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中央苏区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36号

案由:关于对原中央苏区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的建议

提出人:伍德凤(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案由:

梅州地处粤东山区,全境生态发展环境良好,是华南重要生态走廊、物种基因库和广东省重要生态屏障,在广东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地位。近年来,梅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于2014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

办法:

(一)如何正确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难度较大。梅州目前经济总量小,人均收入水平位于全省落后行列,全市追求发展、脱贫致富的愿望非常强烈。省级也先后实施了“双转移”、振兴粤东西北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门槛较高,梅州生态好而工业相对落后,特别是具有带到效应的生态文明大项目少之又少,真正落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很有限,梅州经济发展步伐对提高梅州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有较大压力。

(二)缺乏政策保障及资金投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日渐加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尽管梅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但近年来梅州环境质量有下降的趋势。如果不采取相对的控制措施,极有可能对生态环境质量造成巨大威胁。近期经济下行也给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政策的贯彻执行增添了复杂变数,用于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强。

建议:

(一)提高政策精准度。我市恳请省级层面高度重视,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传统生态优势地区加强政策引导、全面部署,提高政策精准度。

(二)完善补偿机制。结合扶贫开发,尽快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完善碳汇补偿交易等措施。适度增加绿色补贴和公益性、非盈利领域的投入,确保生态环保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三)加大资金支持。争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排和配套资金使用上,参照原中央苏区政策向梅州倾斜,助力梅州探索后发山区走生态文明道路的发展模式,为全国类似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