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应“一带一路”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动珠江口航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32号

案由:关于适应“一带一路”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动珠江口航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提出人:梁建伟、梁卓仁、朱颖恒(共3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国际航运中心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航运是海上丝绸之路发展的基础,是扩大对外经济交流的根本途径,航道则是航运发展的连接线和关键要素。珠江口水域是我国水运经济活动最繁忙的水域之一,其中以广州港为代表的珠江口湾区港口群对珠三角乃至广东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根本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近年来该地区港口群的快速发展,珠江口航道建设明显滞后,成为制约该区域港口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为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目标,推动珠江水运快速健康发展,适应“一带一路”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建议推动珠江口航道管理体制改革。

  一、珠江口航道概况

  珠江口航道指的就是广州港出海航道,目前由广州港务局负责管理。广州港出海航道自珠江口桂山锚地至黄埔港区,沿经珠海、深圳、中山、东莞、广州等市,全长约153公里,目前通航能力为:南沙港区到珠江口桂山锚地为10万吨级航道,20万吨级船舶可乘潮单向进出;南沙港区至虎门内的广州港新港港区为5万吨级航道,15万吨级船舶须减载乘潮进出;新港港区至黄埔港区为万吨级航道,3.5万吨级船舶可进出作业。

  二、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珠江口航道目前公共属性不清晰,身份不明确,管理层级较低,难以争取国家投入。

  (一)航道功能定位不清。广州港继承了黄埔港下放前原中央直属港口职能,其出海航道由广州港务局负责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确定的职能。从目前珠江口湾区的实际现状来看,共同使用该航道的沿线港口包括广州港、虎门港、中山港、深圳港西部港区、珠海港等。这些港口迅速发展,都已是超过亿吨吞吐量的大港,航道内进出港口的船舶密度很大,继续由广州市负责管理不符合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功能定位。

  (二)使用关系难以协调。随着珠江口湾区各港口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共用的航道由广州市一家管理,相关地市认为有失公平,其港口发展受制于竞争对手。一是从锚地功能和水域的使用方面看,由于该航道范围内水域条件有限,各类锚地严重不足,而锚地的建设、维护均由广州市负责,显得权责不清;二是从船舶进出航道的调度及引航方面看,目前珠江口出海航道的引航及船舶进出港调度安排均由广州港务局负责,难免对不同港口的船舶作业效率造成影响。

  (三)协调主体不对等。珠江口防洪治导线是由水利部的派出机构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规划和划定的。珠江口航道的建设需要协调涉水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时,面对中央部委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机构因为协调主体不对等,协调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同时,珠江口航道是港澳运输重要通道,属于跨区界河流,涉及与港澳地区协调事务较多,目前地方管理体制难以实现对港澳开展协调工作。

  (四)建设维护投入不足。目前航道的建设和维护投入相应以广州市为主体,与长江口航道相比,投资主体层级较低,投入明显不足,与珠江口湾区港口的发展现状明显不适应。就统计,“十二五”期长江水系建设完成投资达到1770亿元,而珠江水系仅为149亿元,总体投入方面珠江水系仅为长江水系的1/12,而珠江货运量约为长江货运量的1/3,相比两者的投入和产出,国家投资明显向长江倾斜。

  (五)安全隐患难以解决。珠江口水域每天过往的各类船舶4000艘次以上,年通航量达到150多万艘次,是我国通航密度及通航量最大、通航环境最复杂和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水域之一,年均事故数占广东辖区全年水上交通事故总数的40%以上。珠江口航道目前还只是单向航道,给进出过往船舶的避让造成很大隐患。

办法:

  三、建议

  国内长江干线航道实行中央事权管理体制,由国家投资建设和统一管理,目前南京以下3万吨级船舶可以常年通航。长江口航道由国家设立的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负责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大投入建设,通航能力有了大幅提升,达到10万吨级航道双向通航的水平。广州港出海航道的管理对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多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应该从更宽的层面和更高的层级统筹考虑。

  (一)推动国家设立机构对珠江口航道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建议参照长江口航道的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珠江口航道交由交通运输部垂直管理。一是能够彻底明确珠江口航道的公共属性,充分解决航道沿线各地市公平使用航道资源的纠纷;二是有利于加强航道的公共管理,规范航道的使用规则;三是有利于依托中央财政对航道进行建设和维护,提高和改善航道通航条件及适航能力。

  (二)整合珠三角港口群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管理的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口企业集团。实施珠三角地区港口资源整合,建立统一管理的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口企业集团有利于对该区域港口布局和码头结构进行调整,理顺港口企业之间的竞合关系,消除恶性竞争,实现资源优势互补,降低区域内物流综合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