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6-12-16 02:21:08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50002号

案    题:加快推进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环保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多年来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忽视导致部分农村环境脏、乱、差,“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目前农村环境的形象描述。对农村环境尤其是生活污水治理的缺失,令人触目惊心。根据2012年一项针对广东省东江、北江、西江流域典型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地区96%的村庄没有污水排放管道和处理系统,仅有少部分住户建有化粪池或沼气池对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村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并最终流入河道,污染水源,严重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

  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尤其是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不断推进重点区域(饮用水源地等)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总体来看,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正逐年提高。但是,我省村镇一级生活污水治理形势仍不容乐观。我省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平衡,各地区差距明显

  珠三角地区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完善,许多村镇建有专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治污能力较强,而其他地区乡村无序排污的情况仍然较为严重。据调查,粤东西北地区大部分乡村没有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普遍在200m3/d以下,污水治理技术单一,缺乏规模效应。总体来说,我省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落后于经济发展,治理效果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

  2、污水治理资金短缺,投入不足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投入,但面对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高昂费用,除个别地区治理资金来源于村民自筹或社会基金捐助外,企业、民间、个人资本极少涉及乡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单一,投入明显不足。

  3、重设施建设,轻运营管理    

  我省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在加强乡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之际,普遍缺乏对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调试、运营、维护,存在“重设施建设、轻运营管理”的现象。据调查,粤西某城市下辖30多个村级污水设施在建成数年之后,近半污水处理设施因疏于管理而无法发挥作用,有的污水处理设备长期没有维修保养而处于停顿状态,有的长期没有清理淤泥导致管道堵塞,有的净化池内因水生植物未打理而失去吸附功能。管理缺失已成为制约我省乡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4、政府重视和宣传不够,污水治理意识薄弱

  大部分乡村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认为生活污水没有工业污水污染严重,凭借水体的自净能力完全可降解水中污染物,甚至有群众认为处理过的水不肥,不利于浇灌庄稼,所以,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造成的水污染并未引起当地政府和群众的足够重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洗涤、农药等化学用品的广泛使用,大量氮、磷等营养元素和部分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造成部分水体的富营养化和水质恶化,而对此变化,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对村民水环境保护的宣传也相应缺乏。

办    法:

   1、整体规划,统筹实施

将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在内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与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相衔接,整体规划,统一布局,加快建设。各地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应抓住当前发展生态城镇的机遇,强化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我省乡村生态、经济发展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例如,符合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可共建共享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模式,将污水纳入邻近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地处偏远、不便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村镇推行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可利用土地资源充裕的优势选择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系统。

2、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指导

政府不仅要投资建设,而且要提供设施运作的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在财政确保基本运营经费投入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投入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领域,提升乡村污水处理的技术水平和效益。可由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各乡村污水情况进行调查和设计,确定截污及治污系统的建设规模,按规模和处理水量分别对截污治污的企业进行补贴。积极鼓励社会、民间、个人捐助,建立环保基金,拓宽社会捐助渠道。

针对乡村技术人才和科技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省住建和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地区推行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适合各地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技术指南;各地区应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科技人才投入,指导、实施污水治理的技术规定和相关规范。

3、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评估考核机制

各地在加强乡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由住建、环保部门联合定期对已建成的治理设施进行回访或抽检,形成检查机制,提高设施利用水平和成效;在加强对村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指导培训的基础上,强化村民自我管理,提高村民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水平。

配合我省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方面对治污效果良好的村镇予以一定的奖励,以奖促治,另一方面,落实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治污不达标的村镇予以处理。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治污认识

各地方政府应加强对乡村污水治理的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和村民环保意识。通过在学校、村组、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落实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自身获得的实际效益,提高治污认识,同时探索适合本地农村水环境保护的治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