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自贸区内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096号

案由:关于在自贸区内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的建议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近年来随着“文化强国”战略推进,文化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394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76%,文化产业在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体现,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日益显现出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潜力。由于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金融资本支持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为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推进金融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创新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指明了方向。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文化金融产业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在投融资体系建设及服务平台搭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2013年广东省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为1245亿元,同比增长16.7%,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信贷模式的创新得到了运用推广,奥飞动漫等一批文化企业成功上市,通过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较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我省还成立了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组建了南方文化产权交易中心,2015年,仅南方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一个企业年交易额就超过2000亿元,文化商品贷款额达2680万元,为文化金融创新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文化产业要继续壮大,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如何在推进金融领域改革的基础上,构建金融市场和社会资本与文化产业的对接通道,实现金融资本对文化产业的助力,对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意义重大。目前,我省文化金融创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文化金融产业发展滞后,尚未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格局

  我省的文化金融产业发展时间较短,文化领域存在条状分割、市场壁垒等原因,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布局上不均衡,文化企业“软小散”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文化金融产业主体并未能成为独立的、以市场化运作的市场主体。

  2、作为金融大省和文化产业大省,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不足

  广东是金融和文化产业大省,截至2014年底,广东金融机构总资产达19.6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10,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居全国首位;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2013年增长到超过2000亿元,占全国文化产业比重超过1/4。但是,由于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结构不尽合理,金融对文化的融资支持仍十分有限。目前文化产业领域投融资结构中银行仅占10%,私募、债券、信托和上市渠道合计也仅占10%,而产业化程度较高、金融服务体系较发达的行业(如房地产行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占比普遍超过50%,相比而言,金融服务远不能满足文化产业日益旺盛的发展需求。

  3、缺少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发布了多个旨在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创新发展的文件,其中《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更指出要“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目前,全国已有天津、南京、北京的西城和东城以及吉林等近十个地区在申请创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特别是北京、南京等地区的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已走在前列。广东省虽然有南沙、前海、横琴三个自贸区,却没有一个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我省缺少金融机构的总部,更缺少文化金融先行先试的政策,不利于文化金融产业的创新发展。

办法:

  与其他自贸区相比,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粤港澳合作平台正是广东自贸区的特色。因此,我们提出藉广东自贸区建设契机,在自贸区内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在文化金融合作机制建立及支持政策上先行先试,推进粤港澳金融与文化的进一步融合,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完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探索适合文化金融产业的发展模式,推动我省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实现广东省从“文化大省”到“文化强省”的跨越式发展。

  1、通过试验区集聚效应,提升我省文化产业

  (1)引进文化产业行业内优秀机构进驻自贸区,如招引艺博会、漫博会、文博会、文化产权交易所、国际版权贸易基地等优秀文化产业交易平台进驻自贸区,筹建“粤港澳国际文化贸易基地”,着力打造中国首个文化产业OTC(场外交易)市场;设立“海外回流艺术品基地”、亚太高端艺术品银行(集管、展览中心),建设国际文化商品会展交易中心、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国际文化贸易企业聚集中心,立足粤港澳,辐射全国,力争建成我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和示范基地。

  (2)吸引港澳资金参与我省文化产业的建设,创建粤港澳文化金融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借助港澳资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文化金融合作开拓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的产业实现渠道,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外拓提供动力,同时吸取港澳文化金融合作经验,推进我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

   (3)借力自贸区政策优势,积极吸引港澳文化创意、文化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和企业入驻试验区,并参照其人才培?体系,用优质的人才资源来充实我省文化金融人才队伍。

  2、在试验区推进文化金融支持体系创新及相关平台建设

  (1)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优势,给予试验区金融机构先行先试的政策,突破以实物资产为主判断企业资产实力的定式,创新建立以企业的领军人物、主创团队的创意与创作能力、项目执行能力、营收规模、行业前景、创利能力、公司品牌等无形资产为依据的新的评估体系。

  (2)在我省选择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集团,编制广东文化产业重点融资项目目录,建立广东文化企业融资项目库和融资项目推荐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在试验区内开展项目对接,促进文化金融的有效合作。

  (3)探索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

  (4)积极搭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在试验区内建立和引入具备良好公信力和金融认可度的专业文化艺术评估、鉴定、仓储和物流的中介平台和文化交易平台,推动文化产权方面交易在相关产权运营中心挂牌交易。

  3、加大试验区内财税政策支持,促进文化金融的良好对接

  (1)将政府税收、财政补贴等财税政策与银行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相结合,鼓励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对接,通过建立融资项目推荐机制为银行推荐优质企业名单,为文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补贴、贴息等);

  (2)借鉴民生银行设立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农行设立宁波文化创意银行、无锡农商行设立太湖文化银行、华夏银行“文创贷”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等相关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文化银行和文化小额贷款公司,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引导银行助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并带动相关产业上下游的发展;

  (3)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设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理分散银行信贷风险,提高银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