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52)

李 心 委 员

(代表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发言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长9.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从业人员占比达50.4%,税收占比达50.2%。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重要力量。放眼全国,我省民营单位数量、出口额、税收总量全国第一,但在超大型民企数量、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已被江苏超越。尤其是民营经济总量,2014年首次被江苏赶超。同时,粤苏两省经济总量差距也在2014年缩小到2703.92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对差距缩小的贡献率达76.1%。

我省民营经济经过30多年探索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也遭遇了各种约束和碰壁现象。

一、存在问题

当前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挑战主要有:

(一)法规政策滞后,执法司法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是转型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所对应的法律存在空白,或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部分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及时修改,规定与实践脱节。三是政府对商贸流通、建筑施工、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四是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上下与横向有效监督机制空白。

(二)扶持政策落实难、政企沟通渠道不畅。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二是政策原则性多,操作性不强。三是政出多门,部门间、政策间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合。四是沟通渠道不畅,企业难以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需求。五是政策落实中缺乏及时了解问题、调整完善和追踪考核的制度设计,没有形成倒逼政府改革的机制。

(三)多头监管轻服务,涉企收费项目多。一是部分主管部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前置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二是市场监管中存在松“个”严“企”现象。三是民营企业商协会少、小、散普遍,发挥关键节点作用、满足共性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体系不健全。四是涉企收费项目多。目前,我省涉企收费项目中,国家项目仍保留29大项,涉及28个部门85项收费,省级项目仍保留8大项,涉及7个部门12项收费。

二、建议

为更好地激发我省民营经济活力,实现大提升大发展,建议重点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改革创新:

(一)法规政策层面:着眼推动减负提质、公平竞争。一是集中调查梳理各种法规管理制度的矛盾,取消不合时宜的限制。二是尽快出台全省民营经济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政策体系,制定配套专项政策法规,逐步构建起符合广东实际的民营经济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三是建立政府项目清单预告制度,新增建设项目必须公开市场准入标准、技术经济条件和相关配套政策,优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四是全面实施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取消省定行政收费项目,实行省定涉企“零收费”。

(二)体制机制层面:着眼提高能力效率、强化协同。一是做“高”做“实”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配备编制人员,统筹协调各行业民营经济均衡发展。二是开展民营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对执法司法的立体有效监督和回应机制,规范进企检查行为,取消不必要和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企接受检查的时长和频度。四是充分发挥税务征管员联系企业密切优势,赋予征管员在向民企征税的同时将扶持政策带给民企等相关职责。

(三)公共服务层面:着眼培育提升水平、释放活力。一是建立政府审批大数据信息平台,整合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实现数据共享和“一站式”审批。二是建设政府扶持政策数据库及搜索引擎,帮助广大民营企业上网“淘”到合适扶持政策。三是设立民营经济服务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力度,引导更多机构为民营经济服务。四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培训支持力度,重点加强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新生代”人才培训。五是定期举办弘扬粤商精神活动,适时对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进行表彰,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

(发言者系民建广东省委员会主委,省侨办主任,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