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存在问题的建议

2017-01-13 23:52:3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60号

  案 题:关于解决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存在问题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问题的提出
  广东省的农产品卖家数量连续几年在全国排名第一,仅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农产品卖家数量就已经超过10万。从农产品消费的地域分布来看,广东也位居全国第一。交易平台建设数量不断增多,覆盖范围逐步拓宽,有力地推进了广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版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2号), 这对营造返乡创业浓厚氛围,搭建创业舞台,提供创业扶持,让更多年轻人返乡扎根农村,从而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农村的民生问题,都将有极大地促进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广东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 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程度低
  由于无法面对面地检验产品质量,电商农产品需要有更高的辨识度和品质保证。这就需要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品牌化。但目前广东省仍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主,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验、清理筛选、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以广州市从化荔枝为例,当地规模化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组织货源非常困难,荔枝的电商销售规模甚至大大落后于从化以外地区,市场上鱼目混珠,品牌难以树立。
  (二) 基于电商的新型供应链组织者尚不成熟
  电商压缩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但对供应链两端的组织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线下的供应组织能力是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关键。目前,虽然农产品电商的创业非常活跃,但电商供应链各环节的互动联合与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还存在很多障碍。面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销的特殊性、农村关系型社会的复杂性,大量新型的互联网创业者进入农村后无所适从,而产地又缺乏专业化的组货供应者和服务团队给予充分支撑。传统农业生产者和经销商缺乏互联网运营技能和营销经验,难以维持稳定的网上客源和对接规模化的农产品电商和网络卖家。主要农产品电商平台以渠道为王的战略加强供销一体化布局,面临及时送达与自建渠道成本高、品质保障与生产基地控制难的矛盾而不堪重负。大量离散的农业电商创业者之间的供需信息不能整合,供应链的前端与后端无法形成规模化的供应集聚和需求集合,产地与销地之间网络卖家未能有效联合,电商的效率与成本优势难以显现。
  (三) 参与的被动性致使农民增收效益不明显
  由于缺乏上网技能和开设网店的经验,普通农户很难进行互联网创业,相当一部分居民对电商的认知度非常差,虽然经过乡镇政府的大力宣传,但是概念比较模糊,个别知道电商的也总以为就是在网上买东西,都是年轻人的事,80%以上的人不关心电商发展。成为网络卖家的主要是返乡创业者、下乡新农人、转型的经销商或农产品经纪人、合作社等。在电商进农村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户只是被动性卷入,未能积极参与并分享农村电商带来的增值收益。
  在广州市从化区调研发现,农村电商的发展给农业生产者带来的变化,只是把原来卖给传统经销商的产品卖给了本地网络卖家,而且因为相互熟悉和提前预订,价格甚至还会略低于传统经销商的收购价。对本地网络卖家来说,因为高昂的物流成本和推广费,利润空间非常有限,他们也难以给出比传统经销商更高的产品收购价。而在电商巨头对县域物流渠道控制加强的形势下,随着消费者农产品网络消费习惯的形成,电商平台将成为新渠道的垄断者,增值收益将被其所控制的物流、网络推广费用等蚕食。如果缺少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收益分享机制,当前农产品增值分配不合理、农民增收难的局面将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四)广东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的混乱局面及问题
  在接受调研访问的对象反馈中,100%愿意接受农村电商培训,希望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帮扶,走上农村电商发展道路,打开农产品的销路,从而实现脱贫致富。调研发现,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农村供销电商人才培训机构没有进一步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不同内容、不同层级的课程,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并及时搭建分层培训、分类指导、全程跟踪的培训体系。
  在广东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中,普遍存在“农村电商”概念理解偏差、培训方向模糊,定位不清、农村电商师资缺乏、培训课程体系安排欠佳、培训对象专业功底薄弱、培训后续配套服务欠缺等问题。现实中,因为没有确定目标群体,没有根据受训者的层次教学的,效果都不太理想,同时还存在农村电商培训资金难以落实,被一些公司大户获得,无法落实到农户,无法保证培训质量,无法产生实际效果。
  二、关于解决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 提高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标准化水平
  一是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完善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督,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和规范。二是建立农户会用、市场认可、管理方便的农产品线上交易分类标准,引导对售前农产品进行初步的清理筛选、质量分级、保鲜包装等处理。三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电商交易给予倾斜性支持,让线上涉农交易产品可追溯,综合利用好线上线下监管资源,确保网络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 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
  一是提高产供销组织者的能力。培育专业化的产地农产品经纪人、运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二是搭建产地农产品交易信息和供需信息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农产品交易数据,及时公布产地交易价格和主要产品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农业生产和销售,促进产地经纪人与规模化网络卖家、产地电商与销地电商和规模化买家的对接。三是在县级层面建立物流资源的统筹调度平台,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以及各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经销商的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运力,完善到村到组物流的集体配送。四是鼓励农产品电商开放运营和纵横联合,广泛嫁接各类“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创业资源,扩大发展机会和市场空间。
  (三) 规范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参与电商经营的能力
  一是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电商培训。整合农业、人社、商务、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进行人才培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二是设立“互联网+农业”创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者以及农村居民等的“互联网+农业”创业。三是引导建立电商卖家与供货农户的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通过合作社电商销售或对接网络卖家,对于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对供货农户有增值收益返利的电商平台或网络卖家,按其返利数额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四是联合电商平台开展公益性推广和众筹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发展,着力解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卖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