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高校“集中军训”方式,还原国防教育本来面目

2016-12-16 02:21: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44号

案由:改革高校“集中军训”方式,还原国防教育本来面目

提出人:孙平(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一、高校军训的由来与发展

军训,顾名思义就是军事训练。高校军训就是大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接受军事训练之意。军训活动在我国的出现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

1955年7月颁布的《兵役法》,第一次做出要对大学生和高中生进行军事训练的要求。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学校增设军事课程问题的请示报告”。1964年10月28日—11月21日,高等教育部召开直属高等学校(扩大)理工科教学工作会议,会议要求“逐步推行本科学生到部队短期当兵(或者在学校进行军事训练)一、两个月的制度”。当时的政治背景是在高校贯彻毛泽东同志提出的“阶级斗争是一门主课”的指示以及组织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为期半年的“四清”运动。

1981年中共中央下发第11号文件,指示高等院校要把学生军训纳入教学计划,部分学校恢复了学生军训。

1984年,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发了新的《兵役法》,把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单列一章,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学生军训的重视。现行《兵役法》45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46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备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48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1997年3月颁布《国防法》42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开展国防教育。

2001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专门有学校国防教育一章。第15条规定: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

从现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法律层面并没有“集中军训”的要求,也没有现行高校在新生开学之初集中时间开展“大强度、长时间、高负荷”军事训练的明文规定。

军训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刻苦耐劳的坚强毅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学风和生活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军训本身属于国防教育的内容之一。

现在不同的学校“集中军训”的地点是不同的,少数学校去军营,真实体验军营生活,磨练意志;绝大多数的学校则在学校中,以操场为训练场进行军训。不同学校的军训内容也不尽相同,有的学校只是进行队列训练;有的学校除队列训练外,还要到野外拉练、进行内务整理教育,有条件的还进行射击训练。

但是,目前高校普遍是“集中军训”,没有将军事训练和日常体育教育和国防教育结合起来。“集中军训”的时间一般在大学生第一年第一学期,即9月份开学后集中进行。具体1个星期到3个月不等。这种“集中军训”的形式不科学、不合理,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也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力,军训的目的达不到,效果出不来,浪费严重,教师、学生、家长并不满意。

二、高校“集中军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冲击高考,大多数中学高三时期体育课时与强度都会相对减少甚至不开,学生的身体素质出现一定的下降,高考录取后多数学生身心都得到极大的放松,身体形态和身体素质大多会进一步下降。大学开学后新生突然间接受“大强度、长时间、高负荷”的“集中军训”,大多数学生身心确实难以适应,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2015年9月15日,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一位大一新生在军训时晕倒,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据悉,当时新生们在教官带领下,小跑前往训练场地,张同学突然晕倒。目前,学校军训仍正常进行。不过,学校加强了现场的监控,如果学生觉得不舒服,即可停止受训。(《广州日报》2015年9月17日报道)

2015年9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以特急的文件形式下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坚决防止学生军训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今年我省学生军训工作开展以来,继广州亚加达外语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梓琛中学、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发生3起学生军训伤亡事故之后,阳江职业技术学院9月23日组织学生军训时,又有一名学生死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军训学校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式,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小丹省长“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的批示精神,同心协力下大力气彻底扭转我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坚决防止学生军训事故连续发生。

在高校的新生体育教学中,一般会采取“循序渐进”的教学方法,不会向“集中军训”那样“每天训练6—8小时在烈日下进行强化训练”。另外,在烈日下长时间站军姿,对身体健康确实存在一些损害,长时间固定姿势站立容易造成大脑缺氧,出现头晕,下肢静脉淤血等情况。

相关报道:有关“集中军训”中晕倒甚至死亡案例时有发生。北京大学2011级学生参加两周军训,近3500名学生累计看病超过6000人次,特别是第一周,晕倒者众多。2011年,上海海洋大学大一男生在军训结束突然晕倒,送医院后抢救无效离世。2012年,长沙理工大学一名大一新生在队伍行进过程中倒在地上,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生宣布死亡原因为肺原性心脏病心源性猝死。

(二)对教学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集中军训”需要停课进行,且要占用学校的运动场地,对其它年级学生正常的体育教学与训练造成很大影响,相关的体育教学计划被打乱(一般会影响8—10个学时的授课),课余体育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为了体现军训效果,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自费购买军训服装,军训结束后军训服装的应用场合十分有限。加上有的军训服装款式没有标准,说是军服又不是军服,一些学生穿起来歪七扭八,帽子戴起来丑态百出,既不严肃也不美观。军训服装质量无法保障,没有相关质量检验机构把关,绝大多数学生在军训后对军训服装采取了丢弃的办法。个别学校曾经组织循环使用有涉及到清洗、消毒、包管的成本高,实际这样无法循环使用。这样不仅影响了校园环境,造成浪费,同时也给学生家庭带来了额外的负担。

(四)假军人现象出现。现在的高校军训商业化运行明显,一些学校的军事教官根本就不是现役军人,有些人就是临时工,穿着所谓的没有军衔的军装冒充军人给大学生军训。一些教官动作不规范,采取简单粗暴、训斥体罚甚至打骂、还有向学生求婚等不文明的行为,对大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更为严重的甚至引发教官与大学生肢体的冲突。

(五)教学水平参差不齐。高校体育教学都有统一的大纲(标准),授课以前必须写出详细的教案,现在的“集中军训”一般没有如此科学详尽的教学标准,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而且与大学体育教学存在一定的脱节。

(六)军训的效果不理想。“集中军训”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和整齐划一的组织纪律性”。其实这些教育在入学新生教育和随后的体育教学中都是重要的教学内容,而且这些良好品质的养成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仅靠“集中军训“踢踢正步、站站军姿很难达到目的。从”集中军训”后新生体育教学的效果来看,刚开始还有一定的效果,如队形队列练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集中军训”的效果很快就会消失殆尽。

另外,社会上对高校领导在学生“集中军训”的汇报表演中的巡视行为多有微词,认为十分搞笑,很不严肃。“集中军训”期间学校还有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但后期效果却未尽如人意。

三、还原高校国防教育的本来面目

2013年7月12日广东省下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将逐步放开对心理健康、军训、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课程学分的硬性规定。广东高校军训课程,将不再与学分挂钩,军训可能会成为选修课。

办法:

建议:

根据新的《高校体育工作标准》(教育部2014年6月11日颁布)文件要求,在保证开满课时(目前部分高职院校不达标)的基础上,将国防教育的内容融入体育教学之中,增加队形队列练习的比重(原来教学中已经具有),通过长跑等内容提高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至于新生的思想教育,可以由学工部会同思想政治等其他教学单位共同完成。这样既达到了“军训”的目的,又避免了上述问题的产生。

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领》要求,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周至少组织学生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在开展体育锻炼的过程中应该增加国防教育的相关知识。目前高校体育教师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一定的职称,并接受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系统的专门教育,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持证上岗,这些教师完全可以承担国防教育的任务。相反现在的“集中军训”的外来教官很难达到专业要求。

总之,改革高校“集中军训”方式,还原国防教育本来面目,由各高校将国防教育融入到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当中,由高校的体育教师承担国防教育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