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助力广东制造由大变强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53号

案由: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助力广东制造由大变强的建议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关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中国制造业的创新升级,不仅需要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更需要数以亿计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将大量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是广东制造由大变强转变的关键。打造珠江西岸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战略举措的实现,更离不开现代职业教育的有力支撑。

一、广东职业教育现状

广东在30多年的发展中,为社会输送技能人才300多万人,良好的就业态势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倒逼职业教育需要造就一批高度胜任现代制造业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十三五”期间,制造企业对技术工人需求旺盛。据测算,我省劳动力市场中级工供需缺口约180万人,而高级工以上技能型人才缺口在100万人左右,且高技能人才短缺呈逐年增大的趋势。2015年第二季度,全国101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人才供需调查数据显示,用工需求与在岗员工之比,制造业达到了15.56%。劳动力市场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大,分别为1.77、2.0、1.94、1.81。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短缺,也折射出制造业对高端技术人员的迫切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认识仍有偏差,技能人才地位不高。在“重学历、轻技能”的大环境下,职业教育出现了“就业火”与“招生冷”的怪圈,职业教育生源不足、素质不高现象日益严重。同时,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视程度和配套服务也不够,使得高技能人才没有获得与同等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待遇,人才流失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校企合作不够深入,缺乏长效的保障机制。大多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只使用、不培养。校企合作基础较薄弱,大多数校企合作靠人情关系维持,缺乏长效的保障机制,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以及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等方面,仍然缺乏法律约束。

(三)教育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多元化投入体系尚未形成。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上,全省高职生均公共财政投入只有普通本科的50%。而且,有限的高职教育投入也是“扶强不扶弱”,重点投入在国家、省级“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上,显失公平性。此外,职业教育经费大多以政府投入为主,未能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投资格局。

(四)高端制造技能人才不足,支撑智能制造产业不力。目前我省职业教育大多处于中低端,向高端延伸不足。应对工业4.0时代的来临,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设滞后,为智能制造产业的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自媒体、敏捷制造等核心技术技能培训能力明显不足,“互联网+制造”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尚未构建。

(五)“工匠精神”缺乏,中国制造品质有待提升。德国制造业享誉全球的秘诀就是职业教育培养出一支具有高质量文化品格和追求精益求精的高级工匠。反观我省,由于计件工资导向,技术工人普遍只求做出做多,片面追求效益,并不热衷在工艺上精耕细作。

办法:

一、消除职业教育认识偏差,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扬广东技能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风尚。二是从基础教育阶段的职业启蒙教育开始抓起,使得学生对职业教育从小建立直观的感受和认知。三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重视对外来技能人才的关心和培养,促进企业员工技能的提升,帮助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五是开启“绿色通道”,落实医疗保健、住房、落户、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为高技能人才提供宜居环境,留住人才。

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双赢发展。一要建立校企合作激励保障与利益共生机制。政府出台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参与企业实施财政资助、税务减免财政。遴选一批优秀企业,授予“职业教育发展贡献奖”等荣誉称号,给予适当的减税补贴。二要完善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内在需求,增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共育技能人才的动力。三要建立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利益共生机制。学校应积极与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企业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场所,形成校企合作的利益共生机制。四要通过校企送岗送学、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协同育人方式,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一要公共财政投入要由“扶优”向“均优”转变,切实保障职业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高职业教育生均定额拨款力度,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二要优化整体布局,严格控制高职院校数量与科学布局,避免同质化与恶性竞争。三要整合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建立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相结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引导各类行业和企业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培训。四要通过财政投入和多种融资筹资方式,建设一批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政策扶持,吸引企业、行业协会或社会力量投入资金或设备等,以“股份制”形式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营和运作,培养企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

四、健全多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强化智能制造服务配套。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立交桥,打通升学出口,拓宽办学入口,让职业教育各层次全面贯通。实施“一基地、一院校”战略,基本实现每个重点先进装备制造基地均有1所一流工科大学、一所职业院校配套服务,并有针对性开设智能制造相关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示范。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先进制造卓越工程师,培养制造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建立智能制造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加大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外引内培,重点引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领军人才、复合人才和紧缺人才。

五、恢复八级技工制度,提升中国制造品质。1956 年制定、后经过修订的企业八级技术等级制度,曾在工人技术等级分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企业工人和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工匠型人才是落实品牌战略、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工艺基础能力与绿色发展以及创新发展的核心支撑。八级分层制度的技术标准明确、清晰、可考核、可操作,社会效果也较好,体现出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差异,更有利于引导制造工人追求高层次、高水平的工匠技能。为此,建议首先在广东省试点恢复八级技工制度,以工匠精神为感召,开拓创新,脱颖而出,使“中国制造”更多走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