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省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建议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18)

刘 冠 贤 委 员

(代表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的发言

——关于建立我省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建议

 

医疗行业是一个生态系统,这一生态系统中的各个角色在运转的医疗生态环境中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作为医疗提供方的医疗机构掌握着患者的医疗档案,如各类门诊记录、住院记录、影像记录、用药记录、手术记录、随访记录、医保数据等;作为医疗服务和产品支付方的商业保险公司以及社会保险积累了病种、医疗消费项目及费用的相关信息;作为医疗政策制定和监督的各级政府卫生部门,通过自己的直报系统可以了解各地乃至全国的流行病的情况和医疗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研发、生产或者销售各类药物以及医疗器械的相关企业也需要掌握了解生物基因数据和药物测试数据、大众的行为习惯、生理数据和喜好。

一、当前我省医疗信息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使得医疗健康数据呈几何级数增长,然而这些不断增长的数据在当前的管理环境下,存在许多问题:

(一)大数据意识缺乏。目前电子健康档案已经广泛使用,但大部分医生和患者还没充分的意识到这部分系统的意义。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多由项目推动,重硬件投入和局部应用,轻条块结合和横向协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大型医疗机构对诊疗信息再利用的认识不足,信息再利用工作缺乏统筹和动力,导致数据挖掘和信息再利用工作长期处于无序状态。

(二)信息孤岛普遍存在。医疗领域大数据来自不同的行业,数据资源分散在不同的数据池中,包括医院的电子病历、结算与费用数据、厂商的医药、医械数据,医学研究的数据,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集的居民健康档案,政府调查的人口与公共卫生数据等,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的联系。信息系统建设中形成的许多“信息孤岛”,不仅不利于医疗资源高效整合,也不能满足医改“建设实用共享的卫生信息系统”的要求。

(三)行业标准缺失。一方面,目前来自不同厂商各类移动医疗设备未形成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难以实现数据互通,既影响个人健康信息的全面整合,也不利于健康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利用。另一方面,由于现有医疗体制的不完善,我国的病种编码、收费代码、药品和耗材数据库等都是各省、各市、各医院甚至医院不同科室各自为政,阻碍了信息共享和流通。

(四)行业监管缺位。2013年,美国参议院批准了美国FDA安全和创新法案,从法律层面正式确立FDA为医疗类APP的监管机构。在我国,目前仅有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属于部门法规,法律效力有限,可以说我国互联网医疗的监管尚处于准真空状态。这一局面对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形成了两大制约: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互联网医疗APP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市场无序竞争现象突出;二是个人隐私安全保护不足,既制约需求潜力释放,也存在数据泄露的巨大风险。

(五)政府投入不足。近年来,我省社保部门为解决医保病人省内异地即时结算问题,建立了省级医保“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数据平台,在全省统一了三个目录代码,并于2015年11月24日在21个地级市全面上线,目前在省内54家医保定点医院正式使用,奠定了全省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数据平台的建设困难较大,系统尚不完善,加之医院要自筹费用改造信息系统,因而还未覆盖所有医保定点医院,根本解决省内医保互联互通即时结算还有待时日。

二、建立我省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建议

2015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要求在2017年底前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在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纲要》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大数据发展已经有了顶层设计,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因此,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建立医疗大数据平台势在必行。为此建议:

(一)省政府牵头成立医疗大数据平台研发中心,负责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目前,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建立了自身的医院信息系统,特别是三级医院,其患者信息的电子化程度已经很高,一部分市、区、县也建立了区域性的卫生信息平台,加上全省的医保数据平台,这是建立全省统一大数据平台的基础。

(二)由医疗大数据平台研发中心制定统一标准。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标准化改造。

(三)构建医疗大数据系统,消灭信息孤岛。各医院根据统一标准,录入相关数据,然后通过互联网将多个医院连接在一起,实现数据共享,即形成区域医疗。在区域医疗的基础上,再发展为城市医疗大数据、省级医疗大数据乃至全国医疗大数据系统。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云存储为这种大数据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选择。借助于第三方提供的云存储服务,在保证数据安全和各个医院权益的条件下,各家医院可以将自己的电子病历数据存储到云服务器上,实现数据共享,逐步消灭信息孤岛。

(四)出台我省互联网医疗信息服务管理法规和配套细则,为医疗大数据平台提供法律保障和技术规范。明确主管部门,规范医疗信息数据的采集、使用和标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个人隐私权。

(五)加大财政投入,改变各自为政的现状。针对目前医院信息系统由不同开发商按各自标准开发建设的现状,采取“医院出一点、各级政府补一点、开发商和合作方让利一点”,与医药产业联动,调动医院积极性,解决资金问题。

医疗机构产生的信息具有明显的大数据特征。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建设“卫生强省”的目标,建立医疗大数据平台,有利于优化医疗流程和医疗资源配置,将在提高医疗质量、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降低风险和医疗成本等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发言者系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