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2.0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81号

案由:关于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2.0的建议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近年来,广东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主要抓手,突出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重点,并积极开拓创新,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框架已经逐渐清晰。但通过基础调研和广东省司法厅领导的多次调研活动可以看出各地区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

一、部分地区的社区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在处理来访群众问题时不知所措;法援律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律师对社区工作缺乏热心,在解答来访群众的疑难问题时耐心缺失等等。 

二、广东省国际化复合型法律人才不足,在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广州、深圳等地多数国际化企业未能得到律师的支持和帮助,难以实现兼顾为到广东省创业的国际企业“走进来”和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的目标。

三、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暂未能建成集国际国内信息查询平台、国际法律服务业务交流平台、对外服务管理平台于一体的信息化法律服务平台。

四、广州和深圳作为我省最早的总部聚集区,已成为全国的金融中心、会展中心、传媒中心、跨国公司区域总部中心和内源性企业总部中心之一,但因缺乏对公司律师有针对性的培训,律师职业化水平不高,未能形成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相互间的分工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在高端业务承接方面过分强调国内大所的作用,对在广东省创所和发展起来的本土律所缺乏培养和足够的信任,未能打造广东省本土律所品牌。

六、粤东、粤北等地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进程较为缓慢, 未能紧跟全省其他地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步伐。

办法:

广东省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过程中“事多人少、培养模式单一、法律服务产品创新不足”。广东省律师人数众多,其中不乏优秀的维权律师和公益律师,理论上法律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囿于政府采购“入库制度”,实际进入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律所数量并不多,难以保障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数量和工作质量。政府采购虽提升了各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程度,但“入库制度”却限制了广东省法律资源的整合引进,以公益为主却忽视了竞争力,加上培训模式过于单一,未能注重行业区分,功能区分和贴近社区居民及律师本人需求等问题,使得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难以快速提升,如不及时解决这个阶段性问题,将严重掣肘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建议通过“扩大引入+分类培养+创新输出”资源整合新模式打造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2.0,提升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

一、逐步取消政府采购“入库”限制,提升法律资源引进力度

充分整合广东省各地区的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资源,逐步取消政府采购在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的“入库制度”,补充精英律师力量,改善部分基层调解员能力和经验不足,无法把控调解进程、达至调解目的的问题,以深圳市为例,可在提升基层调解的“即战力”并人员充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三进”工作(“法律进楼宇、法律进景区、法律进工地”),打造“区—街道—社区—楼宇、景区、工地”四级宣传网络,细化宣传服务。

二、提升广东省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打造线上法律服务全覆盖新平台和法律专家信息库

结合我省信息化建设工作,运用大数据加快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发挥信息化和大数据在法治城区建设方面的作用,建成集国际国内信息查询平台、国际法律服务业务交流平台、对外服务管理平台于一体的信息化法律服务平台以推动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建立社区法律专家信息库,供社区居民可随时随地查询法律顾问信息,实现与相关顾问律师的线上交流互动,帮助群众解难释疑,让群众找得着、问得到、听得明,确保服务到位。

三、建立“行业律师与行业协同成长”培养模式,实现分类培养,构建多元化、国际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元性特点,在整合资源的同时逐步细化服务项目,进行分行业、分服务对象的分类培养,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也能减少资源重合导致的浪费。着力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人才,在广东省范围内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打造广东省本土律所品牌;把握行业发展需求倒逼律师知识储备和技能开发的特点和律师需求,研究以政府为主导的行业律师与行业互相学习、互助和提升的培训模式;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司律师—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培养及优势互补基本架构、方案研究如何通过政府主导,培养国际化律师人才队伍;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地区的特点或优势,立足于法律服务创新,调动港澳以及国外的律师资源,加强法律服务业务创新工作,研究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化、国际化、可操作、可复制的创新法律业务。

四、建立服务“补贴激励+考核淘汰”工作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

实现“基本补助”与“大案激励”相结合,建立“以案定补”的大要案奖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律师进村(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对社区司法所结对律所、法援律师、社区调解员进行公开考核和评估,对未达标人员进行淘汰,保持法律服务工作活力和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五、整合及优化广东省法律人才资源,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创新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基地”

通过优势资源整合,由广东省司法厅牵头,打造“创新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基地”,联合相关部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多远化水平,全省各地区应在其范围内开展“流动模拟法庭”项目、试点开设社区法治书屋,创办外来工法治夜校,联合编排一档地区法治栏目,拍摄一部法治微型电视剧、微电影,开展法治教育明星社区创建工作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六、加强构建粤东、粤北等落后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

为健全完善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体系,粤东、粤北等地区应当丰富和扩大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和范围,积极展开律师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以及尝试举办律师业务技能大赛,以积极的实际行动突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