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建议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51号

案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建议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十二五”以来,民营经济发展不减速、质量不下降、创新不停步,作用不断提升,地位逐步提高,领先趋势不断凸显,已成为我省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力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载体、吸纳社会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和增进对外交流合作的主体。

一、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长9.4%,比全省GDP高0.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粤东西北地区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达66.5%;2014年末,民营单位从业人员3117.13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0.4%,成为就业人数最多的经济类型;民间投资增速年均超过20.0%;出口占比从2011年的24.8%上升到2015年前三季度的40.1%,提高15.3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年均增长21.7%,远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9.2%和“三资”企业的3.3%;税收年均增长15.8%,比全省高3个百分点,2013年首次超过五成,达到50.2%。

(二)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全国领先,但一些指标已被江苏超越。1.广东民营经济出口额全国第一,大幅领先江苏。2014年,广东民营出口总额达2399.82亿美元,江苏民营出口总额为1054.60亿美元,相当于广东的43.9%。2.广东民营单位数量全国第一,单位规模各有千秋。2014年,广东私营企业、个体单位数比江苏分别多37.43万户、75.49万户,均居全国第一。广东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是江苏的1.1倍,但个体户仅相当于江苏的1/3。3.广东民营税收收入总量领先,但对全省税收的贡献不如江苏。2014年,江苏民营税收收入比广东少1825.55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比广东高7.2个百分点。4.广东超大型企业数量远少于江苏。根据全国工商联最新发布的“201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显示,广东有40家企业上榜,而江苏达93家。5.江苏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全国领先,远超广东。2014年江苏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8077.70亿元,为广东的1.86倍,且超过当年广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25928.09亿元。6.广东民营经济总量首次被江苏超越。2014年,江苏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5473.10亿元,超过广东402.51亿元,两省经济总量差距缩小到2703.92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对差距缩小的贡献率达76.1%。可以预见,民营经济将是“十三五”时期粤、苏两省经济竞争的主战场。

二、广东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难题和障碍

我省民营经济经过30多年的探索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这支“非正规军”在制度中遭遇各种不公平的约束和碰壁现象难免,处于产业链中的民企同样存在结构性的产能过剩,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挑战主要有:

(一)法规政策滞后,执法司法监督机制空白。一是转型发展中大量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部分纠纷解决对应的法律存在空白,或者缺乏可操作性。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部分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及时修改,导致规定与实践脱节。三是不同行业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力度有差异,商贸流通、建筑施工、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力度不足。四是原有的用地、环保、节能等其他前置审批条件改革力度不大,企业用地难、办证难,审批许可项目过多、过细。五是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上下与横向有效监督机制空白,严重挫伤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二)扶持政策落实难、政企沟通渠道不畅。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民企知晓度偏低。二是政策原则性多,操作性不强。文件精神鼓励多,具体扶持少。三是政出多门,不同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要求不一、环节甚多,部门间、政策间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合。四是沟通渠道不畅,基层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难以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需求。五是政策落实中缺乏及时了解问题、调整完善和企业评价、追踪考核的制度设计,没有形成企业倒逼政府改革的机制。

(三)多头监管轻服务,涉企收费项目多。一是部分主管部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前置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二是在市场监管中总体上有松“个”严“企”情况,致使有些企业“小升规、个转企”意愿不强,规避监管。三是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民营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少、小、散普遍,功能单一、覆盖面窄、影响力有限;发挥关键节点作用、满足共性需求的生产性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造成产业链脱节、企业间信息沟通不畅、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四是涉企收费项目多。2014年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的国家项目仍保留29大项,涉及28个部门的85项收费项目,省级收费项目仍保留8大项,涉及7个部门的12项收费项目。

办法:

三、创新体制,激发活力,全力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的建议

在"四个全面"的精神指导下,为更好地激发我省民营经济的活力,实现大提升大发展,建议在管理体制机制上重点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改革创新,以适应民营经济大提升大发展需要:

(一)法规政策层面:着眼推动减负提质、竞争公平。一是集中调查梳理各种法规管理制度的矛盾,取消一些不合时宜的限制。二是尽快出台全省民营经济全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政策体系。在以往零散政策的僚础上,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的战略地位,尽快出台《关于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划性文件,将其作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跨越发展和成为广东未来竞争力支撑主体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发展目标,确立发展方向。同时,抓紧制定相配套的专项政策法规,逐步构建起符合广东实际的民营经济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三是建立政府项目清单预告制度,新增建设项目必须公开市场准入标准、技术经济条件和相关配套政策,优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竞争性领域不设置股权比例限制,鼓励民间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四是全面实施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取消省定行政收费项目,实行省定涉企"零收费"。同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除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一律不再开展;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二)体制机制层面:着眼提高能力效率、强化协同。一是建议做"高"做"实"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配备编制人员,统筹协调好各行业民营经济均衡发展,研究解决商贸流通、建筑施工、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民营经济关注度不足问题。二是开展民营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对执法司法的立体有效监督和回应机制,规范政府部门进企检查行为,取消不必要检查和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营企业接受检查的时长和频度,为企业营造简洁的法制环境。四是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征管员联系企业密切优势,赋予征管员在向民营企业征税的同时将扶持政策带给民营企业相关职责等。

(三)公共服务层面:着眼培育提升水平、释放活力。一是建立政府审批大数据信息平台,优化审批环节。整合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加快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一站式"申报审批,推进电子证照及相关档案的建立与应用,解决多头审批问题。二是全面梳理政府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并标准化,建设政府扶持政策摸索引擎,方便广大民营企业上网"淘"到合适扶持政策。三是设立民营经济服务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力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更多机构为民营经济服务。支持专业镇、科技服务机构等建设民营企业公共创新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四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培训支持力度,重点加强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新生代"人才培训。五是发扬广东亲商重商传统,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定期举办弘扬粤商精神活动,适时对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广东民营企业100强以及其它"专、精、特、新"龙头企业等进行表彰,努力创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