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50048号
案 题: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提 出 人:台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理由:
广东省近年来对社会养老服务业越来越重视。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服务多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经过近十年发展,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了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并且于2014年启动关于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数据的统计工作。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一)服务项目少,内容简单,难以满足老人的服务需求
尽管政府提供了各类型的服务项目,但由于场地和服务人员专业水平无法跟上,目前的养老服务还只是处于一种简单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务,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方式单一。
(二)资金缺乏、筹资渠道单一,社会力量与民间资本参与动力不足,尚未建立多种经济实体经营、社会力量支持、市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受惠面窄而且补贴额度低,是目前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又一大阻碍。
(四)专业服务队伍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缺乏系统性、连续性
一方面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或教育机构支撑。另一方面,愿意投身于养老服务业的人员多数学历水平较低、年龄较大、学习能力较弱的人。其接受培训并考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能性很低。培训的成效并不明显。另外缺乏高素质的人才进入养老护理行业,护理员的服务素质一直上不去。
(五)非盈利组织发展缓慢、志愿者队伍管理不健全
目前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主要由政府实施。而政府并没有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培养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非营利组织的限制过多,门槛过高,非盈利组织发展动力不足。
我国社区志愿养老服务人员发展的时间短、参与人数比例较低、结构相对单一。志愿者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行效率低,对于志愿者的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都不健全。由于缺乏资金和管理体制,志愿者的技能水平普遍较低,且服务意识不强。
办 法:
建议:
一、优化养老服务结构、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目前老年人可选择的养老方式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现有养老机构是按主办机构定向扶持的,比如按照床位数量补贴养老院的发展。
理想的养老结构,需要对现有的养老机构相关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如果能基于服务对象、服务能力,对养老机构进行动态考察,针对其应重点照顾的老人发放相应的补贴。效果会更好。例如:也就是说,补贴随着失能老年人的入住机构走,在同样的服务标准下,谁照顾失能老年人多就得到补贴多。相比盲目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数,优化养老服务结构能更有效的发挥市场资源。
有效整合社区养老机构、星光老年之家等为老人服务的场地设施、人力和服务资源,将社区照料和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服务有机结合,发挥最大效益。那些未发挥其应有功能的星光老年之家将被重新定位,譬如改变场地使用方式,合并重复功能等,力求与其他养老服务进行有效整合。整合并非地理位置的整合,而是功能的整合 将这些为老服务中重复的、单一的部分进行整合,形式上要根据不同区、街老人的需求具体而定。对于设施陈旧等旧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更新换代。比如考虑将星光之家、家综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打包”委托专业机构运营,以激发运营活力。
二、科学界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宗旨就是为了给老人们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因此科学界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非常重要。台湾地区对老人的需求界定的非常详细,其服务形式根据需求分为五大类:居家服务、介护服务、精神服务、外出服务和生活器具的提供。目前,我省在界定需求方面仍没有具体的规定和方法。因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填补这块空白。
(一)采取专业化收集和常态化手机相结合,日常收集和定期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调研,对服务需求进行动态化管理和全程跟踪,通过评估后列出养老服务清单。
(二)基于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经济水平、家庭构成等不同因素,按照产生的物质、精神、教育等不同需求,分类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将养老服务纳入社会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定位,以养老照料中心为同意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人群的虚拟养老院
(三)全面建立老人年健康档案,充分掌握并及时更新本社区老年人情况基础上,根据年龄、患病的严重程度、复杂程度等因素将居家老人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病情及患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及健康教育。对于身体健康的老人,社?医疗的重点要放在健康教育、健康咨询、饮食或用药指导上。广州目前开展的“医养结合”模式,就是民政局和卫生局等政府部门合力打造的养老新模式。其中就有部分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
三、加强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养老服务人员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生力军,要从招募、培训、工资福利、管理等不同环节入手,建立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
(一)政府尽快出台积极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福利,以优厚的待遇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消除社会偏见。政府应规范养老护理员的薪酬体系,建议增加对养老护理员的直接补助。尽量做到养老护理员与同等劳动技术强度工作的工资待遇基本持平。
(二)组建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目前养老护理员的培训由政府部门及少部分社会组织开展,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鉴于养老护理员的需求量大增,政府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培训行列。通过民间资本设立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
鼓励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从年轻人开始培养高素质的养老护理人才。建议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培养能够从事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养老护理等职业专才;培养熟悉国家社会保障、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能从事社区管理、老龄产业经营及老龄事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重视发展和壮大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志愿者与被服务老人的结对服务和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探索建设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当前为养老服务的付出时间,将来可以兑现成应得到的相应服务;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队伍,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义务或者低偿服务。推进志愿者立法等
(四)了解养老护理员真正需求,多个角度保障养老护理员,提升职业认可度。如广州市8月1日正式启动2014年积分入户工作。养老护理员首次进入入册职业工种,而且在积分入户中获得单列计分资格。这一个标准将以服务年限、持证级别、服务评价等为主要要求。经过初期估算,每年有机会通过单列参与积分入户的护理员约为20~30人。除了积分入户,优先推举劳动模范等优惠政策,都将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成就感,让更多的人了解养老护理护理的职业,激活市场活力。
四、鼓励社会力量与资本投入
社会力量的投入对于养老服务业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港台地区的各类社会公益组织,民营企业,大量的社区工作志愿者是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中坚力量。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的投入,首先,以政策、法规建设为先导,以法律形式确认社会力量的社会地位,社会功能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其次,实施优惠政策。由于养老服务业的利润低,成本高,社会力量对这种“亏本”生意都不愿投入。因此优惠政策对于社会力量的加入有重要影响。政府要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力量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