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华管理区重新划归蕉岭县管理的建议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35号

案由:关于蕉华管理区重新划归蕉岭县管理的建议

提出人:谢建祥(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关于蕉华管理区重新划归蕉岭县管理的建议

梅州市蕉华管理区位于我县中部,距蕉城9公里,东与蓝坊镇接壤,西与三圳镇、北与蕉城镇、南与新铺镇相连,面积26.04平方公里,总人口7833人,辖5个办事处。蕉华管理区原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隶属我县管理,鉴于当时的客观原因,1989年10月起由市农委管理。1993年在保留蕉岭华侨农场牌子的同时,成立梅州市蕉华管理区。2003年增挂梅州市蕉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牌子,2008年更名为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蕉华管理区虽属梅州市直管理单位,但其辖区内的人口、土地、生产总值均由我县统计,计育、综治、森林防火、供电、安全生产、农村劳力培训转移等工作一直由我县托管。根据蕉华管理区的地缘关系、历史沿革和发展需要,我们认为,将蕉华管理区重新划归我县管理较为有利:

一是有利于我县县城扩容提质,加快新型城市化建设。蕉华工业园与蕉城镇相邻,蕉华管理区划归我县管理后,可将蕉华工业园和蕉城及长潭旅游区融为一体,我县县城总体规划区面积可扩大至100平方公里,从而快速推进县城扩容提质,以城带乡,以乡旺城,真正实现“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

二是有利于我县招商引资,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蕉华工业园地处我县中心地带,占地面积2.02平方公里,是省级工业园。目前,梅州市七个县(市),就我县仍没有工业园,严重制约了我县发展。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过程中,非常需要蕉华工业园这一招商平台。蕉华管理区划归我县管理后,可发挥我县海内外乡贤众多的优势,强力抓好招商引资,进一步提升蕉华工业园区的经济效益,达到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有利于减少行政区域管理限制,加强协调管理。目前,蕉华管理区的归侨已相当少,大部分为当地(即原华侨农场前身——莲塘大队)村民,历史上他们一直隶属我县,其划归我县管理后,受行政区域管理的限制将会减少,也比较容易解决群众矛盾,有利于加强协调管理。

四是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行政效能。蕉华工业园区地处蕉岭中心地带,园区的公共服务、治安等社会管理由蕉岭负责,但园区的税收又主要由梅州市里所得。如划归我县管理后,与蕉岭融为一体,可以对人员、机构设置等进行整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行政效能。

鉴于上述种种理由,因此,我们建议省委、省政府将蕉华管理区重新划归我县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