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我省抗战遗址保护和宣传工作信息化水平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07号

案由:关于提升我省抗战遗址保护和宣传工作信息化水平的建议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抗战遗址是我国抗日战争史的真实记录,是唤醒我们抗战记忆的根本载体,是珍贵的不可再生文化资源,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人文价值。加强对抗战遗址的保护和宣传,不仅可以警醒世人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还可以抗战精神振奋国人,团结海内外同胞,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2015年,由中国政府开展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更是在社会上掀起了铭记抗战历史的新高潮。

  广东作为华南抗战的主体,是全国抗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数量众多的抗战遗址,这是我省弥足珍贵、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我省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支撑,是广东历史文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抗战历史进行重新认识,并开始重视抗战遗址的保护,我省在对抗战遗址的普查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绩,重点区域都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如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三灶岛侵华日军罪行遗迹、西海抗日烈士陵园、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等五处地方入选了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

  但是,我省对抗战遗址的保护和宣传上仍存在短板,尤其在当前快速进入信息化时代,我省在充分运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新媒体对抗战遗址进行保护开发、展示利用、宣传推广、深化研究等方面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

  1、抗战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有待加强,抗战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有待进一步挖掘

  抗战遗址包括中国军队和日军直接遗存、间接遗存、纪念设施三类,其中中国军队所留遗址和纪念设施一般保存较好,但日军留存遗址大多保存状况一般。目前,我省被列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遗址保护工作做得比较及时、到位,但是列入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抗战遗址保护还不够妥善。另外,有大量抗战遗址散布于民间,由于保护级别不同,保护状况也不同,受到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商业活动影响或破坏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位于汕头市的全国仅剩四处之一的日军受降处遗址已作为公用房出租他用,当地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提案建议列入文物保护范围,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一些抗战遗址隐没于各单位、小区的院落中,缺乏对其历史资料的发掘和宣传展示,渐渐变得无人知晓。如广州市黄华路上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血泪洒黄华” 纪念碑,只留有一块碑,但缺乏对碑的来历、历史意义的说明;又如广州市黄埔区牛头山脚见证了日军残暴罪行的“万人坑”,遗址上没有标志性建筑或相关信息提示,周边群众也仅仅听说有这么一处遗址,具体情况则不为人知,连如何进入都不知道。

  2、抗战遗址的宣传手段单一,缺乏实地和网络相结合的立体展示宣传

  当前,对抗战遗址的展示宣传仍主要以传统的陈列、展览和开辟作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为主,宣传辐射面较为有限。除了东江纵队纪念馆等部分抗战遗址纪念地、博物馆、纪念馆建立了网上纪念馆外,省内其他著名抗日遗址如郁南抗日南武遗址、汕头忠烈祠等均未建立专门的宣传网站,仅能通过网页搜索查询到简单信息,对于那些比较小的抗战遗址就更难通过网络搜索到相关资料了。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人们传播交流信息、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新媒体也成为思想宣传工作的新阵地,因此,顺应新媒体发展潮流、利用新媒体建立起抗战遗址的立体宣传新模式已迫在眉睫。

  3、抗战遗址的网络宣传呈自发性、碎片化,缺乏引导、整合和系统化

  当前,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平台收集汇总全省抗战遗址的信息,并展示公布。各个遗址博物馆、纪念馆各自为政,如东江纵队纪念馆网站来自于中华文明网,西海抗日纪念馆网站来自于天堂网,十九路军抗日阵亡烈士陵园可在中华英烈网找到有关信息。除此以外,其他抗战遗址信息的来源更是五花八门,来自于各类新闻页面,其中对于抗战史实的描述谬误繁多,更有许多对抗战解读的立场带有明显的不良倾向。这些自发的、零散、碎片化的信息,不利于我省抗战遗址的全面展示和宣传,也易导致社会对抗战历史的错误理解,引起对于抗战历史的价值导向混乱。

  4、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抗战遗址保护和宣传的力度不足

  当前,在对抗战遗址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中,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治理路径”——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但面对繁多的抗战遗迹,政府部门无论在人力上还是财力上都显得捉襟见肘,而民间社会力量掀起的纪念和宣传抗战历史的活动却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些民间自发的行为往往得不到官方的指引、帮助甚至承认,不利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战遗址保护利用的工作。

办法:

  1、加强抗战遗址保护工作,做好抗战遗址的研究开发和信息化工作

  文物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刚结束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结合正在进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整理、统计我省的抗战遗址,并请相关研究机构对遗址进行充分研究和分类分析、挖掘抗战遗址的历史文化内涵,并及时做好抗战遗址资料的信息化工作。同时,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建立全省抗战遗址的电子档案数据库,便于对全省抗战遗址的管理和保护。

  根据抗战遗址的不同性质和现状,分类做好保护利用基础工作,编制遗址保护利用规划,加大修缮力度。具备条件的应全部对公众开放,将抗战遗址辟为陈列、展览和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最大限度地提高开放度。条件暂时不具备的,也应先在抗战遗址的明显位置设置标识标志,解读其历史沿革、文化价值,深化抗战文化宣传,如前文提到汕头市的日军受降处。

  2、建立统一的网上信息平台,运用新媒体创新抗战遗址宣传形式

  宣传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应积极转变观念,用好新媒体,创新抗战遗址宣传模式。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充分运用数字信息技术,通过开办网站或数字博物馆等方式,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构建起实地展示和网络展示的立体空间,丰富抗战遗址宣传方式。

  建立统一的网上信息宣传平台,作为抗战遗址信息的主要对外宣传窗口,在网上及时公开我省抗战遗址的保护情况、史实资料、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以便广大群众能轻松查询到相关信息,加深对我省抗战遗迹的了解及其历史的正确认识,纠正网上的谬误信息和错误舆论导向。

  3、转变工作理念,充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抗战遗址的保护和宣传工作

  相关政府部门亟需转变工作理念,以开放的姿态欢迎社会力量以志愿者的形式加入到抗战遗址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中,可给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适当的工作便利、优惠政策以至个人荣誉。

  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宣传社会力量参与抗战遗址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吸收民间智慧和意见,重视和利用群众挖掘和提供的遗址历史信息以弥补研究机构的不足,吸引更多的民间力量和资金投入到遗址保护和宣传工作中来,从而共同分享抗战遗址作为伟大的抗战精神的重要载体而为我们提供的强大精神动力。

  4、明确职责,加大抗战遗址保护和宣传信息化工作力度

  建议我省明确一个部门专责归口管理抗战遗址保护和宣传工作,加大统筹工作力度,协调各相关单位,对抗战遗址开展统一的调查、研究、规划、保护、利用、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以加强保护和宣传,提高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水平,并形成抗战遗址保护和宣传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