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02号
案由:關于廣東省先行一步務實改革食療及藥膳管理
提出人:黄德豪(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中醫學一貫重視飲食療疾,並有「藥食同源」、「寓醫於食」的說法。許多食物本身就是中藥,食物與中藥並沒有嚴格劃分,但食療與藥物療法則有所區別。藥療效果雖快,但藥物性偏,苦口難吃,久服礙胃,故病人很難長期堅持服藥。而食療則配製得法,烹調有方,使人們樂於接受,可以長期進食,而且食藥同用,食借藥威,藥助食性,相得益彰。
食療在中國已有數千年歷史,經歷過長期實踐的檢驗。中國最早的一部藥物學專著《神農本草經》載藥365種,分上、中、下三品,其中列為上品的大部分為谷、菜、果、肉等常用食物。唐代孫思邈的《千金要方》已經專列「食治篇」。孟詵的《食療本草》則總結了唐以前中醫食療的成果,是現存最早的食療專著。到了現代,食療和藥膳的運用更加普遍,相關的研究也遠比古代深入。為此,國家衛生部專門於2002年公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體規定,明確規定了既是藥品又是食品的物品有87種,指出此類藥食同源食品分別具有免疫調節、改善記憶、耐缺氧等功效,能夠防治疾病。
如今12年過去,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的不少內容,已經不符合形勢的要求,例如《通則》明確規定:食品不應標注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這項條文使得藥食同源食品不能以其自身具備的功效進行宣傳,這對於普及藥食同源食品功效知識是非常不利的,不但阻礙了中醫藥文化的發展和弘揚,還大大影響了中醫藥產業以至地區經濟,尤其是邊遠地區經濟的發展。以青海大漠紅枸杞有限公司為例,該企業以87種藥食同源食品之一的枸杞為唯一原料進行產品生產加工,事實上擁有枸杞的補腎功效,卻不能在產品說明中標注,這就對企業的銷售和產品宣傳造成巨大困擾,嚴重阻礙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近幾年青海枸杞已經佔全國有機枸杞出口的90%以上,年產值接近50億元,並湧現出了一批規模化生產龍頭企業,藥食同源的枸杞已經成為青海經濟的支柱產業。然而藥食同源的枸杞,卻因衛生部的一紙規定,而不能宣傳自己事實上已為幾千年中醫藥實踐所證明的功效,長此以往,不僅會沉重打擊以枸杞加工為主的企業的生產積極性,甚至還影響到青海枸杞的種植及出口,減少當地農民收入,對青海經濟的發展極其不利。
另方面,上述《通則》僅批准了87種既是藥品又是食品的物品,但中國食療網則明確指出,目前臨床應用的5000多種常用中藥中,有五百餘種可作為藥膳原料。在當前國家大力鼓勵創新創業的大形勢下,衛生部應該建立合理高效的藥食同源食品審查機制,,以應對百姓對食療的巨大需求,保護和支持群眾依法開設小型食療商店、攤擋等創業熱情。同時也要因應中華醫藥知識在國際上日益普及,海外對按照中國傳統食療、藥膳原理所生產的保健品需求急劇增長的形勢。
事實上,中醫藥方劑已經過了幾百年、上千年的臨床驗證,不是西藥那種白老鼠動物實驗能比擬的。西醫藥的標準雖然嚴格,但其安全性並不一定比得上民間看似粗疏的5000年的傳統中華醫藥文化。一味照搬西藥審查機制,早已成為阻礙我國中醫藥文化發展的瓶頸。
此外,目前通用的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僅有87種被核定為既是藥品又是食品的物品,無疑是不符合實際的。主管方只圖省事的管理方式,不符合中央倡導的“權為民所用”的執政思維。這種“懶人管治”,在食用藥物采用方面尤其大膽進取的廣東,尤其顯得違背民意,窒礙民生。
在廣東,藥食同源的觀念深入人心。用日常蔬菜、食物防病治病,幾乎家喻戶曉。家裏有人傷風感冒,切幾片生薑,加幾段蔥白,用紅糖煮湯,趁熱吃下,發汗即愈,早已是常識。至于平日養生的去濕茶、老火湯、各種各樣的燉品、糖水,都采用了不同的藥材,而且將鹽、醋、糖、薑、蔥、蒜等調味品的食療作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大街小巷,到處都是涼茶鋪、糖水店,廣泛采用蓮子、苡仁、百合、山藥、枸杞、大棗、麥冬、紅綠豆、貝母、雪梨、枇杷、玉竹、扁豆、黑豆、芡實、夏枯草、荷葉、草決明、海帶、菊花等藥材或食材,也都用寫明了各種不同的保健或者醫療效用。如果都按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加以管制甚至取締,不但是對中華傳統習俗智慧的侮辱,更將扼殺一大類生機勃發的行當,影響上百萬民眾的生存。
此外,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內容,有許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相悖,令人難以適從。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版),對川芎、土茯苓、五味子及女貞子這四種中藥成份進行了詳細的介紹,認為其并無毒性。按照在藥學上對中藥分為“食用、食藥兩用及藥用”的分類,這四種中藥均屬於“食用”類別,將其作為添加食材沒有危害,不存在食物安全問題。香港中文大學中醫中藥研究所也認為,川芎、土茯苓、五味子及女貞子這四種中藥成份均性質溫和、安全無毒,分別具有活血、解毒、益氣和滋補等功效,廣泛使用於“芎芷魚頭湯” 、“天麻魚頭” 、“茯苓鴨”等常用的傳統膳食中。但這幾類藥材卻不在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批准之列。
回顧歷史,早在1980年10月1日,中國第一家專營藥膳餐館:同仁堂藥膳餐館在成都開業。不但中國藥膳業同行從此有了一個發展與交流的基地,日本、美國、法國、英國等55個國家的外賓,都到成都同仁堂品嚐藥膳,學習經驗。三十多年來,無數歸僑和外賓,在成都市藥膳餐廳舉行藥膳宴會達5000餘次,在此充分領悟了中國藥膳的魅力和給人帶來的享受。英國南方電影製片廠曾此拍攝電影《中國藥膳》,美國和香港的傳媒,亦先後在此拍攝了中國藥膳電視專題片;經國務院負責同意批准的中、英、香港聯合攝制組拍攝的《中國人》電視片,其中也拍攝了電視專題片《成都同仁堂藥膳》;海內外大批媒體都報道了成都藥膳的情況,加深了國外讀者對中國藥膳的瞭解。
尤其令廣東感到落後難堪的是,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陸續向成都市中藥材公司聯繫藥膳罐頭、羹汁、飲料、保健酒,口服液等輸出和技術出口。日本、德國、英國、美國、新加坡、法國和香港地區公司邀請同仁堂藥膳餐廳的有關專家前去開設藥膳酒樓。內地許多城市開辦了藥膳餐廳。藥膳論文、專著如雨後春筍相繼出版,各種藥膳學會、協會、專委會已相繼成立;藥膳大專班、藥膳中專、藥膳培訓中心已都建立,並培養了許多藥膳專業人才,我國唯一一家藥膳、食療雜誌,已在長沙誕生;各種藥膳研討會、日中藥膳研討會,國際藥膳研討會,亞洲藥膳研討會已相繼舉行。
办法:
為此,本提案建議:
一、作為改革開放,敢為天下先,且食療、藥膳傳統源遠流長的廣東,應當由省級衛生及商務部門設立專門的聯合工作小組,結合廣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率先對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進行研究,并循與時俱進的原則,在安全進食的前提下,修訂放寬相關的省內法規,支持食療及藥膳行業的發展。
二、大力提倡鼓勵推廣粵菜飲食文化。要建立有廣東特色的藥膳研究機構,下設藥膳及食療研究中心、檢驗中心、培訓推廣中心,以利於有組織地、系統地開展藥膳的科研工作,培訓藥膳專業人員和使藥膳知識及技術的普及和推廣。
三、要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推陳出新,大力發掘廣東特色的涼茶文化、食療及藥膳文化。撥出專款,扶持民間企業進行藥膳罐頭、羹汁、飲料、保健酒、口服液等食品和保健品產業的全面開發和提速。要大力發展機械化生產,使藥膳生產實現現代化,如藥膳罐頭、飲料、糖果、糕點等,一方面滿足國內人民不斷增長的對營養、保健品的需求,豐富人民的生活。另一方面,借助廣東是全國最大僑鄉,廣東餐飲業遍布全球的優勢,將相關產品推向世界,與內地以至國際市場全面接軌。
四、加強粵港同業的合作交流,建立粵港藥膳和食療互聯網,不斷收集有關藥膳資料和發展動向,以及市場對藥膳的需求等情況,為藥膳的發展提供可靠的情報資料。並應創辦《藥食同源》之類的雜誌,以促進學術和同業間交流,介紹藥膳食療產品、場所的經營管理經驗,普及相關知識。
五、加強對藥膳和食療業的科學研究,一方面保護市場化動力,同時更要注重行業規範。要進一步運用中醫藥理論,結合藥理、藥化、現代醫學等科學知識來進行探索。加強用現代檢測手段來制訂質控指標,監控製作工藝和流程。支持和鼓勵省中醫院開展設藥膳學,培養這門中醫藥分支學科的領軍人才,以提升業界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