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海归人员创业创新发展情况的提案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35号

案由:关于推动海归人员创业创新发展情况的提案

提出人:吴锐成、程学源、王志平、陈彩银、朱颖恒、安然、林春晖、庄创业(共8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泛指出国留学获得学历、学位后回国就业创业的人员,包括入籍外国或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回国人员。自1978年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约350万人,回国人员约占一半。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的日益优化,越来越多在海外留学或工作的人员选择回国创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广东创业发展的海归人员约有5万人,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数据显示,当前海归创业者绝大部分是青年,创业时平均年龄33.3岁,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海归创业者所占比例达到六成以上。其中,广州市2.9万人,深圳市约2万人,珠海市约1300人,东莞约500人,佛山、中山市各约200人。除上述城市,部分海归人员分布于惠州、汕头、潮州、江门、湛江、肇庆、韶关、梅州等地市的高校或大型企业。海归人员在我省创办企业3000多家,其中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超过30家。全省共建成18个留学人员创业园,其中国家级4个。

  近年来,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呈现出专业化、国际化、年轻化、团队化的发展趋势。海归人员不少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深的学术研究能力,一些人才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熟悉东西方文化,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全球视野,包括一些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海归人员为广东的创新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海归重点团队和领军人才成为广东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海归人员在粤创办的企业科技含量高,有效推动了我省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海归人员具备全球视野,有利于我省紧跟世界尖端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四是海归人员带来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推动企业与国际接轨;五是海归人才成为广东引进国际先进人才和技术、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和资源;六是海归经济发展迅速,逐渐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继续发挥好海归人员的作用,利用他们带来的先进理念和创新创业项目服务发展,将可以缩短我们创新摸索的距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先发优势引领发展。

  目前,海归人员回国创新创业主要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1、缺乏交流合作平台。国内与国外的工作方式、规则和人际关系有很大的不同,许多海归人员回到国内后,不能马上适应国内的工作生活环境,信息不对称,对一些政策、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不掌握,摸不到尽快投入创新创业的门路。目前我省涉及海归人员工作的有组织部、人社厅、科技厅、统战部、侨办、侨联等部门,但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海归群体实行有效的联系、服务和管理,没有建立起有关海归群体的信息数据库,对海归群体的人数、专业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基本概况没有准确掌握。 

  2、缺乏一整套科学的项目评估机制。创新创业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创新研发难度高,风险大,不能保证一定成功。一些高科技项目投入大、周期长。但目前创新评估体系全省不平衡,一些机制限制了创新创业的发展,一些基层部门只注重发展“短、平、快”项目。

  3、创业发展融资难。广东科技投融资市场存在发育不良,资本与项目难以对接,创业(风险)投资量少且又条件苛刻,银行贷款需要抵押、担保,影响到融资发展强度等等,这是“海归”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一是海归人员创办的企业规模大部分属于中小企业,而贷款难是目前我国、我省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二是海归人员创办的企业性质多属于高新科技企业,技术股份占比高,可抵押固定资产少;三是目前国内风险投资还不完善。一些海归人员反映,在国外融资,是银行找企业,在国内是企业找银行,而且贷款难度大、历时长。 

  4、医疗教育保障不足。海归人员在国外缴纳的医疗保险不能转移到国内,造成海归人员回国后医疗保障方面遇到困难。部分海归人员的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不具有海归目前工作所在地的户口,子女就学遇到困难。

办法:

  为此建议:

  1、发挥“五侨”作用,建设统一信息交流平台。中高端留学人才一般都具有华侨华人身份,针对留学人员工作中的信息孤岛问题,建议由政府有关部门引导支持,充分发挥国内“五侨”部门、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平台的作用,利用各类平台深入培养亲情、乡情、友情,将海外华侨华人专业社团掌握的专业人士信息进行整合,建设全球范围内统一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海内外的人才、信息、政策、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的共享沟通交流。建议参照中央做法,由省政府牵头,建立海归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协调小组,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和“五侨”等部门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理顺整合有关引才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加强政策规定的统筹、衔接与整合。进一步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群团、海归协会等组织作用,增强留学回国人员的归属感。目前,针对留学人员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主要集中在出国留学方面,建议政府部门要大力发展服务归国留学人员的引才、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联谊等中介组织服务队伍,加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为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评析、融资服务、创业指导等一条龙的服务。

  2、分类制定支持海归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海归人员中,既有掌握高精尖技术、具备先进管理经验的高端人才,也有在国外留学、从事普通工作的一般留学人员。在制定支持海归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时,应对海归人员区别对待,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鼓励措施。对于高新科技型、尖端知识型人才,建议制定特殊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提供发挥他们特长的创新创业平台。对于一般留学人员,建议制定鼓励扶持措施,设立海归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等,支持企业研发,激发海归人员创业创新活力。在海归创业政策需求方面,海归创业者更希望政府能够解决科研资金申请过程限制较多、加大科研资金支持力度、政策落实等问题。也有创业者表示政府釆购买应优先选择海归创业企业的高新技术及产品。还有一些创业者表示国家的政策很好,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

  3、完善金融体系解决融资难题。畅通融资渠道,支持风险投资发展完善。建立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机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融资体制。政府在评定创新项目、鼓励创业的支出中,除专家评审外,可以要求企业找到匹配的风险投资,由风险投资公司认定项目或企业是否具有创新性和投资价值,政府与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支持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

  4、做好配套服务解决海归创新创业后顾之忧。针对海归人员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险衔接和医疗保障措施,解决海归人员就医难的问题。为海归人员子女提供教育保障,解决海归子女就学难题。加大对海归高层次人才的“绿卡”发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