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

2016-12-16 02:21:08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50005号

案    题: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经济一直在经济构成中占据重要地位,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也向来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我省海洋经济获得较大发展,但受海洋意识与产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制约,海洋经济发展仍与海洋大省地位不相称。根据国家海洋局数据,2013年,我国三大海洋经济区域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海洋生产总值分别为19734亿元、16485亿元和11284亿元,珠江三角洲地区仅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0.8%,远逊于环渤海地区和长三角地区。

  制约我省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有:

  1、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思路不清晰

  首先,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思路不够清晰,在海洋重点区域布局政策上受地方本位观念影响明显,目前的海洋综合开发规划没有很好地贯彻我国南海开发战略与海陆统筹重点区域布局策略,布局分散且偏离南海地理中心,忽视了以半岛、群岛为海洋综合开发与产业布局重点,极易造成投资分散、重复建设、效益低下等问题,加剧区域间发展失衡。

  其次,我省对建设现代航运服务中心的战略定位和分工不明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与香港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中心,但基于多方面原因,广东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并未确立,也未纳入我省“十二五”建设规划,广州、深圳与香港三个港口城市在港航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不明,发展布局、相关配套政策及市场引导不免盲目或雷同,对华南港航资源的整合提升作用难以发挥。

  2、海洋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近年广东省虽出台了海洋综合开发规划,但在海洋资源、海洋产业和海域优势的有机结合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在海洋产业选择方面缺乏科学长远的梯级传递方略,造成的问题一是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如主张在油气资源方面并不占优势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发展油气资源综合利用业、海洋油气和海洋化工深加工业,港区港口和临海临港产业项目遍地开花,但普遍缺乏规模效应等;二是海洋开发秩序混乱,海域使用矛盾突出;三是临海产业层次较低,对自然资源依赖程度较高;四是海洋产业项目同构化现象严重,产业模式单一,尤以海水养殖业和滨海旅游业为甚。

  3、与周边区域的海洋经济合作与协同还有待深化

  我省目前虽然在港口、交通等港航硬件条件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是在与周边经济区域的海洋经济交流与合作方面仍然存在合作方式单一、层次不高、产业合作需求需进一步深入拓展等问题。尤其是在邮轮游艇产业合作、航运金融、航运人才、海事法律服务等高端产业方面基本还处于统一认识或浅层次的合作阶段,有待进一步从多赢角度细化和深化双边或多边合作方案。

  4、资源整合不足,港航业的集聚作用和辐射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广东省港航业得到长足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但同时也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境内登记注册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的航运公司散、弱、小,缺乏国际海运货物控制权;二是国内政策法规与国际惯例和国际准则接轨的程度较低,国际海事规则的话语权弱小;三是营商环境较差;四是港口建设同质化无序竞争,港口资源亟待整合提升;五是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程度较低,集聚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航运资源的配置力和辐射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办    法:

1、通过“十三五”规划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

  我省“十三五”规划应立足全局、高屋建瓴、统筹谋划,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完善我省海洋经济战略部署,通过搞好三个“衔接”来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十三五”规划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规划引领作用:

  第一,搞好与国家“十三五”规划和“珠三角规划纲要”等国家级发展规划关于海洋经济战略部分的衔接,将泛珠合作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强与泛珠区域各省市的协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争取把泛珠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的互动发展纳入国家空间发展战略总体布局。

  第二,搞好与《南海海洋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规划(2010-2020)》国家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广东应依托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围绕我省在国家海洋经济开发中的战略定位,实施以半岛、群岛为重点的区域布局策略,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搞好与国家建设“一路一带”重大发展战略的衔接,尽快出台《广东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争取国家研究编制发展南海经济圈的规划意见,打通南海海上大通道,并将我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的定位纳入“十三五”规划通盘考虑。

  2、以区域功能划分设计为重点,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布局

  我省应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契机,着眼于对接海上丝绸之路,以区域功能设计为重点,以建设华南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发展临港产业为导向,着力建设配套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业,逐渐建立海洋产业综合开发体系。在比较研究我省沿海三?经济区域的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基础上,构筑“一核两沿三对接”海洋产业空间布局:一是以珠三角为核心,结合粤港澳自由贸易区建设,打造高端航运服务业集聚区;二是以沿海、沿线交通枢纽为轴,对接国家沿海发展纵轴,规划建设沿海石化工业、先进海洋装备制造业、保税港区、加工贸易、现代物流运输产业以及大宗商品临港专业市场等特色沿海临港产业;三是对接海西和北部湾经济圈、对接港澳台、对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通过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国家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境外区域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等措施,逐步建立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需求相匹配的海洋产业结构。通过错位发展、差异竞争,更好地整合我省海洋经济资源和完善产业布局。

  3、加强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加快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产业合作关系

  我省应结合海洋资源、海洋产业和海域优势,加强与港澳台、闽桂琼以及东盟的海洋经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产业合作关系:

  第一,在粤港澳合作方面,以广东自贸区建设为契机,以前海、横琴、南沙为核心,加强与港澳在港口物流、海岛开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利用港澳金融服务业的优势,着力推动海洋企业在深港上市融资,以及在境外发行海洋开发债券。

  第二,在省际合作方面,以参与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推进粤闽台浙海洋经济合作圈建设;突出雷州半岛和海峡的关联效应,加强广东在粤桂琼经济圈中的作用,把海上丝绸之路、南海国际大通道、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协作圈与西南出海大通道等的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共同推动雷州半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及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广东企业参与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服务基地建设,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和产业合作力度,共同促进南海渔业资源开发。

  第三,在东盟合作方面,重点加强海洋资源开发、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等合作;共同开发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协作区,打造面向东盟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整合环北部湾旅游资源,共同打造滨海旅游“金三角”。

  4、整合优化港航资源,充分发挥航运服务集群对海洋经济的集聚辐射作用

  配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及自贸区发展,及早确立我省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快编制《广东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规划》,进一步整合优化港航资源,充分发挥航运服务集群对海洋经济的集聚辐射作用,做大做强港航企业,提升我省在国际航运领域的话语权及对国际航运资源的配置能力,形成我省海洋经济新的增长极。

  应充分发挥珠三角、粤东、粤西等沿海区域的政策优势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五大枢纽港口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为核心,通过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完善的航运服务集聚区和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议高起点规划建设现代航运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口岸服务、船舶交易与鉴证、临港大宗商品交易、航运综合信息、船员劳务交易和航运金融国际合作等六大服务平台,将我省打造成为集航运政务服务、航运管理服务、航运商务服务、航运信息服务、航运市场调节和航运金融服务六大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航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