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50067号
案 题: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实现绿色发展的几点建议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环保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针对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突出的情况,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防护与整治兼顾”的原则,从加强环保服务、强化污染防治、严守生态红线、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等方面着手,全力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崛起”。
由于粤东西两翼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较大,粤北山区又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饮用水源地,因此,粤东西北地区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整治重要而迫切。我们应从依靠行政手段向积极培育市场机制,辅以综合经济和行政手段、营造法律制度环境的方向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将工业绿色发展确定为粤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尽快开展环境污染情况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制定粤西北地区的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对粤东西北地区进行调查,在综合研究该地区资源储量和能源进口趋势、环境承载力、经济发展速度及资源消耗、能源利用能力的基础上,明确工业绿色发展的战略框架、战略目标、发展路线、整体布局、优先领域和重点支撑;结合国土主体功能区划、产业梯度转移、人口资源环境的现状与变化趋势,确定各地、各行业工业绿色发展的主要任务。在一手抓生态保护的同时,广东还注重抓好粤东西北地区的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将对交通、能源、水利、城市扩容提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并支持工业园区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环境友好型和集约型生态园区建设。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粤西北地区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高标准的梯度激励机制。设立“两型”企业建设专项基金,建立不同行业“两型”企业的标准和认定体系,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根据高出标准的水平给予梯度激励。完善监督执法机制,建立省级环保督政体系,设立覆盖粤东西北区域的督察机构,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履行职责,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大力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和建立流域水质预警预报系统及区域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力争粤东西北地区所有地级以上市在今年年底前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空气质量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令所有地级以上市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机构全面达标。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并加大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粤东西北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重点工程、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和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的支持力度。
三是发挥市场作用,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市场化的节能减排交易机制。加快推进节能减排交易立法,规范交易方式、规定市场参与者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在节能方面,建立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机制,通过控制能耗总量,确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形成兼顾总量与效率的良性调控体系;在扶持方式上,强化政府采购、应用示范、购置补贴等绿色产品的需求侧补贴,采取加强认证和赋予标识等方法,提高产品的社会公信力。加快资源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对地、林、水、矿等资源确权,逐步建立统一公开的资源产权交易市场,形成合理的资源定价;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电价格、上网电价、成品油价格、水价、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四是强化对粤东西北地区的科技支撑。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着重加强节能改造、重金属污染减量、有毒有害原料替代、主要污染物削减以及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关键课题应动态纳入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利用市场规模、装备生产能力、创新环境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吸引珠三角乃至全球顶尖研发资源和先进技术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
五是粤东西北地区要制定生态控制线地图,将省环保规划划定的严格控制区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禁止开发区等重要生态区域落实到地图上,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强制性要求。同时,着力加强对饮用水源、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农村环境的保护,并坚持“防护与整治兼顾”原则,大力推进重污染流域整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典型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