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广东省政协委员巡视省属监狱制度的提案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03号

案由:关于建立广东省政协委员巡视省属监狱制度的提案

提出人:陈绍雄(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第一提案人: 陈绍雄

其它提案人: 余鹏春、叶冠荣、罗君美、吴建芳、黄德豪、叶礼德、谢礼明、陈耘、彭晓明、叶世荣、招祥麒、孟丽红、陈幼南、郑程、何闻达 及 郑李锦芬

一、 前言

2015 年 3 月 24 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 广东省服刑改造罪犯数量居全国之首,对完善管理有效令罪犯改过自新构成压力

广东全省现有 26 所监狱及 1 所警察医院,其中广州监狱、坪石监狱、怀集监狱、韶关监狱、番禺监狱、英德监狱、四会监狱、高明监狱、阳江监狱、乐昌监狱、北江监狱、武江监狱、梅州监狱、揭阳监狱、惠州监狱、阳春监狱、河源监狱、清远监狱、东莞监狱、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茂名监狱、司法警察医院等 23 个单位为省监狱管理局直属单位,深圳监狱、佛山监狱、江门监狱、花都监狱等4 个单位为市属单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在押服刑罪犯逾 13万人,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服刑罪犯数量最多。

三、 监狱创造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有利于服刑罪犯在思想上、行为上进行改造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政协委员要同各方面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广泛、及时地反映社会的事实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呼声,为各级领导机关把握形势、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并推动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规定,在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在囚期间,受公平公正看管看待,并经教育改造,服刑后改过自新,重新投入社会,不再犯错误,不再干犯罪行,有助和谐社会稳定发展,是社会的新动力。

四、 建议设立政协委员巡视监狱的例行制度,确保监狱改造的罪犯诉求获得透明、公平处理

在香港有一个「太平绅士」制度,已经实行了170多年。太平绅士其中一项职责,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510章《太平绅士条例》及法例第234章《监狱条例》,定期或不时巡视如监狱等羁押院所,接受被扣留者的投诉,避免监狱管理者对扣留人士施行法院判决以外的刑罚,或任何不公正对待。 这制度多年来行之有效,被公认为是一个有效的第三方独立监督、视察制度。 它提供一个独立渠道,方便有需要人士提出投诉,并让有关方面按规定就投诉进行调查、跟进工作。 此外相关的部门也可藉太平绅士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改善有关设施、服务管理和资源运用、配置等的问题。

为在押改造的罪犯创造公平、透明的改造环境及保证罪犯的基本权益以及能够得到监狱管理当局公正对待,促进服刑罪犯认真改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充分发挥广东省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建议参照香港《太平绅士条例》,在广东省设立省政协委员巡视监狱制度。 省政协委员巡视监狱的其中一项重要职能,是确保改造罪犯所作的投诉,能以公平和高透明度的方式处理以利于罪犯进行改造。

省政协委员在巡视期间,如获得改造罪犯提出投诉,为保障私隐,政协委员可选择与投诉者私下谈话,亲自了解投诉内容,判断需否进一步调查。 如省政协委员有意单独会见提出投诉的在囚者,监狱管理当局应作出所需安排,并在有需要时为省政协委员提供协助。 进行巡视的省政协委员可以主动采取行动,亲自调查监狱罪犯提出的投诉(例如要求监狱方提供背景数据,并查阅相关记录及文件),或把投诉转交有关监狱方进行跟进。 如属后者,有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向省政协委员报告调查结果。 监狱罪犯向省政协委员提出的要求或查询,一般应转交监狱方考虑,而监狱方随后会向省政协委

员报告监狱所采取的行动。省政协委员如认为有需要,可以亲自展开进一步调查,政府并鼓励省政协委员与监狱管理当局研讨,以及查阅投诉登记册,以确定先前的投诉、要求、查询已获监狱方妥善处理。

香港的太平绅士按《太平绅士条例》巡视监狱时,一般会被安排兩名太平绅士一同进行巡视。 省政协委员巡视监狱制度可参考这个做法,每次巡视活动,安排兩位省政协委员,或一位省政协委员加一位政府官员(例如负责监狱管理的官员)进行。若有需要,巡视监狱时可安排一位看守监倉的守衛陪同。

五、 建议广东省先行先试,以试验方式设立省政协委员巡视监狱的例行制度

香港《太平绅士条例》和《监狱条例》有关巡视监狱制度实施多年,虽然行之有效,但毕竟与内地相关法制法例有所不同,政治制度也不一样,因此并不适合完全复制,而且也涉及立法修订,建议省政府参考香港制度,建立适合广东省立法、施法体制及实际环境的一个第三方巡视监狱制度。

建议广东省政府可以尝试以试点方式运行,在不需变更现行国家监狱法的情况下,以试行办法、暂时性的行政指示方式委任省政协常委及或特邀一部分资深的省政协委员,并选择一些监狱作试点。 当试验一段时间,取得一定经验和经过总结后才考虑扩大委任更多政协委员和获巡视的监狱名单。 在进行试点运作期间,不建议涉及敏感罪犯和高度设防的特殊监狱。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