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02:21:07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50020号

案    题:关于推进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环保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垃圾围城”已经成为当前困扰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广东省仅珠三角地区2013年城市生活垃圾日产量就已超过5万吨,全国约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其中1/4已无填埋堆放场地。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平方米,每年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人民币。预计,未来10年我国城市“垃圾围城”的问题将会愈发严重。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处理垃圾的方式主要以填埋、焚烧为主,但由于环境影响等因素,传统的分散式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如焚烧厂、堆肥厂、填埋厂均存在选址难的问题。因此,集约化、多元组合式的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应运而生。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是将垃圾处理与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建立持续有效的循环经济模式,加快推进城市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不仅有利于降低垃圾处理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还可以充分发挥垃圾的资源效益,实现有用垃圾的回收利用,同时还减少了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数量,降低了选址难度,成为许多城市解决垃圾终端处理的模式。据了解,我省广州、深圳、佛山等地都已建有或正在积极筹建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其中广州市除已通过环评的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外,还计划建设6个园区。

  但是,各地已建或在建的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还是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选址困难,公众普遍带有抵触情绪。不少垃圾产业园区建设之际,一方面园区建设规划滞后于城市发展,与其他城镇规划衔接不够,另一方面,有的园区建设定位不清,导致群众对垃圾产业园区不了解,担心环境污染,对垃圾产业园区在本地建设运营多少带有抵触情绪。广州东部垃圾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惠州生态环境园区和深圳坪山生态环境园在规划运营过程中甚至引发了群体事件。

  2、相关政策缺失,产业化发展缓慢,综合处理难以落实。从当前来看,各地上马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项目的初衷大多是以解决垃圾处理选址问题为出发点,并未将垃圾原料作为一项产业来大力发展,致使很多园区建设目标不明确,事实上成为多种垃圾集中处理地。一部分园区内垃圾处理方式仍以简单、孤立的焚烧、填埋处理方式为主,没有形成垃圾综合处理,更遑论打造产业链;还有一部分园区存在产业混乱、缺乏主导产业、特色模糊的现象。     

  3、缺乏独立的营运评价和监督,园区建设营运标准偏低。目前为止,各地在建的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普遍缺乏相对独立的营运评价标准和监督机制,基本依照企业环保标准执行,缺乏相对独立的标准体系。另外,环评报告缺乏透明机制,跨区域产业园监管主体不明确等都制约着垃圾综合处理产业园区的健康发展。

办    法:

  1、恪守垃圾综合处理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垃圾产业园区规划要坚持科学合理、适度超前、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当地城镇建设和发展相关规划相衔接,与生态城镇化建设相配套,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合理设置环境缓冲区,尽量避开人口中心区及较密集的建成区。垃圾产业园区建设,要恪守垃圾综合处理理念,坚守产业园区的处理对象为垃圾、处理方式为综合处理、组织方式是处理主体(企业)集聚并形成园区,园区建设目的是保障环境安全、节约资源和实现垃圾集约化、企业化与专业化处理。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可包括垃圾回收、分选、拆解、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填埋处置、渗滤液等相关副产品(废物)处理、逆向物流、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服务、垃圾处理技术服务及其他废弃物处理服务等项目。产业园区应合理布局回收站、分拣厂(拆解厂)、仓储、交易站点、资源利用厂等设施,并配套建设环境、消防、交通与治安综合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及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与科学普及三位一体的环保科技示范中心等集中管理服务项目,实现垃圾处理的环境、资源、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极大化。

  2、健全选址机制,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一是建立科学的选址程序,应包括建设需求的提出、备选址筛选、民意征集、论证会及听证会组织、设施建设与营运监督组的成立等程序及相关规定;二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和政府与社会互动机制,认真评价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备选地址的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明确选址机构的形成办法及其责任,明确选址过程中公众参与范围、方式、程度与程序;三是明确并公示合理的选址方针,内容应包含对人居环境影响的有限性、征(租)土地的可能性、建设处理设施的可能性、作业与维护管理的便利性和复垦利用的可能性;四是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通?公告、宣传单、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建设采用的先进技术与工艺流程,让群众知晓随着高科技的广泛运用,垃圾综合处理的安全环保性。

  3、打造产业链,建设特色园区

  应以垃圾产业化为目标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优化组合多种处理方法,有机整合相关项目或企业,形成“先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处置”的垃圾分级处理产业链。要构建组合式政策体系,把垃圾作为产业原材料,通过政府分级补贴方式让企业有利可图,吸引民企民资进入垃圾处理行业。

  园区建设应明确垃圾及副产品(炉渣、烟气、噪声等)的处理方法与处理规模,制定能量利用设施的建设营运模式、监管办法和惠民措施;明确进场废弃物种类和处理量,制定填埋场及其副产品(渗滤液、填埋气、臭气等)处理设施的建设营运及土地开发利用(复垦利用)方案。

  产业园区应以垃圾综合处理为主业,精心选择产业园区的核心项目及其承担的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以1—2类垃圾的分类处理或以1—2种处理方法处理混合垃圾为核心项目,一个产业园区应有且只能有1—2个核心项目及相应的骨干企业,做到“一园一核心、园区有特色”。同时,建设示范园区,推广先进模式。

  4、加强规划设计评估与过程监督,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对产业园区的规划设计进行系统评估。评估其符合性、可靠性、经济性、便利性、资源环境保护性、先进性、前瞻性等,重点评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和社会化处理的落实情况,严格把关,先事虑事,防患于未然。

  二是客观评价和严格监督园区运营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对园区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科学评价园区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园区运营过程中是否得到公众支持,以及环境、安全、消防方面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并及时向公众公开环评报告。同时,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建立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