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25)
李 希 委 员
(代表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发言
——搭建“创客”平台拓宽“众创”空间
实施创新驱动打造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动力之源是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广东产业升级能否借助创客模式的兴起而成功实现转型,有赖于能否有效将创客的创新设计、科技成果通过众筹融资、智能制造、规模量产而迅速转化成商品,并通过庞大的电商和物流销售网络行销全球,让“创客”真正变成“创业者”,并引导他们的协同创新与国家目标衔接,从而实现国家目标导向的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
面对庞大的海内外创客群体,如何吸引人才回归和资本回流?如何帮助长期在产业链最底层的众多的中小企业和粤东西北地区劳动力凸显自己的价值?如何破解高端制造技能人才不足、支撑智能制造产业不力状况?如何把创新驱动的引擎全速发动起来,使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为此,我省亟需集约化整合社会、行政、教育、科研资源等各种要素,完善“创客经济”基于开源软硬件的市场交易规则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以创客引领进步,不断提升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速度与质量。具体建议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创客的组织引导。
首先,省直各职能部门应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及成立办公室,形成协同化的组织领导推动,积极参与到创客人才开发、众创空间打造、创客文化营造的热潮中,共同打造出综合性众创空间与专业性创客服务中心互补的发展格局,在全省构建起创客交流分享、产品转化、风险投资、自主创业、项目孵化一体化、全链条式的创客创新创业扶持体系。
其次,针对广东在推动创客及众创空间发展中的高端性不够、转化不畅、能级不高等问题,实行规模化、全链条、多平台的众创空间建设模式,为创客提供互联网开源硬件平台、开放实验室、加工车间、产品设计辅导、供应链管理服务和资本对接的空间,尽快推出“人才—项目—资本”关键要素无缝对接的集成化创业服务。
另外,应重点在“人”的方面下功夫,把创客人才作为全省人才分类目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面向创客人才的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成为创客,例如对纳入省级众创空间的创客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创客创办企业单笔50万元以下的不良贷款,可由科技信贷风险池给予全额代偿。
二、有效支持和促进我省“创客空间”建设发展。
各级政府应把“创客空间”作为产业建设的配套组成部分,尽快出台系统完善的扶持激励政策及实施细则,包括配套资金激励政策、场地租赁及无偿使用政策、创客培训体系、创新知识产权政策、资源对接要求及政策、孵化器与创客空间融合政策、特色创客文化规划及我省创客空间与各产业结合的政策,重点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创客关联企业和创客提供增值税和产品收入所得税优惠,并通过信用保险公司为优质创新企业风险兜底,建创业者基金诈骗黑名单。同时,结合“互联网+”大背景,构建创客与企业、高校、产业园区无缝对接的大数据平台,为创客提供创意发布、产品展示、试验品制作、众筹和产品商业化投产等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市场分析服务。同时,应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建立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全面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教学指导和服务支持,以及成立“青年社会企业家培育基金”,为创客提供国内外深造和交流机会。
三、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工作。
其一,建设涵盖商标、专利、版权等领域的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系统,统一行政执法、刑事执法与民事执法、司法审判在证据认定方面的标准和程序,重点在我省三个自贸园区开展先期示范改革。大力推广知识产权企业保护平台建设,落实好创客空间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定向一对一驻点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商家签订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公约。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电子证据固化系统等,解决固定证据难、追查源头难、网上执行难等难题。
其二,拓宽12330知识产权维权热线覆盖面和服务层次,构建和管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实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入驻常态化,配套出台我省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文件,探索建立完善互联网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的长效机制。建立我省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建立集专利申请、维权援助、调解执法、司法审判于一体的广东快速维权中心,明显降低授权、确权、维权的时间和环节。
谢谢大家!
(发言者系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