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05号

案由:关于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的建议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垃圾污染已成为困扰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一个严重问题。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对于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我省广州、深圳等多个地区都在积极推广垃圾分类,但在公众尚未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之前,效果并不明显。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能够有效地解决垃圾分类的人力、财力和物流困难,提高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可塑性。

  所谓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是指由从事垃圾处理的组织,如从事回收利用具有资源价值和一定经济价值的低值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前延至垃圾产生源头,捆绑地提供垃圾分类服务的一种模式。借助第三方服务,能够引导、指导、规范和督促公众实施垃圾分类,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保证了垃圾得到分类处理,完善了垃圾处理方式方法和垃圾处理产业体系。2014年5月,广州市示范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企业化服务模式,支持鼓励第三方参照市场价格向居民、单位和环卫工收购干垃圾或低值可回收物,并对干垃圾或低值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选等预处理,再将高值资源按市场价格卖给资源利用企业,将其它垃圾交给原收运与处理主体。在此过程中,第三方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回收利用的低值可回收物数量,并领取低值可回收物处理费(服务费或补贴费)。这一模式先后在增城等8个区建立了示范街、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这些示范点已回收废玻璃2416吨、废木材1502吨、废塑胶1400吨和废碎布8万吨,有效推动了源头分类和二次分拣,减少了焚烧填埋处理的垃圾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然而,在我省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阻碍:

  1、主体权责不分。垃圾分类的主体包括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村)委会、第三方企业、政府等等。主体繁杂、相互之间权责不分,垃圾生产厂商难以追溯和追责,不利于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

  2、管理部门体制分割,管理手段落后。一方面,我省垃圾管理中,再生资源由经贸部门管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城管)部门管理。体制分割而管理工作存在交集导致管理部门推诿扯皮和不作为。另一方面,目前对垃圾处理的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焚烧、填埋和生化处理,而把物质回收利用排斥在垃圾处理方式之外,致使低值物回收利用因不能享受财政补贴而得不到发展,影响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3、面临资本化难题。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而在目前的推广实践中,垃圾分类服务难以资本化计算,加上地方财政更重末端处理,轻视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给予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补贴较少或基本没有,使得参与服务的组织普遍收益不高。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广州市参与垃圾回收的企业基本都处于不盈利状态,导致第三方参与的利益驱动力不足。

  4、评价与监督存在困难。由于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在我国尚处于尝试阶段,以现有的组织能力、技术手段在定量评价第三方服务的效果、界定废弃物的资源、经济价值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困难,这增大了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的评价与监督难度。

办法:

  1、建章立制,明确垃圾治理当事方权责,健全第三方参与制度

  一要明确当事双方主体及其权责。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垃圾排放者和享受垃圾治理效益的公众是垃圾治理的当事双方;明确排放者承担治理的主体责任,必须为垃圾治理付费和承担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明确受益公众拥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责。明确第三方必须按约履行垃圾治理责任。

  二要健全第三方参与制度,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第三方清单(信息库),依据资质、人才储备、财务状况、同类业绩和信用等资源筛选企业入库并分类管理,保障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企业参与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建立第三方参与程序和进出门槛清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市场负面清单,围绕打破垄断、管制外部性、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等方面健全市场,消除投资的盲目性,防止市场失灵;建立审查(审批、核准、备案)清单,改进审查方式,提高审查效率,推进审查便利化。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在政府统一的政务审查平台上实行并联审查。

  2、整合垃圾管理职能,科学设计垃圾处理流程

  整合管理职能,加强部门间协调。在推广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过程中,为避免多头管理,建议将供销社资源回收职能整合到垃圾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环保、城管、环卫和经贸等部门加强合作,协调相关固废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固废治理。

  科学设计垃圾处理流程。严格按照先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再物质利用、后能量利用,最后填埋处置的分级处理与逐级利用的层次结构和整体规律,明确垃圾处理每个环节的进出口参数,合理安排各个处理环节的处理主体、对象、目的、时间、场所和方法等要素,做到层次分明、先后有序、条理清楚、要素完备、秩序井然和功能可行。

  3、出台第三方服务管理办法,解决分类服务的资本化难题

  积极研究出台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管理办法,指导市场形成基于供求均衡的垃圾处理行业定价法,系统确定物质利用(包括易腐有机垃圾转换成高品质可回收利用物质)、能量利用和填埋处置的指导价,形成与分级处理相适应的价格级差,以确定捆绑服务的补贴价格,降低垃圾处理的总成本。根据废弃物利用情况发布低值物回收利用目录,维持低值物回收利用秩序。保障第三方合理收益,鼓励第三方围绕垃圾治理业务开拓相关市场或结成企业联盟,整合利益链,扩大市场规模。

  4、推进全程综合多元评价监督,切实保障第三方服务的绩效

  建立治理目标清单,合理确定治理要素及其子项的治理目标和具体实现期限,保证目标具体、可衡量、可实现,为科学考核考评第三方服务绩效和保障第三方的合理权益奠定基础。开展对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的决策、规划、设计和运营方案及其实施影响的综合评价。建立第三方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建立评价监督信息共享与公开平台,定期发布黑名单,强化对招投标和治理过程中程序、绩效、市场负面清单、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使用状况等主要内容的监督。

  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司法介入,对于非法倒卖、偷排垃圾等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处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市场秩序、效率、正义与公平,提高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和垃圾治理的资源环境、社会和经济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