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港合作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建议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12号

案由:关于粤港合作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建议

提出人:钱宏林(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广东海洋强省建设,广东应着力深化粤港在海洋人才教育方面的合作,加强两地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人才。粤港两地合作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有利于广东发展和建设海洋产业,为珠三角、粤港澳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人才和科技的支撑。

广东毗邻香港, 粤港关系历史悠久, 地缘相近、文化同源、语言相通,在经济文化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前,虽然粤港在高校合作取得了很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双方在教育方面的合作明显落后于经贸方面的合作。虽然社会各界对粤港高校合作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呼声很高,历史文化背景、社会意识形态和制度环境、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的差异性等背景因素在为粤港高校合作创造条件的同时,思想上的顾虑、政策上的缺位、体制上的差异、文化上的冲突、财力上的不济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合作办学的产生与发展。

粤港合作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首先需要解放思想, 创新合作体制与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广东与香港高校学科优势, 寻求两地高校合作模式与合作机制的创新生长点,为双方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其次,粤港合作建设海洋高校的政策应不同于国外,广东应建议国家制定教育领域中类似于CEPA的制度框架,为双方高等教育领域合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扶持,并建立常设性工作协调机构,在决策、指导两地合作的同时,实现双方合作办学的规范性和持续性。第三,由于广东与香港特殊的地缘、人缘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联系, 广东应向教育部申请赋予广东高校在对香港高校合作中有“先行先试” 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广东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以鼓励双方在海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业推广方面创新合作。第四,香港的大学由于政策体制、教学方式等方面与内地都有很大的不同,凭借自身力量很难在内地独立开办大学。可以考虑选择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等高校在海洋学科建设方面有实力的大学与香港高校进行合作,以深圳现有的大学园区和产学研基地为依托,建立粤港联合海洋大学,与现在的广东海洋大学形成双校区,在学科设置上有所侧重,取长补短,合作办学。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