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推进农民脱贫致富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01号

案由: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推进农民脱贫致富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继续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广大的农村是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据了解,我省有3500万农村人口,其中相对贫困人口约180万。要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全省农民的共同富裕,就应以重视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和先进农业科技知识推广为抓手,把科技惠农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省农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的加快发展。

  目前,我省从事农业的大部分为45-60岁的农民,他们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了解渠道少,已成为制约农业转型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 :

  1、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缺少政府层面持续投入。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费用,均未在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中单独列项,从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立项实施、重点推进、具体落实等环节的各类经费主要凭领导重视程度来确定。从全省总体来看,省级涉农单位和珠三角地区投入较有保障,效益较明显;其他地区机制不够完善,投入效益不够明显。如河源市从2011年至今,累计共投入200多万元资金培训农民12325人,受培训人数只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4.2%。

  2、地级市农业科研单位自身建设普遍滞后、职能定位不清晰。作为地市级科研单位,本应以引进和熟化技术,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为主,而目前却多以科研为主,在新品种与新技术推广方面未能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有效结合,存在着技术与推广部门脱节的问题。同时,受投入偏少(如惠州市从2011年起每年仅投入200万元扶持发展资金)、试验场地不足(如河源市还没有市级农科所)、人才匮乏、设备落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因素制约,在开展良种引进、繁育以及提供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等方面仍差强人意,难以起到示范和技术支撑作用。

  3、农业科技培训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县(市、区)级一般没有专职农业科技教师队伍,下乡培训都是临时抽调各股室业务骨干,而省市专家又无法经常下乡开展业务指导和咨询,自上而下的科技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的传播难以直接为农民服务,特别是边远乡镇确实存在“一公里盲区”。

  4、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市、县(市、区)、镇农业科技人员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在岗系统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先进技术的机会较少,普遍业务知识比较单一,加上在市场信息、经营管理、储运加工等方面的知识严重不足和存在能力上的欠缺,因此,在指导和服务各地农业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5、欠发达地区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待遇有待改善。据调查,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同级同类统发工资人员持平,但他们工作和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基层群众,下基层到农户路途远、频率大,特别是工资统发后,连下乡的车费报销都困难,因此普遍存在等群众上门的思想,缺乏主动走上田间地头的积极性,工作上敷衍塞责现象时有发生。

办法:

  1、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农业科技服务投入机制。一是建议省政府把农业科技服务置于农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全盘考虑,财政预算单独列项,并逐年增加经费,确保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农民科技知识普及等费用支出;二是要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指导地方通过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当地财政倾斜、金融部门支持等多种形式,建立以政府规划为导向、金融贷款为后盾、涉农龙头企业投资为主体、引进外资和社会筹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三是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集中资金扶持重点,培植骨干,强化项目实施对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促进作用和对人才培养的孵化作用。

  2、加强省市合作,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建议省职能部门和各地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协调,从整合科研资源、争取大型公益项目、扩大对外科技合作、改善基础科研条件、扎实开展科技服务等方面入手,推动省、市两级农业科研单位加强合作,充分发挥省农科院作为农业科技研发、科技信息、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技术推广等服务“三农”的主体作用,支持各地级市以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强化地级市农科所的科技服务功能,密切与技术推广部门的合作,为我省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拓展培训渠道,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一是各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加强上下联动,依托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开展专家现场授课和辅导培训,切实解决农民在生产关键环节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农民采用新品种、新技术;二是涉农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制作各种形式的农科知识介绍,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需求适时在电视、网络等多媒体上传播;三是创新“互联网+”科技惠农方式,搭建农业产销全过程信息平台,为涉农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提供在线咨询、产业设计、科技培训、产品推广、市场行情等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服务。

  4、创新服务方式,从更高层面指导和引领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一是建议省职能部门指导各地建立“1+1+N”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结合各地区的主导农业产业组建由“1个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团队+1个本地农业科技推广小组+若干个经营主体”组成的产学研联盟。二是组建农科教结合型的农业科技服务队。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担任首席专家或特派员,选配市、县(市、区)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成员,共同开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通过加强高校科研专家与本地农业科技人员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各地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三是搭建创业平台,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使农民尝到甜头并自觉成为科技兴农的主体,扎实推进全民共同富裕。

  5、提高工资待遇,吸引和留住基层农业科技人才。为了充分调动欠发达地区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议省政府像重视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和乡村医生一样,制定工资福利补助政策,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以留住基层农业科技人才,并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农业科技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