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大坝安全监测的建议

2016-12-16 02:21: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13号

案由:关于加强我省大坝安全监测的建议

提出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广东省是水利大省,共有大小水库8000多座,其中大型水库35座,中型水库308座,堤围一千多公里,这些水库为保障下游防洪安全、农业灌溉、城乡供水及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库大坝是一种特殊建筑物,广东省水库大坝大多兴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间,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绝大部分水库未设置全面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或大坝安全监测与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存在较大差距,且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偏低、配套设施不全。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后,设施逐步老化,水库大坝正处于病险的多发易发期,大坝险情时有发生。特别是我省每年要遭受台风、强暴雨等袭击,大部分水库下游人口密集,大坝一旦出险,将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年防汛期间,由于多数大坝没有监测系统或监测系统不完整,或监测系统名存实亡,同时也没有专业职能部门给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的大坝安全信息,汛期只能通过派出大量的查险人员,储备大量的防汛抢险物质,提前空库等措施确保大坝安全,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水利资源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严重影响到水库本该发挥的巨大经济和生态效应。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犹如大坝工程的“医生”,是大坝安全的“耳目”。大坝安全监测通过对坝体、周岸及相关设施的仪器监测和巡视审查,?为大坝的安全评价提供基本资料和数据。通过安全监测,能及时获取大坝安全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大坝的工作状态,诊断大坝的健康状况,实现对大坝的在线、实时安全监控,并为实施大坝安全预警和制定应急预案提供基础;通过安全监测,能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迹象,通过分析异常情况的成因和危险程度,预测大坝的安全趋势,制定工程的控制运行计划和维护改造措施,为充分发挥工程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从大坝安全角度考虑,建立、健全和发展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省部分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现状

据调查统计分析,广东省水库的大坝检测设施状况残差不齐,在被调查的320座大中型水库中,大部分比例的水库都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监测设置。依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表面变形、渗流量、上下游水位及降水量和气温属于必设项目,然而,被调查的水库里有49.2%的水库未设置水平位移监测项目,有51.4%的水库未设置垂直位移监测项目,有38.4%的水库未设置渗流量监测项目,有10.3%的水库未设置水位监测项目,有10%的水库未设置雨量监测项目,有70.4%的水库未设置气温监测项目。

除了必设项目外,一些选设项目和特殊地质环境项目的监测也不完备。例如,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地质情况分布不均,库区存在高震区的有4座,但均无设置地震监测项目;存在高边坡的有79座,但只有10座水库设置了边坡位移监测项目; 存在大断层的有6座,但目前只有惠州白盆珠水库设置了大坝裂缝监测项目;全省只有中山市的长江水库设有地震监测仪器,并进行自动化监测。

此外,在对监测数据的保管和处理上也存在问题。根据全省汇总情况,监测数据存在连续性的占70.1%,不连续的占29.9%;监测后能及时进行整理的占22.7%,能定期进行整理的占67.9%,未整理的占9.4%;整理的深度上,有62.2%的水库只进行数据记录表填写,只有18.1%的水库进行了初步分析;对于监测资料,每年进行整编刊印一次的占38.1%,未整编刊印的占40.8%;整编刊印的深度上,只进行资料收集的占39%,资料统计与校对的占31.4%,能进行分析及安全状况评估的只占11.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对实际情况的调查与分析,我省水库大坝的安全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水库大坝工程建设标准偏低、配套设施不全,安全监测设施陈旧、落后,安全监测条件与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存在较大差距。

(二)部分大坝虽然建有安全监测系统,但设施经过多年运行,出现技术过时、设备老化失效等问题,由于维护不善和经费不足,未能及时更新和维修,导致监测系统徒有其表而却无法发挥实际作用。

(三)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数据资料的处理和保管也存在较大问题,一方面部分监测数据缺乏连续性、完整性,另一方面监测数据没有得到科学、系统的整理和分析,未能发挥有效作用。此外,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目前还未全面实现计算机自动化处理,手工操作费时费力,工作量大。

(四)部分管理单位缺乏监测技术力量薄弱或无监测技术人员,技术监控和分析能力不足,影响了监测工作的开展,安全监测系统形同虚设。

(五)大部分水库大坝管养经费不足,缺乏资金投入安全监测系统的维修和养护。

办法:

大坝安全监测工作是工程安全的耳目,是大坝管理工作的重点,只有依靠科学、常规的安全监测机制,经常进行检查和定期进行监测,才能及时了解大坝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加固和处理。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开展安全监测普查,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监测普查,或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成果进行分析,全面掌握我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现状。同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坝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二、完善安全监测系统,层层落实责任

按规范要求完善工程安全监测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补设、改造和完善监测设施。由各级主管部门制订补设、改造和完善大坝安全监测的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分级管理体制,层层落实责任,上一级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年终进行考核。

三、保障工作经费,创造良好监测条件

保障工作经费,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要求水管单位和农村水电站,保证用于安全监测工作的经费,通过各种途径解决补设监测设施经费问题。对新建工程的监测设施预算, 在《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中规定约占主体建筑物总投资的1%—3% ; 对已建工程没有监测设施的大坝,主要是基建遗留下来的问题,这部分经费首先要从基建经费中解决; 对监测设施的完善和更新,除列入基建的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列入工程概算以外,有条件的管理单位建议从每年的安全生产经费中安排解决。

四、加强监测人才培养,提高监测管理水平

加大水库管理人员特别是具体负责监测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一要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运行监测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推进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传播与推广应用;二要内部挖掘和引进人才相结合,既要努力培养年轻骨干,做好监测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也要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新型水库监测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