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85号

案由: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

提出人:台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十八大以来,我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是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力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我国参与下一次科技革命的成效,也是我省实现升级转型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切实推动科技转化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科技服务机构、成果交易载体较好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的成绩。2014年,全省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二,稳居第一梯队;技术自给率达71%,接近创新型国家地区水平;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科研体制障碍亟待破除

目前的科研体制严重制约着我省高校、科研机构拥有科技成果人员的积极性。目前我省科研体制相对落后僵化,科研人员考核机制侧重于论文发表与促进成果转化目标不相适应;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死板,影响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科研人员行政化管理问题突出,制约人才优势发挥;分配收益分配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团队和个人在分配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科研人员在科研成果转化中收益分配比例偏低,且难以获得保障,打击了科研从业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性,相反,科研人员私下搞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却很高,高校“地下水”现象普遍;涉国有资产决策、审批程序复杂,影响企业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性。科研体制障碍制约着我省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科研机构成果整体转化率不到30%,高校的专利实施率仅有36%,2014年全省高校专利授权量为4300件,仅占全省总数的2.4%,其中发明专利1823件,仅占全省总数的8.2 %,2014年高校发明专利成功实现转化的仅为13%。

(二)科技成果市场认可度低

目前我省科技成果质量仍待提高,市场对科技成果的认可度较低。科研项目审批立项不注重发挥市场导向作用,项目评审小组人员构成中,缺乏能够以贴近市场的原则来判定科技成果质量的人和团队,导致项目在立项之初就忽略了市场的作用,可转化性低,行业前景差;供求双方信息不畅。高校和企业之间缺少技术供求信息的对接,科研机构难以了解需求信息问题突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仍待进一步提升和整合,官办平台交投清淡,平台资源未能整合共享,资金人员不稳定,宣传力度不足;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市场科技服务中介工作仍待提高,我省科技服务中介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具备较高的专业性,中介服务交易活跃,但与政府未能形成有效对接,导致鼓励措施、政策的落实打了折扣,不能充分发挥民间科技服务中介的作用。

(三)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法律条文过于原则,不具操作性,缺乏相关的配套和具体落实措施;法律之间缺乏配套,对同样或类似的事项,各项法律规定不完全一致;《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已经出台3年,但是尚无执行细则以及配套政策措施,该条例目前难以适应当下需要,亟需修改;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明确科技成果权属问题方面还有待提高。

(四)产学研联系仍不够紧密

我省产学研联系主要问题有:缺乏有效的中试孵化平台,目前我省缺乏具有公信力,专业性强的中试平台,高校及科研院所难以独立承担,在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中,因无力中试而导致产业化项目夭折的情况比较普遍;孵化器管理水平较低,孵化器主要以提供场地和办公场地为主,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孵化器为了生存,通常会选择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而忽视创业期的企业,同质化严重。

办法:

一、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着力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目前的科研人员评价考核制度。把科研成果处置、服务地方作为对高校科研从业人员的重要评价指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比重;改革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企业投入的横向项目,不再参照政府纵向项目管理。建立适应科研机构的独立经费管理制度。增项项目资金灵活性,通过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加速高校、科研院所管理去行政化,改革高校、科研院所级别制度,允许科研人员兼职企业科研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激励科研人员参与科研项目运营;提高科研项目、专利申请审批、国资决策效率。简化科研审批程序,缩短专利申请审批时间,对于科技项目合作决策,采取更加高效地形式处理,给出合理时间表,减少时间耗损。

二、完善科技成果收入分配机制

尽快细化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第八条,落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权。引导高校将更多的收入分配比例向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倾斜;将《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中规定的高校、科研机构转让职务创新成果、技术作价入股等可以提取不低于30%比例的规定提高至70%以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保障科研机构、团队、个人技术入股的收益权利;

三、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质量

改善科技项目审批人员构成,以市场为成果质量把关。建议在审批组人员中,加入服务中介对科技成果筛选辨别有经验的团队、人员,将市场接受程度,和转化可能性列入审批考察项目,提高成果的市场认受能力;建立科技成果判定人才资格认证制度及科技成果质量判定标准,以我省民间中介服务机构人才为基础,建立科技成果鉴定从业人员资格体系。不仅可以促进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规范化发展,也为科技项目审批加入具有市场触觉的人才奠定基础;政府科技部门加强与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政策对接。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对接平台,及时更新政策信息,加大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激励政策切实落实到位。整合政府平台资源,为服务中介提供更多高效与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

四、为了促进创新科技成果的产出,政府应建立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政策法规。

推进《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和《广东省自主创新条例》的修订工作,保障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完全收益权;尽快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拟定实施细则,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落实监督力度。落实企业补贴政策、完善孵化器补贴措施,以立法形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资助处置科技成果收益,改进职称评审政策及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政策。

五、强化孵化器纽带,推动产学研更紧密结合

成立专项资金,资助高校、科研院所自建或鼓励其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及中试孵化平台。因应产业化需要,发挥研发平台优势,通过加强产业化的小试、中事,破除中小企业和高校的合作障碍;加科技强孵化器园区的规划指导,完善孵化器的顶层规划,避免同质化发展,重复投入和恶性竞争。加大孵化器补贴激励措施,鼓励孵化器吸收新创企业。塑造孵化器高端品牌,打造集科技成果资源匹配、政策咨询、市场分析服务的高质量资源集合,引领科技孵化器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