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50)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打造珠江口东岸自贸试验区集聚群的建议
珠江口沿岸是广东省乃至全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区域,2014年12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实施范围共116.2平方公里,涵盖广州南沙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片区。战略定位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接下来,省委、省政府应以支持深圳推进实施东进战略为抓手,尽快将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的政策、经验重点延伸展到周边珠江口东岸东莞、惠州、河源、汕尾等城市,促进珠江口东岸大都市圈区域内要素有序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珠江口两岸地区集聚效应,实现珠江口湾区经济再次腾飞。首先,可探索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初期以深圳的前海蛇口、大空港、东莞的长安新区、威远岛为试点推进,中期主要集中建设覆盖珠江口东岸的核心地区,远期争取建成环珠江口湾区自贸试验区集聚群。
为此,建议:
(一)共同编制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出台产业对接发展政策。由省发改委协调和指导,深圳市发改、规划等部门牵头,联合东莞、惠州等市发改、规划等部门共同编制发展规划与产业规划,确定各自的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形成差异化发展和良性的互补。统一修编四个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基础设施的对接,特别是快速道路、城市一二级联网道路、轨道交通、地铁等无缝对接。共同编制产业对接发展规划,确定对接主要产业部门和产业发展布局,出台对应的产业发展政策和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对内外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自贸试验区改革的核心,通过自我改革,制定负面清单,减少行政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干预,加快企业投资落地速度。建议争取在除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以外的大空港、长安新区和威远岛区域推行实施,扩大实施范围,形成东岸经济聚集规模发展优势。
(三)区域联动招商引资,建立监管信息共享。为吸引错位发展的产业以及加大产业吸引力度,三个自贸片区和珠江口东岸五地市应联动招商引资,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发展。招商引资的竞争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各类国家级高新区的优惠政策;二是产业链配套。应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运用制度,推进跨部门多领域信用信息综合管理运用,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各方面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为行政监管、市场交易等提供信用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四)对接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鼓励仓单质押融资、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跨境电子商务、外汇免税店、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建立服务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集聚群内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结算、保税服务、自主营销等业务;鼓励企业在珠江口东岸大都市圈内设立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同时,创新口岸通关监管制度,有效推动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以及跨境电商平台、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搭建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
(五)建立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商贸、科技、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通过在珠江口东岸大都市圈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和其他风险可控的方式,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业务;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推动集聚群区域内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区内应当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立与广东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六)发挥粤港澳三地海空港的联动作用,加强内外航运产业集聚区的协同发展。在珠江口东岸大都市圈发展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服务、国际航运经纪、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等产业,对境外投资者加大航线、航权开放力度,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探索航运运价指数场外衍生品开发与交易业务,与南沙、前海和横琴自贸区共同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协同运作模式,建立一套合理的分享发展机制,为广东一起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物流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