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广东黄金海岸干线

2017-01-19 02:06:3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2)

李小琴委员
(代表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的发言
——关于建设广东黄金海岸干线
  助推沿海贫困地区脱贫奔康的建议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交通扶贫的首要任务。
  民进广东省委在省扶贫办、省交通厅、省旅游局及有关市的支持下,围绕我省沿海城市如何参与黄金海岸干线建设,发展旅游产业,培育地方经济新增长点,实现脱贫致富,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表明建设广东黄金海岸干线既十分必要,又具备良好基础。
  一、建设广东黄金海岸干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建设我省黄金海岸干线,有利于完善粤东粤西路网体系。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振兴粤东西北战略中,首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沿海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已具备一定规模。“十二五”末,我省沿海城市公路规模达11.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29公里,一级公路8007公里,粤东、粤西与珠三角地区的公路网已建成,沈海高速和国道G228将沿海城市紧密联系。但我省区域综合交通发展仍不均衡,粤东、粤西区域综合交通体系仍不完善,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不够通畅高效,个别地区交通条件依然落后。沿海城市路网体系亟需通过黄金海岸干线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建设我省黄金海岸干线,有利于实现旅游扶贫。一方面,我省海岸资源丰富。全省大陆岸线总长4114.3公里,居全国首位;岛屿面积1500多平方公里,居全国第三位;可供开发的滨海沙滩有174处,沙滩总长572公里。如粤东红海湾的品清湖和南澳岛的汕头湾,粤西海陵岛的月亮湾、水东湾的放鸡岛和环湛江湾等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独特性,被列为《广东省滨海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重点打造的特色滨海旅游板块。这都需要“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带动旅游产业发展。目前,95%的广东游客选择自由行和自驾游出行,但粤东、粤西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有91827公里,占比80.1%,主要集中在贫困农村,特别是海岸线穿越的贫困地区。由于交通不便,游客的旅游需求受到严重抑制,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潜力没能有效挖掘。另一方面,粤东、粤西沿海地区贫困村镇相对集中、贫困人口较多。仅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惠州、阳江、茂名和湛江等8个地级市就有相对贫困村918个,占全省的40%;贫困人口97.9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的56%。建设我省黄金海岸旅游干线,将为沿海贫困村镇脱贫奠定稳固基础。
  (三)建设我省黄金海岸干线已有良好的工作基础。省扶贫办、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对此已有共识,部分沿海市已就海岸公路建设开展了前期工作。
  二、建议
  (一)将我省黄金海岸干线建设列为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扶贫办以及相关地级市将黄金海岸干线建设项目同步纳入“十三五”规划,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学规划我省黄金海岸干线公路。借鉴台湾苏花公路和美国1号公路经验,将我省沿海城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粤东、粤西新区、扶贫村镇以及有旅游开发价值的人文和自然景观通过黄金海岸公路串联,形成特色鲜明的干线公路。建议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公路以上标准。对跨越大的海湾、河流等工程复杂路段尽量利用现有桥梁,穿越珠三角地区路段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和既有或即将建成的高速公路联网。
  (三)多渠道创新融资模式,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建议分段规划,因地制宜、“一路一议”多渠道考虑项目的融资模式。对有旅游开发价值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路段建设,考虑“项目+资源”的PPP模式;对黄金海岸干线通达不到的扶贫村镇或旅游名村名镇,通过扶贫资金或旅游产业投资主体建设支线,与黄金海岸旅游干线衔接;对无法纳入公路建设资金范畴的景观标示、驿站、观景平台、服务区功能升级等项目,可考虑通过旅游产业投资主体解决。
  (发言者系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民进广州市委员会主委,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