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综合治理 共建广东省水生态文明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92号

案由:加强综合治理  共建广东省水生态文明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和基础内容。我省地处南海之滨,河网纵横,水情复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推进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抓手,构建水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从而实现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后实施广东珠江综合整治和《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等工作,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河湖(库)与小流域治理、水生态环境整治、水景观水文化建设及体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广东水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重污染河流整治难度大,目前珠三角仍有18条、全省共20条河流丧失使用功能,水质劣于Ⅴ类,部分入海河流水质受到重度污染,达标形势严峻;河流量多面广,部分建成区内的河流发黑发臭;敏感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完善、重污染区域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等工作进展缓慢;面对中上游各省区快速发展的压力,以及我省粤东西北发展加快,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压力与日俱增。

  造成我省水生态持续恶化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多龙治水”和“重建轻管”现象犹存,地区间、部门间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和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难以形成合力,削弱了整体治理效果;二是保护水生态的地方性法规不健全,水生态保护的法治环境尚未形成;三是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违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有效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四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先进技术应用不足,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严重制约污水处理设施的削减效果;五是各级政府对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的动力不足,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六是水生态教育严重缺失,节水减排和环境生态保护意识不强,节水措施不到位,没有形成人人爱水、护水、惜水的社会氛围。

办法: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水资源管理涉及各个地方政府及水利、环保、国土和城建等多部门,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首长负责制,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水生态文明规划目标、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跨区域河流,尽快推进建立全流域跨省(市、区)、跨部门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合作机制;在区域内,实行省、市、县、镇上下联动,加强环保合作、水利合作,建立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互享、重大项目联审、水质联合监测、联合执法检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等机制,着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

  2、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河流生态补偿机制。以《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为指导,完善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加快对重要江河湖库的立法保护。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水污染联防联治、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等部门规章,完善对水生态环境破坏的惩戒制度。在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基础上,加快探索建立河流生态补偿机制。

  3、夯实技术支撑,运用综合技术进行系统治理。重点加快重大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强关键技术或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推广“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加快推动重污染河涌、重点河流、重点湖库及穿越市县城区河流的综合整治。借鉴其他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如浙江省的“五水治理”模式,综合利用防洪、截污、治污、清淤、调水、水生态修复和景观改造等技术手段,进行“水安全、水配置、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管理、水经济”八大体系综合治理。

  4、拓展融资渠道,探索污染治理与综合开发的有机结合。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程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等企业落实政策优惠,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保障机制;综合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鼓励BOT(建设-经营-转让)和BLT(建设-租赁-转让)等合作治污模式,推行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排污权抵押融资和环境污染保证金制度,鼓励探索将河流污染治理与综合开发相结合,以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带动周边土地升值,实施“水污染治理、土地整备与开发、投融资”三位一体的水污染治理新途径。 

  5、完善考核机制,推行第三方评估,健全水治理的监督管理。尽快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在落实水污染防治问责制度的同时,建立激励惩罚机制,实行以奖促治。全面推行第三方评估,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管护制度,落实治理河道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建立和健全水生态文明监督管理体系,扭转“重建轻管”的思想。

  6、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深入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传播水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浓厚氛围。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水定产,以水定域,建设节水型社会。鼓励建设水利工程,将水利工程建设成为城市的水景观工程的同时,充分挖掘和传承好岭南水文化,打造岭南水生态文明特色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