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8)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特殊教育质量的建议
一、我省特殊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2014年省委、省政府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出台了《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进一步提升了我省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
2015年初,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16所,其中培智学校42所,聋人学校7所,盲人学校2所,其他学校65所,比上一年增加12所,34所普通小学有“特教班”,共有特教班63个,比2011年增加了43个。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生36048人,比上一学年增加了7763人,增长27%,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14435人,比上年增加1592人,增长12%,在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的有242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有21371人,可见我省特殊教育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二、我省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不完善。首先,许多普通学校对“全纳教育”和“随班就读”的认识和贯彻还不够到位,加上经费投入不足和教师编制紧缺等原因,造就了许多特殊学生从“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和“随班陪读”,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成效。其次,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配备具有特殊教育的专业教师数量非常有限,大多数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随班就读”的师生比(1:5)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师生比(1:3.5)标准配备专业教师。再次,很多校长普遍反映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特殊学生,按每年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无法满足基本需求,且缺乏规范使用的具体依据,在实践操作中较为困难。
(二)地区差异较大,优质均衡急需改善。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特殊教育的普及率较高,已经接近普通学校学生的入学率,而粤东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学生入学率相对较低;在教育质量方面,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有的已经开始与国际接轨,而粤东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据统计,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共有62所特殊学校,只有9所学校达标,其中12所培智学校中无一达标,普遍存在不达标的现象。
(三)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来源单一化。虽然我省对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生均公用经费总额一直在不断提高,但仍不能满足当地特殊教育的实际需要,在具体的分配结构上还存在不够合理的现象,地区之间的经费分配存在不均衡现象。此外,我省特殊教育资金来源还存在渠道单一化的现象,几乎完全依赖于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微乎其微,投入主体单一化,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师资力量较弱,教学质量难以保障。我省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3550人,其中,中学高级占3.6%;小学高级教师占44.7%;小学一级教师占23.8%;小学二级教师占2.4% ;小学三级教师占0.2%;未评定教师占25%;上述数据反映我省特殊教育师资力量还相对薄弱。此外,我省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导致了我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与专业能力相对偏低;在粤东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缺编,严重影响我省特殊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我省特殊教育治理的建议
(一)以供给侧改革为引领,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省的特殊教育已初具规模,教育质量良莠不齐已经成为我省特殊教育面临的最大困难。在“十三五”期间,我省特殊教育应该实行特殊教育供给侧改革,通过提供高质量、高效益和优质化的特殊教育供给,优化特殊教育供给结构,为受教育者提供丰富、多元的特殊教育环境、教育资源和服务模式,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特殊教育的需求。
(二)贯彻“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体系。建议通过“普通学校特教班、普通学校资源室、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完善“随班就读”体系。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1:5和1:3.5的师生比对“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进行专业教师配备;省编办要与时俱进,出台相关的细则,增加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的编制;省教育厅要提高“送教上门”专项资金的比例,在普通教师资格从业证书的考核中还需要增加特殊教育内容,提高随班就读教师专业素养,为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打下基础。政府部门更应该把贯彻“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体系,作为教育发展水平验收的重要指标,在实践中给予具体落实。
(三)建立特殊学生评估安置机制,做到因材施教。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一套特殊教育评估安置机制,建立由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残联等部门组成专家组,成立评估安置机构,根据学生残疾的不同程度决定分类安置方式,对于轻度的学生实行“随班就读”;中轻度的学生,根据能力状况进入普校特教班或资源班,实行“随科就读”;重度学生进入特殊学校进行专门教育;行动不便的可以送教上门,建立符合特殊学生身心发展需求的评估安置体系,做到因材施教。
(四)完善学制体系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建议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方向延伸。有利于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也为早期干预提供良好的时机,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能力和职业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融入主流社会打下基础,最终形成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构建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五)推进学校标准建设,实现特教优质均衡发展。建议省教育厅加大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按国家标准化要求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对设立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给予专项资金,对欠发达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特殊学校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推动我省特殊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我省特殊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六) 强化职前职后培训,培养特教优质师资队伍。截至2015年,在职前阶段,我省只有四所高校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共计203人,远不能满足我省特殊教育的需要,建议扩大特殊教育专业的招生力度与培养规模,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全纳教育”理念,能够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后备教师队伍;同时,独立设置特殊教育教师从业资格证书,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在职后培训中,建议建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形成面向全体的特殊教育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我省特殊教师专业化水平。
(七)增加政策倾斜力度,全面提高特殊教师待遇。目前我省特殊教育的职称评审还是参照普校职称评审体系和评审标准,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特殊教育职称系列,把特殊教育作为一个单独序列进行独立评审,在评优、评先中给予特殊教育政策倾斜;严格落实特教津贴并制定“随班就读”教师补贴标准,增加特教津贴的计发比例,扩大特教津贴的计发基数,将我省特教津贴标准提高至基本工资的30%;全面提高我省特殊教师的福利待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