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的建议

2017-01-13 23:54:3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59号

  案 题: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陈昆(共1名)
  分 类:环保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构筑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制度架构,为解决我省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对进一步推动我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享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根据今年上半年省工商联对全省1149家非公有制企业的问卷调查情况,近9成的企业(88.34%)认为我省环保工作给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正面效果,超过一半的受访企业认为“正面效果显著”。
  尽管我省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对我省环保工作也普遍持正面评价,但调研发现,我省环保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相关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少企业认为我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设计注重政府尤其是环保等部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未能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审批监管的传统管理理念还没有转变,在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和要求时,缺乏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参与,造成相关标准脱离实际,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管治权威和企业承担环保责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方面。以饮食服务业设置油烟净化设施为例。相关法律法规均未对所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的性能技术标准或安装使用后应达到的实际净化效果作出相应规定,造成相关强制性规定重形式而不重视实际效果的尴尬局面。三是环保执法方面。缺乏对企业规范行为的引导、指导,片面注重监管、以罚代管等,而罚款金额远低于环保改造所需资金投入,不利于鼓励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此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执法力量不同等主客观原因,不同地区环保执法力度差别很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畸形社会现象。四是企业反映实践中遇到的有关环保方面问题。如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问题,据反映目前我省有回收处置多种危废资质的企业主要有2家,另外有一些具备一定资质的小型企业,由于供需结构严重失衡,不可避免出现一定程度的垄断。一些企业反映节能减排奖励和扶持政策在实施中走样,非公有制企业往往需要通过中介机构才能申请到补贴,需要交纳高额中介费,政府部门推荐的环保设备名录中的产品比市场同类产品价格高、性能差等,政策实施的“走样”使一些企业形成了政策依赖,缺乏创新动力,也扭曲了市场,形成了“逆导向”。在企业环保技术监管方面,不少企业和商会协会反映存在监管方式倒置的两个极端现象,对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监管片面强调某项或某些指标的监测结果,忽视企业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的整体后果和对环境影响的综合效应;而对于企业环保技术指标要求方面,又过于强调工艺流程、原材料使用及设施配置等,忽视实际综合效果。此外,环保标准调整频繁、对环保治理技术了解不够透彻,以及环保专业人才缺乏等,也是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的问题。
  面对上述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强理念,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理念和环保工作理念的转变。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环保工作,进一步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环境教育体系。二是转方式,坚持以问题导向推动环境治理模式的转型。积极完善污染控制与质量改善兼顾的环境治理新模式,综合运用目标和行为导向,完善对企业环保技术检验监督管理办法,以环境质量管理“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三是补短板,尽快出台和修订有关配套法规政策,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围绕贯彻落实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章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文件,细化行业环保要求和监管标准,推进环保工作的精准化和精细化。四是创新制,优化环境治理的制度供给,提高实效性。积极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参与环境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环境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建立支持新能源和企业节能减排的“普惠制”政策,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