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互联网+扶贫”形态 打造“十三五”“双到”扶贫新模式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56号

案由:丰富“互联网+扶贫”形态 打造“十三五”“双到”扶贫新模式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在广东,“互联网+扶贫”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也未形成较多成熟成型的样板模式,但在两轮扶贫“双到”工作中,不少帮扶单位不约而同将挖掘工作亮点的功夫下在了互联网上。在湛江,一家由帮扶干部创办的扶贫产品销售网店,逐步成长为“湛江驻村人扶贫专营店”这一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而其不断释放的品牌效应,正在成为广州对口帮扶湛江工作的闪亮名片。2015年10月17日,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推出的“广东扶贫”APP,是国内首个由社会组织推出的扶贫综合移动信息平台,是对“互联网+扶贫”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全新尝试。

然而,“互联网+扶贫”模式在广东的创新点还较为分散,远远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效应和品牌价值。由于缺乏支持政策的顶层设计和发展战略的统筹规划,一些地方扶贫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规模小、力量弱,且存在区域内与行业内的无谓竞争与力量内耗,导致品牌推广局面始终难以打开。同时,互联网对社会扶贫力量的动员能力、对扶贫供需资源的对接能力和对扶贫参与主体的服务能力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互联网+扶贫”还停留在通过网店售卖扶贫产品的简单层面上,而没有能够与旅游扶贫等抓手形成默契配合和整体优势,导致创新形式单一、创新动力不足、创新方向不明。

“十三五”期间,我们既要将“互联网+”作为推动产业扶贫升级和社会扶贫创新的重要契机,又要让互联网作为连接政府与社会扶贫力量的纽带作用充分显现出来。建议:

1.多给贫困地区吃信息化“小灶”。各地在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将政策红利向贫困地区倾斜。比如,电商示范点建设首先要考虑落户在贫困村庄。

2.多帮贫困群众牵信息化“红线”。帮扶单位要转变观念和方式,积极主动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触网”,积极主动帮助引进企业等社会资本依托互联网构建生产销售平台。同时,要利用互联网搭建信息化桥梁,调剂城市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多余物资和先进技术反哺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满足梯次需求,创新扶贫模式。

3.多用扶贫产品塑信息化“品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善于化零为整,打造相对统一和集中的特色农产品网络推广平台,避免区域内品牌的无序竞争。要建立以市、县为单位的扶贫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并视情况进行集中的产品包装和品牌开发,或以其中一家基础较好、知名度较高的农业品牌为核心形成拳头效应。

4.多产网络精品搭信息化“平台”。要鼓励开发更多的省、市级互联网扶贫综合服务信息产品,融合扶贫力量动员、扶贫资源开发、扶贫供需对接、扶贫品牌打造等多种功能。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