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特殊教育质量 促进优质发展的提案

2017-01-13 22:58:0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78号

  案 题: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特殊教育质量 促进优质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我省特殊教育的基本情况
  特殊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促进我省教育公平与公正的重要措施,也是衡量我省教育水平与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2014年省委、省政府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出台了《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进一步提升了我省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
  2015年初,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16所(其中培智学校42所,聋人学校7所,盲人学校2所,其他学校65 所),比上一年增加12所,共有34所普通小学有“特教班”,共有特教班63个(其中智力残疾班46个、视力残疾班7个、听力残疾班1个、其他残疾班9个),比2011年增加了43个。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生36048人,比上一学年增加了7763人,增长27%,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有14435人,比上年增加1592人,增长 12%,在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的有242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有21371人。可见我省特殊教育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二、我省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影响特教事业发展
  部分行政部门和普通学校对待特殊教育观念上依然重视不够,存在把特殊教育当作包袱的思想,导致了在实践过程中对“全纳教育”和“随班就读”的认识和贯彻还不够到位;有的行政部门甚至将特殊教育当作“政治任务”和“政治产物”,更多停留在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的层面上,缺乏科学认识,缺乏对特殊教育有效的规划、督导、评估与治理,严重影响了我省特殊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不完善
  首先,很多普通学校,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和教师编制紧缺等原因,对“随班就读”工作较为消极,敷衍对待,造就了许多特殊学生从“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和“随班陪读”,这种对特殊儿童缺乏系统支持和个性化的教育形式,容易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成效。其次,粤东、粤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配备具有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经验的专业教师数量非常有限,大多数政府没有严格按照“随班就读”的师生比(1:5)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师生比(1:3.5)标准配备专业教师,同时,“随班就读”专业师资的缺失也导致了普通学校资源室使用率较低的现象;再次,粤东、粤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校长普遍反映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特殊学生,按每年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数额较少,无法满足基本需求,且缺乏规范使用的具体依据,在实践操作中较为困难。
  (三)地区差异较大,优质均衡急需改善
  首先,地区间在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特殊教育的普及率较高,已经接近普通学校学生的入学率,而粤东、粤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学生入学率相对较低;在教育质量方面,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有的已经开始与国际接轨,而粤东、粤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殊教育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据统计,粤东、粤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共有62所特殊学校,只有9所学校达标,其中12所培智学校中无一达标,普遍存在不达标的现象,同时,特殊教育内部的教育矫治模式和教育质量都有待提高。
  (四)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来源单一化
  我省对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2015年全省生均公用经费总额达118,955,460.00元,其中对粤东、粤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入800,929,20.00元,占67 %。虽然我省对粤东、粤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生均公用经费总额一直在不断提高,但仍不能满足当地特殊教育的实际需要,在具体的分配结构上还存在不够合理的现象,地区之间的经费分配存在不均衡现象。此外,我省特殊教育资金来源还存在渠道单一化的现象,几乎完全依赖于国家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微乎其微,投入主体单一化,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五)师资力量较弱,教学质量难以保障
  我省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3550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30人,占3.6%;小学高级教师1587人,占44.7%;小学一级教师848人,占23.8%;小学二级教师87人,占2.4% ;小学三级教师10人,占0.2%;未评定教师888人,占25%。上述数据反映我省特殊教育师资力量还较为薄弱。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方面,我省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对特殊学校教师的专业化培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了我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整体业务素养与专业能力偏低;在粤东、粤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随班就读”师资配备中严重缺乏专业的康复治疗师和心理教师,生活老师也多由农村妇女担任,学历普遍偏低,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性缺编,影响我省特殊教育的优质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我省特殊教育治理的建议
  (一)以供给侧改革为引领,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省的特殊教育已初具规模,教育质量良莠不齐是当前我省特殊教育面临的最大困难。在“十三五”期间,我省特殊教育应该改变传统思路,实行特殊教育供给侧改革,实现特殊教育从“需求侧”到“供给侧”的历史转型,通过特殊教育供给侧改革,提供高质量、高效益和优质化的特殊教育供给,优化特殊教育供给结构,为受教育者提供丰富、多元的特殊教育环境、教育资源和服务模式,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特殊教育的需求。
  (二)贯彻“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体系
  建议通过“普通学校特教班、普通学校资源室、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完善“随班就读”体系;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1:5和1:3.5的师生比对“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进行专业教师配备;省编办要与时俱进,根据我省特殊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细则,增加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的编制;提高“送教上门”专项资金的比例,此外,还需要在普通教师资格从业证书的考核中增加特殊教育内容,提高随班就读教师专业素养,为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打下基础。全省政府部门更应该把贯彻“全纳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体系,作为教育发展水平验收的重要指标,在实践中给予具体落实。
  (三)建立特殊学生评估安置机制,做到因材施教
  据调查,有20%的学校领导表示他们是通过表面观察来认定特殊儿童,有31.11%的学校领导表示他们是通过学校自己来认定特殊儿童,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估分类体系。为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一套特殊教育评估安置机制,建立由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残联等部门组成专家组,根据学生残疾的不同程度决定分类安置方式,对于轻度的学生实行“随班就读”;中轻度的学生,根据能力状况进入普校特教班或资源班,实行“随科就读”;重度学生进入特殊学校进行专门教育;行动不便的可以送教上门,建立符合特殊学生身心发展需求的评估安置体系,制定符合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的个性化教育,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四)完善学制体系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根据特殊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有必要把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方向延伸。向学前教育方向延伸,有利于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减轻特殊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为特殊学生早期干预提供了良好的时机。向职业方向延伸,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为特殊学生毕业后,早日融入主流社会打下基础,最终形成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构建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促进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渐提高非义务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完善特殊学校学制体系建设,提高我省特殊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
  (五)推进学校标准建设,实现特教优质均衡发展
  按照国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标准,以9班建筑面积为例,聋校建筑用地要达到6723 m2、盲校建筑用地要达到6887 m2、培智学校建筑用地要达到5594 m2,珠三角地区达标率相对较高,但是粤东、粤西北欠发达地区62所特殊教育的平均建筑用地为4077.23 m2。虽然省教育厅一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但是离国家对特殊教育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议省教育厅加大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按国家标准化要求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对设立新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给予专项资金,对欠发达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特殊学校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推动我省特殊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我省特殊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六)强化职前职后培训,培养特教优质师资队伍
  截止2015年,在职前阶段,我省只在华南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四所学校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学生,人数分别为23、81、50、49,共计203人,还远不能满足我省特殊教育的需要,建议扩大特殊教育专业的招生力度与培养规模,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全纳教育”理念,能够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后备教师队伍;同时,独立设置特殊教育教师从业资格证书,对于想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不仅要获得普通教师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考取特殊教师从业资格证书,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在职后培训中,建议建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一方面形成面向全体的特殊教育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另外一方面通过教师通识培训、资源教师专项培训、特殊教师名教师和强师工程等培养方式,提升特殊教师专业化水平。
  (七)增加政策倾斜力度,全面提高特殊教师待遇
  首先,重点解决全省特殊教师职称偏低的问题。目前我省特殊教育的职称评审还是参照普校职称评审体系和评审标准,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特殊教育职称系列,把特殊教育作为一个单独序列进行独立评审,在评优、评先中给予特殊教育政策倾斜。其次,要解决特殊教师津贴偏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但全省各地的执行力度及发放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建议严格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并制定“随班就读”教师补贴标准,增加特教津贴的计发比例,扩大特教津贴的计发基数,将我省特教津贴标准提高至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30%;全面提高我省特殊教师的福利待遇,减轻特殊教师的经济压力,使其安心从教。
  (八)努力形成社会多方关注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特殊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特殊教育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通过社会捐助、慈善基金等方式,建立“一主多元”的办学模式,即以国家办学为主体,形成多元化、社会化办学的特殊教育模式。再次,要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使家长参与到特殊教育管理中,与家长一起制定特殊学生的个性化辅导方案,逐渐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与社会多方参与,共同关心特殊教育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