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62号

案由:关于推进我省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随着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政府包揽社会管理和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作为第三方的社会组织正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成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战略部署,国务院专门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提出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的信息并建立监督评价机制。伴随各级政府职能转移,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兴未艾,各类社会组织迅猛发展,社会组织参与承接公共服务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然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同时,如何确保社会组织有效对接和提供服务,如何确保政府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如何在政府职能“交出去”后“接得好”、“管得住”,成为政府、社会共同面临而又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难题。

(一)服务设置缺乏标准。

近年来,广东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社会人才及服务机构迅速发展壮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和困难。社会服务是一项新领域、新工作,广东省乃至全国都没有统一模式,社会服务项目设置缺乏标准化的规范要求,项目标准不一,容易“因人而异”,不利于社会服务的专业发展,更影响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实施。

(二)项目实施亟需规范。作为一个新行业,当前的社会职业吸引力不足、社会人才流动性较大、人才流失率较高,致使各地社会均处于高紧缺和高流动状态。有些社会服务项目为此采取实习生充当正式员工、以不具备资质人员顶替持证专业人员等“以次充好”行为;有些机构更是用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在社会服务项目中任半职或挂职充当服务人员,甚至长期缺员运作,套取项目经费,严重影响社会服务质量和成效。同时,部分承接机构财务账目混乱,财务操作不规范;有些承接机构将项目经费作为机构整体经费使用,挪用、占用项目经费情况频现,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亟待解决。

办法:

(一)建立不同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标准化、专业化是规范化的基础性工作。要在尊重专业化与本土化、标准化和个性化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按照社会服务项目的实施领域制定不同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使社会服务有把“专业衡量标尺”,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时对服务方向、承接机构及其应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能够有对照、有依据、有规范。

分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应明确该领域的社会服务类型、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层次、服务特点、服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服务量、服务质素标准及与服务量化指标相关公式的运算方式等,明确各领域社会服务项目要求。

(二) 规范社会服务资金使用范围。社会服务资金使用是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根据社会服务实践,制定社会服务项目经费主体构成(人员薪酬、督导培训、服务活动、项目管理等)及相应的经费比例指导方案,确保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要建立不同领域社会的薪酬标准,适当提高信访、矫治、禁毒、医务等专业要求较高、开展难度较大的专项领域社会的薪酬标准,探索支持长期从事服务岗位的资深社会薪酬增长机制。要建立督导培训机制,设置督导岗位,采取“外聘督导+本土督导”方式为项目提供定期督导服务,加快完善社会登记制度,建立培训记录平台和机制。要明确服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比例,服务活动支出范围应与服务内容、服务量化指标等相衔接、与市场价格相对相一致。要严格限定项目管理费用比例,预防承接机构将机构整体费用摊分至项目支出。

严格规范社会服务项目账目设置。承接机构必须对所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单独做账,设置独立科目,确保专款专用。社会服务项目人员经费须全部用于该项目全职服务人员,不得用于半职、兼职等人员。

(三)强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预算审批。民政、财政等部门建立社会服务项目预算专业评审机制,发挥社会专家库作用,随机抽取社会专家对各部门社会服务项目预算进行专业评审,按照社会服务标准体系和资金配置标准要求,对申报项目必要性、服务内容合理性、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指标数量、项目资金金额进行评审,修改完善项目目标、人员配置、服务指标数量和质量要求、资金金额和使用范围,确保项目的指标金额在合理的规范空间,最大限度从源头上把好政府购买服务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