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一年全省新增二孩超40万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建议:为原独生子女家庭设政府特别保险

2017-01-16 23:52:2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将于明日开幕。“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一年,广东全省新增二孩数量超过40万人,与之相关的议题也成为一众委员关注的热点。连日来,信息时报记者走访了解到,各党派、界别都有委员围绕“全面二孩”提出相关提案和建议。

  其中,民盟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重视和维护原独生子女家庭权益的建议》中指出,原独生子女家庭(即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的权益应受到重视和维护。同时建议整合“全面两孩”政策之前已有的各项政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津贴,针对原独生子女家庭设立政府特别保险。
  现状
  奖励扶助津贴零散政策力度不足
  采访中,《重视和维护原独生子女家庭权益的建议》提案的执笔人、民盟广东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大社会与人类学院副教授谭兵指出,2016年1月1日,广东省正式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然而,原独生子女家庭是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下,为人口均衡发展时代任务作出重要贡献、永远不应被忘记的一类特殊人群。“原独生子女家庭的问题是特定时代带来的特殊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必须承担的责任。尤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原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关怀、照顾和奖励,更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
  在一系列调研的基础上,谭兵分析了全省原独生子女家庭的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其中,广东省通过“三奖一扶”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奖励优待和扶助,虽取得成效,但也存在政策力度不足的问题。如,独生子女保健费长期维持在10元,各种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津贴零散,同等条件下优先优待政策落实不足等等。同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金量不高,宣传不够,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此外,原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度更高,抗压风险能力更弱,各项防御保障措施不到位。“尤其是原独生子女家庭中一部分已进入或即将进入老年阶段,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广东尚未建立完整的保障体系。”
  建议
  设立特别保险不需缴费即可受惠
  为此,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在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基础上,建立原独生子女家庭数据库。其次,对于原独生子女家庭,应在维持“老人老办法”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优待政策尤其是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措施,如优先入住公办养老设施等。此外,提案还提出推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广泛使用,提高含金量。
  提案中还建议,广东可先行先试,整合“全面两孩”政策之前已有的各项政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津贴,合并设立针对原独生子女家庭的政府特别保险。“政府特别保险,原独生子女家庭不需缴费,而是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各类罚款和财政补贴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按月向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谭兵表示,该保险的参保对象不分城乡、区域,参保条件相同、待遇水平一致;按照普通、残疾与死亡三种类型设立待遇等级,分别发放保险金。其中,失独家庭定为最高待遇,另获发一次性补偿金,失能独生子女家庭可按子女残疾程度设定多个待遇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