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2016-12-16 23:41:38 来源:广东政协网

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

民族宗教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2015年,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在省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署,围绕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和年度协商计划,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职能,为促进我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贡献。

2015年工作回顾

一、主动作为,围绕“发挥我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中的积极作用”建言献策

引导和支持宗教界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为推动我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我委组成以温兰子副主席为顾问、罗继东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开展了“发挥我省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积极作用”专题调研。为把这一意义重大的专题做深做实,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着手准备,收集相关资料、组织调研组成员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召开我省五大宗教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省民宗委和省民政厅情况介绍等,为实地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4月至6月,调研组赴广州、佛山、汕尾、揭阳等地开展调研,实地考察了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长者综合服务中心等4市10个宗教慈善机构和场所,走访探望了汕尾市定光寺、海丰准提阁和揭阳惠来石壁寮庵等多家宗教场所收养的孤残儿童。调研组跋山涉水,深入到偏远贫困地区了解实情,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多场次座谈,听取情况介绍,了解我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此外,还专赴河南、湖南两省学习考察,吸收借鉴兄弟省的工作经验;组织委员赴台考察,就如何发挥宗教界在公益慈善中的积极作用与台湾宗教界开展交流探讨。调研报告客观分析了我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4点16条对策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温国辉副省长等领导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吸纳。省委办公厅以《广东信息》“中办约稿”的形式,全文刊载了报告。7月下旬,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来粤调研宗教工作,对我省政协开展宗教公益慈善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调研报告反映的情况值得重视,提出的意见建议具体实在,”把报告批转给全国政协民宗委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同志阅研。我省关于宗教公益慈善方面的调研成果,为即将召开的中央宗教工作会议提供了地方经验借鉴。

二、突出特色,围绕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履行职能

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既是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社会热点。因地制宜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是省委、省政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根据省政协委员视察年度工作计划,我委组织了由温兰子副主席为顾问、罗继东主任为团长的省政协委员第七视察团,于9月底先后赴粤北地区连南、连山、乳源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就“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积极为推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谋良策、出实招。为把常规性的视察活动做得更加扎实深入,我们立足发挥民宗委特色和优势,在创新视察工作方式上做了一些尝试和探索:一是把调研视察与省外考察紧密结合。7月,在视察活动开展之前,温思美副主席率民宗委部分委员、特聘委员和专家学者,赴甘肃、青海考察学习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先进经验,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二是把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紧密结合。视察过程中,与三个自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干部、旅游行业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实地考察了三县部分旅游项目,使视察团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情况有了全面直观的了解。三是把实地调查与走访委员紧密结合。邀请驻在地委员参与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熟知当地情况和群众需求的独特优势,确保所提意见建议更加全面客观、更接地气。四是把职能部门意见与专家见解紧密结合。函请省旅游局及韶关、清远市有关部门提供视察所需书面材料,在视察前印发给委员消化掌握,便于视察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邀请省旅游局、省旅游控股集团等单位的专家全程参与视察活动,便于委员与专家密切交流,多提更具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本次视察共形成关于加快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建议5方面15条,为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精心谋划,切实提高协商议政水平

一是认真筹备召开对口协商会。2014年,我委就“我省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现状”开展专题视察并提出对策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对视察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为我省因地制宜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指明了方向。林雄、林少春等省领导也作出批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重要批示、有效推进工作,经省政协党组和省委常委会议批准,我委牵头召开“我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口协商议会,再次就相关议题与省直部门开展对口协商。会前,我委主动走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跟踪了解近一年来,胡春华书记批示和省政协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印发材料、电话、短信、发函等多种方式,向参与协商各方提出要求、通报情况、征集意见,帮助他们做好协商准备。9月,温兰子副主席主持召开对口协商会,我委部分委员与省委宣传部、省维稳办、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省直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互动,积极协商讨论,形成了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加大管理和帮扶力度,合理规划建设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等共识。会后形成《对口协商会情况报告》报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于10月底以省委省府两厅名义颁发实施。通过专题视察和对视察成果落实情况“回头看”,切实推动了履职成果转化,催生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也为全国各地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经验借鉴。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年初,我委廖迪娜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大对我省民族工业园扶持力度的提案》,被省政协办公厅列为2015年重点提案,由我委领衔督办。为做好提案督办工作,我委积极协助提案人与省经信委、民宗委、财厅、国税、地税等提案办理单位反复沟通联系;赴清远召开现场督办会,就提案答复情况征求清远市及连州市相关部门和工业园管委会意见,努力为加快民族工业园建设开发寻求支持。省经信委等各办理单位就提案所提建议逐一进行了答复,认真部署办理落实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指导清远、连州完善编制,使入园企业得以享受省政府明确减免缓征的3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二是协调解决一次性启动资金5000万元;三是明确对园区基础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培育、技术引进等给予全方位支持,目前各项帮扶资金合计已达5亿元。通过督办提案,促进了相关政策落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四、优化服务,打造委员满意的履职平台 

一是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我委把支持和鼓励委员多提高质量提案作为工作着力点,引导委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熟悉的领域或行业进行提案选题;积极创造条件,通过邮寄资料,组织委员参加省政协“国是学堂”、专题讲座等,帮助委员更好地知情;在提案选题、撰写内容等方面审核把关,协助委员撰写出论据充实、建议切实可行的提案,避免开会时才匆忙写提案、拍脑袋写提案的现象。通过以上措施,我委提案的质量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据统计,2015年,我委委员共撰写并提交31份质量较高的提案。

二是努力为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做好服务。注重把履职活动与反映社情民意结合起来,在日常开展视察、调研、考察、座谈、走访、委员活动等工作中挖掘和提炼信息;注重利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专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平台,广泛收集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注重从会议材料、调研成果、委员发言和委员提案中挖掘信息线索,及时编辑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注重突出信息的界别特色,反映民族和宗教界别群体性的意见以及界别中代表性人物的独到见解,反映一些人数不多但需要引起关注的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

三是坚持定期走访委员。我委坚持走访委员制度,向委员及所在单位通报省政协工作情况、委员履职情况,征求他们对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尽力帮助解决委员在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多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全年先后走访了胡建平、陈达豪、欧壮喆、杨森平、裴立宁、宏满、明向等20多位委员,增进理解、联络感情,增强了委员会的凝聚力,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

四是加大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力度。在办公厅支持下,我委开展的专题调研在《南方日报》和《广东政协》刊发了专版报道;专题视察制成专题片,在广东卫视“政协委员”栏目播出;我委还协助办公厅完成了第27期《界别圆桌汇》“广东如何破解停车难”网络访谈节目的制作。通过扩大宣传,加深了各界对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了解,引导社会全面客观看待民族和宗教问题,为有效激发正能量、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五、密切联系,加强与内外各方的交流联谊

一是加强与全国政协民宗委的联动。6月下旬,全国政协民宗委调研组来我省调研“《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十周年、推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为中央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和修改完善《宗教事务条例》做前期准备。我委全力配合调研组在广州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省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陪同赴粤北、粤东部分宗教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12月上旬,参加全国政协民宗委在福州召开的“全国暨地方政协民宗委工作交流会”,我委在大会上作发言,与全国政协及各省区市政协民宗委负责人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思路。

二是加强与省内外各级政协的交流。密切与兄弟省区市政协民宗委交流与联系,分别接待了辽宁省政协民宗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湖南省政协民宗委“加强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建设”学习考察团来粤学习考察;组织两个考察团,分别赴河南、湖南和甘肃、青海考察学习,通过互相学习,实现优势互补和成果共享。主动加强与省内市县政协尤其是少数民族分布区域基层政协民宗委的工作联系,以重大课题为纽带,联合开展调研视察,上下联动、统筹协调,不断提升履职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是加强与民族宗教界的联谊。利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省内宗教界领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加强与他们的团结联谊。积极参加省内民族宗教界的各项活动,今年以来,应邀参加了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广东代表团成立大会、省佛教协会第八次代表会议、省市基督教两会纪念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发起65周年纪念会暨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中国佛教与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暨珠海普陀寺开放15周年庆典、2015中国佛教讲经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第七届中国(连南)瑶族文化艺术节暨瑶族“盘王节·耍歌堂”活动等,进一步密切了与民族宗教界的联系,增进了感情。

六、加强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我委把加强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委员和专委会的履职能力。一是领导带头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广东学习论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形势、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我省的各项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委会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委员认真学习。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年初,组织学习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会议精神,并发放有关学习资料,通报年度工作安排;年底,传达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总结全年工作,交流履职体会。两次全体委员会议既实现凝聚共识、鼓劲加油目的,又达到以会带训,提高能力效果。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委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省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和宗教工作。

(一)加强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通过举办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组织委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人民政协基本理论,深入研究和掌握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把服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大局作为履职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我省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改革发展重大部署和人民群众新期盼,认真分析研究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选择“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我省宗教团体建设”、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难啃的硬骨头”等贴近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诉求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宗委专业特色和工作优势,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推动一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要问题的解决。

(三)做好提案与社情民意工作,鼓励和引导委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强化界别民意表达功能,鼓励委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交高质量的提案、信息,更好地了解和反映民族宗教界群众的愿望诉求。充分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做好委员会提案督办工作,协助做好委员提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做好社情民意搜集、整理、反映、通报等工作,做好各项履职成果跟踪、反馈等工作。突出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的界别优势,积极做好凝聚共识、引领舆论工作,积极为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出谋划策,为促进各宗教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献计出力。

(四)开展联系合作,着力提高工作成效。主动争取全国政协民宗委的指导和支持,认真完成全国政协交办的工作任务。加强与兄弟省区市政协民宗委联系,结合调研视察题目,考察2-3个省的民族宗教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密切与省内各级政协民宗委的联系与合作,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加强与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等单位的交流和联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与省级宗教团体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适时参加民族宗教界有关活动。做好来粤的全国政协、兄弟省(区、市)接待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协和本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新方式,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委员履职做好服务。继续加强办公室建设,强化团队凝聚力和合作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认真完成省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分管副主席和秘书长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