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政策建议

2016-12-16 02:21:0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50082号

案    题:关于粤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政策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案由分析:

  2008年以来,粤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2013年5月,第八届海峡两岸(粤台)高等教育论坛在广州举办,并宣布成立粤台职业教育联盟,使得双方的教育资源和市场资源得到更高程度的互补,实现共赢。2013年7月,广东省颁发扩大高校自主权的教育“36条”,支持粤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和办学机构建设等。与此同时,各个高校不断加强与台湾高等教育合作,取得可喜成绩。但是,以上合作与我们的期待尚有距离,各项政策有待具体化、可操作化。现对粤台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中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如下:

  一、由于高校实力差异等原因,广东高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合作交流开展得并不均衡。

  国际化是当前高等院校普遍追求的发展方向,与台湾高校合作交流也属于此类工作,由于同文同种等因素,与台湾高校合作有着更多的便利之处。目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由于属于“985”高校或“211”高校,并且属于教育部或国务院侨办的直属高校,在办学经费上相对充足,在办学实力相对雄厚,它们与台湾高校的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就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而广东省还有130多所省属高校,其中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50多所,高职高专院校近70多所,也都有与台湾高校合作交流的强烈意愿,但由于办学经费和办学层次所限,在开展对台高等教育合作上或进展慢,或层次低,或内涵浅。

  二、由于诸多因素影响,粤台高校的科研等合作还不够活跃和深入。

  由于两岸接触时间短,政策有限制,高校工作还不到位等原因,粤台高等教育合作交流目前以举办交流会、校际互访、学生交流、师资培训、参加学术会议为主,而科研合作相对较少,一些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背景的教师更倾向于选择国外知名高校作为合作伙伴。即使是广东地区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与台湾高校科研合作也是集中在极少数研究领域,且多是以教师间的项目合作为主。目前还缺少学院、科研机构与台湾高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还没有能够依托学校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文科基地等机构,与台湾高校搭建起长期、稳定、深入的科技合作平台,从而逐渐从单一学科到多学科融合,从以项目为主到以平台为主的转型。

  三、两岸(粤台)教育行政部门尚未提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特别政策。

  大陆虽然没有限制台籍人士前来办学,但尚不允许台湾投资者单独设立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只能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台湾也不允许高等教育机构到大陆设立分校,只能成立新的高等院校,由此两岸高等教育政策不能对接。大陆尚未出台针对两岸合作办学的特别法规和政策,在办学申请、审批条件、办学形式等方面均要参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条例,对同文同种的两岸关系的特殊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少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此外,对于学历学分互认、招生、待遇、交流时限等具体政策方面也不能完全做到对接。台湾地区针对陆生“三限六不”政策,当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虽稍有松动,但依然是两岸高校教育合作交流的主要制度障碍。

  四、经费支持力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

  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在对台教育交流中,都设立了一些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教育交流项目,但是渠道有限,项目种类较少,覆盖面不够。资助标准偏低,对于两岸高校的学生论坛、夏令营、研习营,一般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难以满足实际的交流需要。此外,大陆地区还没有专项经费引进台湾学者来访交流,省部级支持力度尚有提高空间,以提高基层单位的交流积极性。

办    法:

  建议:

  一、建议广东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大陆(粤)高校邀请台湾学者来访交流。

  专家学者交流在两岸高校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台湾对于邀请大陆学者赴台交流、参加会议、讲学等提供了比较充足的经费支持。相比之下,大陆地区还没有专项经费来支持台湾学者来访交流。可以参照“引进国外专家学者的专项经费”的形式,设立“引进台湾地区专家学者的专项经费”,鼓励广东高校邀请更多的台湾学者来访交流。

  二、建议广东设立科技专项支持两岸(粤台)科研领域合作。 

  粤港联合招标项目的实施,鼓励和促进了粤港两地的科技与产业合作,使粤港科技交流和泛珠三角科技交流进入了实质性合作阶段。广东可以参照粤港联合招标项目设立粤台联合招标项目,推动两岸科研合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三、建议广东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邀请台湾青少年来粤交流。 

  教育部专门设立了重点对台教育交流项目,邀请台湾青少年来粤交流。项目将学术活动和参访考察相结合,通过联谊活动增进了两岸同胞感情。广东省可以相应设立交流专项,通过举办学生论坛、研习营、夏令营等形式,支持和鼓励两岸高校间的交流与联系。

  四、进一步简化高校师生赴台手续。

  建议适当简化赴台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更好地促进粤台两地的教育交流合作。根据目前赴台政策,内地学者、学生出访台湾交流的申请手续还是较为繁琐,审批时间较长,常常需要提前3个月申请,希望能在1个月之内完成各项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