
(五)落实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应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作用,制定社会力量投入激励政策,确保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并依法享受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破除体制障碍,放宽准入条件,厘清利益关系,探索混合型办学,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兴办职业院校,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下我省转型升级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力促进民办和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有序而健康的发展。
(发言者系广东华商教育集团董事长,教育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