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家庭服务业管理,促进职业化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02:21:0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60194号

案由:关于加强家庭服务业管理,促进职业化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李少梅(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家庭服务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以及“二胎”政策的出台,人民群众对家庭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十二五”期间,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多次联合行文,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广东省、深圳市也加大了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体系建设。

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家庭服务业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市场秩序有待规范,无证经营、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家庭服务消费者、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二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不便于管理,社会保障问题也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用工制度以“中介制”为主,职业化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技能和职业素养普遍偏低。四是相关法律和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主管部门不明确,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管不到位。2015年,广州市发生了保姆毒杀雇主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都与家庭服务业自身条件和行业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缺乏标准和规范有关。由此可见,推动新形势下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归根到底就是要加强规范管理,走职业化发展之路。

所谓职业化,是指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化要求,它主要包含职业化素养、职业化行为规范和职业化技能等。当前,社会和家庭都希望把纷繁的家务活动交给富有职业精神的人打理,由专业技能人员提供标准、规范的家庭服务。可以说,职业化是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其从业人员的本质要求。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家庭服务业职业化有着以下的目标任务:在工作态度上,要有专注于家庭服务工作的职业精神;在工作能力上,要有符合专业化水准的职业资格,把提供精准服务的本领作为努力的方向;在工作表现上,要有不断被客户认可的职业成绩;在工作时间上,要有持之以恒的职业生涯,坚持在家庭服务业上长期奉献;在工作过程中,要形成受到社会尊重的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办法:

一、加强家庭服务业法规和制度建设

要通过加大立法的力度,制定全省统一的促进家庭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条例,明确主管部门,规范家庭服务企业、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家庭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从业人员权益等方面的重要职责。通过政策扶持、政府给予社保经费补贴等方式,推广“员工制”用工制度,逐步减少“中介制”的比例。鼓励探索实行家庭服务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制度,以及家庭服务企业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诚信评价制度。

二、构建家庭服务业规范化管理体系

规范化管理是职业化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有力保障。推动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必须从职业评价体系、服务标准体系、质量评价体系、专业市场体系等方面入手,形成一个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在职业评价体系方面,重点抓好家庭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等方面的工作。在服务标准体系方面,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同时制定地方标准,鼓励广州、深圳等地区大型龙头企业建立更高水准和要求的企业特色标准。在质量评价体系方面,做好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质量监控、企业服务质量信用等级等方面的工作。在专业市场体系方面,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产品市场、信息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的作用,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家庭服务市场体系。

三、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家庭服务业人员队伍

以专业化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和职业规范为重点,广泛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鼓励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开办自己的培训基地,建立门类齐全、体系完备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培训基地等机构的教育培训中突出家庭服务职业教育的内容,推动各种教育资源和家庭服务业的有机融合。

四、建立统一规范的行业服务平台

自觉运用“互联网+”思维,将O2O(线上线下)模式推广和应用于家庭服务领域。重点是建设家庭服务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与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等资源和手段相结合,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形成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

五、推动家庭服务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要加强劳动管理,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督促家庭服务企业依法足额缴交“五险一金”,购买职业险,建立多渠道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维权机制和劳资纠纷调处机制。要在家庭服务企业中组建工会,切实维护好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家庭服务业中女性居多的情况,在家庭服务企业中推进女职工安康保险计划和重大疾病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