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建议

2016-12-16 02:21:0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50085号

案    题:关于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案由分析: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迅猛发展,加速了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加快新型信息化与工业化的紧密融合,充分发挥数据在信息时代的生产要素作用,有效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善和提升传统产业全过程和全链条的运行效率,打造更具科技含量的新型优势产业,对于破解传统产业面临的内外部难题、提升国家产业竞争力、保障民生幸福都具有巨大的战略价值和意义。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基础雄厚,在互联网、电子商务、软件、通信等领域的规模与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加上我省社会信息化程度高,这些为大数据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数据条件和需求基础,应重点面向交通、公安、环保等重大公共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需求,加快形成大数据典型应用示范,为广东省确立行业大数据应用标准提供话语权。

  一、公共交通

  以深圳为例,深圳是我国首批智能交通试点城市,也是我国首个“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自2010年起,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统筹规划下,全市面向智能交通已经建立一个数据中心和四个基础平台。为实现深圳智能交通建设目标,针对城市交通管理与市民出行的需求,建立基于海量交通数据分析的智慧交通管理与指挥系统,增强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营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能力,支撑智慧交通建设。

  二、医疗健康

  医疗健康领域主要涉及各类医院、健康管理机构、疾控中心、制药企业、生物工程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对电子病历、基因诊断、新药研发、药品流通管理、医疗装备、健康管理、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需求,建立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平台,重点实现:医疗管理决策系统、医疗诊断辅助分析系统、电子病历分析系统、基因组数据分析系统、医学图像分析系统、新药研发数据分析系统、疾控预测预警系统、移动健康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

  三、电子政务

  针对工商、税务、海关、质检、环保、国土、统计等政务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需求,面向提升政府部门的管理决策能力、协同办公效率与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政务系统内外的数据融合、交换、共享与协同,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实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基础数据融合、交换与共享平台、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面向政府部门管理职能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四、公共安全

  针对公共安全领域的人口管理、案件侦破、突发事件预防、综合档案管理、公共信息服务等需求,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管理系统,重点实现:多源多模态公安数据融合与共享、面向个体和事件的多源信息关联比对、视频图像智能分析、突发事件预测、大规模人口流动趋势预测、案件信息综合查询,增强公共安全机构业务协同与数据的融合与协同,提升公共安全机构的宏观监测与决策能力,促进智慧公安建设。

  五、节能环保

  水和电是现代城市运行所依赖的基础性资源,其消耗水平与模式,从根本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和社会运行状况。开展以物联网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对资源规划布局、生产运营管理、过程监控、管网维护、资源调配、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

办    法:

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联合省市级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数据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力度,统筹全省大数据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应设立广东省大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全省的政务数据、公共信息及重大行业数据,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大数据战略管理、标准规范制定与管理、大数据资源统筹与平台构建、产业促进与协调、应用推广、数据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来设立相应的业务部门。

  充分发挥省大数据资源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功能,建设公共基础平台,有效整合数据资源。一是建立有效的大数据采集机制,通过政务数据公开共享,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形成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二是推进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交换等标准,明确收集数据的范围和格式、数据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开放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访问方式等。三是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对全市范围的数据资产进行登记管理,探索建立社会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交易规则,建设大数据交换平台和数据交易市场,加快数据资源流通及共享、共用。此外,应设立广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工程实施提供决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引导与扶持。

  广东省必须抓住产业高端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大数据技术创新及研发核心关键技术。应重点结合大数据产业特征,制定一系列适合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的鼓励政策。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数据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及成员企业,加快大数据产业共性、关键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推动大数据产业的要素整合,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大数据产业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立和引进链接国内外的国家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枢纽机构。组织实施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支持用于整合、处理、管理和分析大数据的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

  而且,在研究制定广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应注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加大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把大数据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推动广东省政务大数据平台为全省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与着力培育壮大应用市场。

  应探索设立大数据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承担省部级以上相关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补贴、研发投入专项补贴、资质申报专项补贴、贷款利息专项补贴、厂房租赁专项补贴等,加强对大数据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和产业化投入的激励力度。发挥广东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大数据产业聚集,设立大数据产业创业投资专项子基金,加大对创业前期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同时,配套制定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大数据应用采购目录,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优先采购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引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将非核心大数据应用业务外包,推广使用大数据技术和标准,培育和壮大本地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数据产业,积极开展大数据服务试点工程和应用示范,对技术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大数据技术、解决方案、系统设备以及利用价值高、内容完整的大数据库进行认定和资助。

  四、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及打造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园区。

  应通过引进大数据领先企业与培育本地企业相结合的模式,拓展大数据产业链,支持软硬件企业和服务企业垂直整合,与信息内容服务相结合,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并通过举办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和论坛,延伸发展相关产业。还应积极推动大数据的应用,建设大数据政府及依据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挖掘好人口、交通、医疗等公共事业部门的大数据,以大数据应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大数据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形成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供应体系。在搭建好数据产业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可以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原则,建立不同特色的大数据产业园区,进一步为广东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打造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