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有效组织贫困农民致富奔康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73号

案由:精准扶贫,有效组织贫困农民致富奔康

提出人:陈彦伯(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党的十八大召开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时指出:“帮助困难乡亲脱贫致富要有针对性,要一家一户摸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013年 11月3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时表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充分彰显了新一代领导集体对扶贫工作的重视。

存在的问题:

贫困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当前,扶贫开发工作要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应创新工作机制,把“精准扶贫”落到实处,以精准扶贫推进科学扶贫,实现贫困地区由“减贫”向“脱贫”的根本性转变。

建议:

一是识别贫困户和建档立卡。精准掌握贫困和非贫困户的现状。对贫困和非贫困户进行动态追踪调查,三年进行一次贫困识别核定,并重点分析贫困户贫困的原因、类型,以及贫困户“脱贫”和非贫困户“返贫”的演进规律,真正摸清“贫情”,为“扶真贫、真扶贫”创造条件。

二是政府应“有限主导”扶贫开发。相对于发达和较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存在“比较缺陷”,其扶贫开发需要政府“有限主导”,主要是,政府应在贫困地区的规划功能定位、政策资金支持、教育培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但政府不能“包办一切”,要将“有限主导”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结合起来,为谋划“治贫策”、科学“拔贫根”明确方向和路径。

三是应以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自力更生为根本,发挥贫困地区在特色产业、自然和旅游资源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调动贫困户创业、兴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的传统思想,通过挖掘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内生潜力,培育并提升其内源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造血”功能。

四是应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作用。鼓励在农业生产、手艺技能、畜牧养殖、文化传承等方面有优势的贫困地区农户组团发展家庭式的合作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支持其发展壮大。在乡镇一级有侧重地分片区扶植三到四家切合本地资源、地域优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小微企业,发挥其在社会组织、经营协作和创收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连接农户、企业、市场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为贫困地区农户实现组团发展、共同脱贫致富、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做充分的准备。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