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挥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作用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农业发展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13)

谢 丽 玲 委 员

(代表台盟广东省委员会)的发言

——进一步发挥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作用

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农业发展

 

2006年5月,广东第一个粤台农业合作园区挂牌成立。目前,广东共有八个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分别是:海峡两岸(广东佛山、湛江)农业合作试验区、广东珠海金湾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汕头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梅州梅江台湾农民创业园、广东省(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广东省(江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广东省(高要)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经过近十年打基础、建园区、搞发展、美环境的努力,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已逐步成为粤台基层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特别是在粤台农业交流合作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广东省(韶关)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核心区翁源县,在试验区成立之前,该县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不明确,农产品科技含量及市场竞争力不高。试验区成立后,立足当地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等优势条件,以打造兰花为主导,兼顾其他特色农产品开发种植的产业结构。鼓励当地群众向台商学习种兰技术、发展兰花产业,进一步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创业致富。

粤东西北12个地市,面积约占全省的七成,人口接近5000万,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省份,却长期处于欠发达的状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的产业基础是农业,且需承担珠三角生态屏障的区位功能,大部分地区不适宜发展重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因此,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必须依托特色农业,通过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来带动相关二三产业的发展。台湾的农业是精致农业,研发能力强,产品优质、高档,产量大。热带水果、花卉、蔬菜、种子等都是具有优势的农产品。台湾对发展现代农业极为重视,从县到乡、从上到下,每一级都形成了完整的现代农业管理和辅导体系。大到政策法规的制定、发展规划的编制、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小到产学研机构与农村的对接、资金补助的安排、支农贷款的办理、农民的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的提供、农产品的销售等等。粤东西北地区不少城市地理气候与台湾相似,发展农业合作得天独厚。作为现代农业的试验区,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对农产品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创新、农业作业方式的创新、农业发展方式的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应以园区为合作载体,有效地整合现有合作资源,推动粤台农业交流,提高粤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粤台农业创造出一个“双赢”的新局面。

然而,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当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特别是用地难和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园区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两只拦路虎。在土地方面,园区引进的大多为比较先进的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产业形式,在建设用地指标趋紧,园区土地多以基本农田为主的情况下,用地指标调整难度不断加大,影响了台湾农民的投资合法性、安全性、积极性。在融资方面,园区内大多为台湾农民,创办的企业资金实力较弱,在现有融资政策下,通过流转承包的耕地、林地等,因没有产权或有关凭证,不能作为抵押物融资。部分企业以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贷款利率又远高于台湾岛内。

为进一步发挥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作用,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农业发展,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先行先试,助力粤东西北现代农业发展。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中台资农企遇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大陆现代农业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推动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先行先试,也可助力大陆现代农业发展。

在用地政策方面,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过程中,需要一定的仓储、保鲜、加工厂房用地,目前各地大力发展的休闲观光农业,也需要一定的餐饮、住宿等建设用地,但普遍面临着建设用地指标趋紧的突出问题,这在台创园中表现尤其突出。台创园要吸引台湾农民来发展,土地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为此建议,可进行对比研究,结合本地特点,借鉴台湾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些用地政策,在设施农业和休闲农业用地方面,适当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审批和监管,或支持相关地方政府在台创园探索实行一些先行先试的土地政策。

在管理模式方面,传统的、单一的依靠行政力量主导台创园建设的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两岸农业合作的需要。建议创新现代农业产业管理方式,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管理经营,吸引台湾管理团队经营台创园,或创新园区人事管理,让台湾同胞参与园区管理工作,营造台湾农民熟悉的营商创业氛围。

二、以粤台农业合作园区为平台,加强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台湾各地农会的交流合作,以具体项目开展合作,建立长期关系。建议在园区建立两岸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交流平台,培养典型,搞好试点。借鉴台湾产销班的生产技术,包装品牌、联合运销、信息共享等功能,以求扩大经营规模,减少经营层次,降低运销成本,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拓展营销渠道,探索初加工乃至深加工农产品技术和产业设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延长农产品“生命周期”,使农民的自身利益在技术、服务中得到保障和提高。

三、加快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规划建设,做大做强粤台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粤台农业合作,离不开农产品物流体系,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规划建设。一是在当地农副产品批发中心现有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经营场地,设立和配套完善农产品博览展示中心、产品交易中心、电子中心、仓储中心、货运中心、生活服务等功能区,形成产品博览、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传递、交易结算、产业带动等功能。二是利用对台湾农业深加工产品展销可向国家单项申报减免税的政策优势,在园区内设立台湾农产品展示专区和交易专区,采取展销和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台商进场经营,打造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展示、推介和销售服务的新平台。

四、建立民间交流平台。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尽快批准成立广东粤台农业交流协会。成立协会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交流协会、农学会等民间组织交流为载体,建立两岸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交流平台,开展与台湾农会、农协、产销班等农村经济组织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双赢。

(发言者系台盟广东省委员会常委,汕头大学理学院生物系副教授,台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