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10)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强我省城市人流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管理的建议
老百姓有安全感,社会才有安定感,国家才能稳定发展。现阶段,我国正进入安全事件的高发期,人流密集场所更因其安全管理的难以预测、难以控制、风险巨大的三大显著特征,使其极易产生公共安全风险。可以说,如何处置和化解人流密集场所的安全事件,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环境,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事关党委、政府的威信和形象。无一不警示我省必须重点加强人流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应对和管控存在缺陷。一是应对职责不健全。存在主体单一、综合不强、条块分治、部门分割、信息不畅等问题。二是应对机制不适应,政府部门各自为政,有效应对危机能力不足。三是信息发布不对称。一线管理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参与人很难及时、准确掌握和预知人流聚集情况。
(二)公共安全法律体系亟待完善。一是法律相对分散。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件分别制定,是相对分散的单项立法。二是法律规定权责不匹配。尤其在经费来源、沟通协作等方面操作性不强。三是法律规制范围狭窄。城市规划的公共安全设计标准缺少严格法律规制。
(三)公共安全管理资源不足。一是财政投入不足。在生物化学等毒害物质监测检验、大型高层救灾云梯、地铁口安检门等技术装备方面财政投入不足。二是应急资源不足。存在品种的不全,管理分散,资源整合利用度低等缺陷。三是救援力量不足。一些非专业救援力量如预备役部队等缺少应对危机经验,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四是社会动员能力不足。市场经济作用下,政府对各类非政府组织,基层单位,私营组织和民众个人的动员能力明显下降。
(四)公共安全评价机制不完善。一是评价程式化。现有评价脱离针对性分析,采用简单套用,走个程序罢了。二是评价工具化。评估报告科学性缺失,整个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效果差。
(五)民众安全教育和意识的缺失。一是学校安全教育不受重视。我省安全教育暂没有纳入教学体系中。二是舆论引导缺位。媒体较少注重遇到安全事件时民众应该怎样做的技术指导。三是政府宣传效果差。四是社会组织缺经费支持。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法律规范体系。一是建议对“新建公众聚集场所”的各项安全要求进行详细的规定,将紧急疏散通道、有效疏散标志、设施安全、建筑物的安全、建筑责任追究等纳入严格的法律规定。二是查漏补缺,尽快形成人流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三是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财政来源、职责权限、责任追究、行政归属、部门协作,对相关启动机制、运行机制等事项进行科学规范。四是设立专门的法律工作机构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分析、拟订和整合,使相关法律规范符合现实需要。五是建议由政府编写并向公众发布《人流密集区意外事故操作指引》,建议将事前计划、各类风险分析、事故情况下的指导和控制、高危活动的特殊计划、恐怖和犯罪活动的处置以及善后工作等内容纳入其中。
(二)加强城市密集人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建议以市为单位梳理排摸重点区域,对全市范围内形成“大人流”、“大车流”的场所、尤其是大规模建筑、地铁、火车站等开展排查,推动落实安防设施建设、人流疏导控制等措施。二是测算核定人流密集场所的人流承载量,全面收集分析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重点区域有效物理空间面积、地形地貌和历史人流数据,精确测算核定最大承载量。三是分析城市大人流聚集的特点,掌握城市大人流变化的规律,科学预测高密集人群发生的时段、地点、流向和流量,对不同时间段人流变化进行预警,做好应急预案。四是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围绕治安秩序、交通组织、消防安全、公共设施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影响活动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相应安全风险等级,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五是完善突发大人流的信息沟通机制,明确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方式,及时掌握突发大人流信息。六是加大人流密集场所危险防控的财政投入,尽快完善各大地铁入口、车站、火车站安检设备、物理隔离栏、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设备。
(三)明确人流密集场所风险管控的重点。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强化管理:一是人流密集区规划设计必须具备抵抗风险的能力。二是抓好人流密度控制关键。建议人流密集场所均采取人流密度为基准设定应急方案,然后根据人流的增加、减少分别制定附加方案,同时制定分阶段封路、限制和分流人群等措施。三是细化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做到责任落实到节点,责任细分到个人。
(四)用大数据助力人群密集场所风险管控。一是完善并推广使用“人群聚集风险预警系统”。当区域预测人流量超过最高流量的60%时,为蓝色预警;超过80%则为黄色预警;达到100%时则为红色预警。二是以数据挖掘实现人群密集风险预测。建议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地址网络搜索量等数据监测方式,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早期预警与有效管理。三是以数据分析研判来辅助决策。建议将移动通信数据纳入数据采集端,通过手机定位数据进行估算和预测人流密度。
(五)建立城市密集场所疏导员制度。建议密集人群场所必需设置疏导员。疏导员可分为兼职和专职两类,兼职疏导员可以由各类维护秩序的相关人员和志愿者组成,条件许可时,应设置专职疏导员,专门在人群密集区域场所进行疏导工作。疏导员主要采取指挥和带领两种职能行为,以传播信息为主,包括逃生路线、安全出口、心理疏导等。
(六)做好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一是重点做好心理控制和组织控制等,防止事态恶化。二是准确找到突发事件症结并及时处置。做到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材料,确定事件性质,制定处理总体方案,果断进行事件处置、善后。三是注意把握社会舆情导向,及时向社会通报事件进展的情况,明确表明政府对事件的态度,防止恶意炒作、形成焦点。四是总结经验教训。
(七)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一是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让孩子们掌握大量的安全知识,进而影响家庭。二是强化媒体安全宣传。通过大众媒体和自媒体,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发挥法律教化的作用。针对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管理可以参照酒驾入刑进行规制。四是增加应急演练次数和覆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