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建议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09号

案由: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利的建议

提出人:谭少波(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据了解,2014年广东发现了25种新的职业病,包括慢性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等等。广东每年职业病病患,正在以每年30%的速度上涨。全省目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有2000万人,包括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震动、放射性危害因素等。近年来,广东省每年确诊为职业病的有600-700例,且每年的患者数都在以30%的速度递增。

在广东,电子、五金、箱包制造行业的有机溶剂中毒,高尔夫产品制造的振动病,宝石加工、集装箱制造、陶瓷行业的尘肺病等行业和病种较为严重。广东职业病发病呈现尘肺、中毒和其他职业病“三足鼎立”的态势,其中尘肺病大概占38%,中毒占30%左右,剩下的比例就是噪声、振动、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等。

我省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防范职业病意识不强。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职业病防范的制度,企业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增加了职业病的发病率。部分农民工缺乏劳动保护的常识以及法律意识薄弱,对工作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不高,接触有毒有害时,缺乏必要的防护设施。

2.部分地区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还不够,工作力度还不够。    部分地市在经济处罚、职业卫生等工作上处于零状态,部分地市新增申报企业为个位数。

3.困难企业,职工容易患职业病。困难企业由于资金紧张,效益比较差,没有能力去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导致职工受到职业病的侵害。

4.职业病保障体制不完善。由于企业的工伤参保率比较低,许多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却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保障。

 

办法:

1.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列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企业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2.加大职业病防治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职业病防范监管的工作重心要转移到监督执法上来,继续开展多部门协作的职业病防范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3.落实用人单位作为各项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人,强制推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4.建立保障措施,健全职业病的医疗保障机制。把所有可能患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全部纳入到《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内。建立职业病防治的基金,解决困难企业的职业病患者医疗救助的问题。

5.将白领常患病“鼠标手”“干眼症”“屏幕脸”“键盘肘”“颈椎病”“肩周炎”等纳入职业病。

6.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技术革新,大力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推广使用低毒新材料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坚决淘汰工艺落后、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设备,依法关闭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技术无法改造的小企业、小作坊、黑工厂。

7.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在重视身体健康的同时,也要同时防治相关岗位心理职业病!可开展免费心理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