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地制宜,努力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

2017-01-14 00:02:5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53号

案 题:关于因地制宜,努力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市政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能够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后,中央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作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标准。我省也制定了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推进我省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是人类对城市建设规律的新认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我省作为全国海岸线最长的沿海省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更有其迫切性:
  一、我省为东亚季风区,自然灾害多,内涝症结难解。全省21个地市大部分为滨海型、河流三角洲型地市,属洪涝台灾害高发区。滨海等市县众多,海拔低,容易受天文潮、台风等影响,特别是大多数城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大量填海造地形成区域地市低平,缺少排水压差,导致暴雨期间发生内涝的风险更大。
  二、缺水窘境难破,城市生态不健康。城市开发建设不科学,目前我省各地市排水为快排模式,大量工程建设地面硬化使得城市成了“铁壳城市”,雨水无法渗透到地下,原有的池塘、洼地、湖泊、湿地等被填埋用于建设用地,降低了对雨水的调蓄分流功能。城市排水设施跟不上城市发展,城市容积率逐步提高,城市地面硬化增多,下大雨就“城市看海”了。现有的城市绿地景观也没有最大程度留住雨水,城市水生态遭到破坏,一系列生态问题随之而来,如热岛效应、空气干燥、水质变差、河流咸化向上游逐年推进、生物多样性缺失等。我省各地虽然降雨量丰沛,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夏秋易洪涝,冬常干旱,沿海台地和低丘陵区不利蓄水,缺水现象突出,尤其是雷州半岛最为典型,且许多河流中下游河段污染严重,资源型、水质型缺水城市多。因此,对于各地市来说,建设海绵城市,有效利用丰富的雨水资源迫在眉睫。作为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方式,海绵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是增强城市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城市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目前,我省深圳、珠海二市已成功跻身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一、正确认知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难度,准确把握海绵城市的内涵、目标和系统组成,防止“运动式建设”
  建设海绵城市要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避免对海绵城市就是植树种草,建透水路面、搞雨水利用的片面认识和理解,而忽视了如多功能调蓄公园、管网提标改造、合流制区域内涝和污染控制等一系列综合方案和设施建设。既要做好海绵城市的建设和养护,又要纠正以往不符合建设发展的理念,改变以往未端治理的方法,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部门协作、统筹建设,使海绵城市建设取得预期效果。另外,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复杂的现实条件、突出的跨专业和系统衔接问题以及紧迫的建设时序,各试点城市由于建设任务量大,难度系数高,普遍缺乏有技术储备和丰富经验的设计单位和施工队伍为后续工作做强力支撑。
  二、要积极推进重点城市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
  应及时总结深圳、珠海成功申报经验,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目前、佛山、惠州等市已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已着手试点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要努力推动佛山、惠州以及粤东西北的汕头、韶关等区域中心城市成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缓解建设资金困境。省财政要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可参照河南等省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省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从而逐步铺开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点和面。同时,应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通过财政贴息、金融部门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结合中央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我省各市的市情市貌各异,各市应结合本地客观实际情况,比如地形地貌、洪涝台风旱灾等自然情况,城市现有的海绵体拥有量以及经济实力等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规划先行,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制度、强化资金支持,制定时间表,落实进度,将雨水年径流总量作为城市建设刚性控制指标,力争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降雨水就地消纳和利用,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修复城市水生态。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民支持参与氛围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全民行动,公众、企业和公益组织都可以贡献自己的力量。各市应全面系统宣传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实现途径,努力让公众理解、支持并愿意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去,形成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之合力。公众不仅可以成为维护海绵体的重要办量,更可以身体力行通过建设雨水花园、屋顶菜园等方式成为微型海棉体重要建设力量。
  五、强化基础研究,破解技术等建设难题
  目前我国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技术方面主要是借鉴采用国外的,特别是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雨水问题的深入研究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成果丰富,但适合我国国情的一些自有技术仍待进一步探索。我省滨海型城市多、且地势低平,需要加大海洋型海绵城市技术研究力度,以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另外,海绵城市建设需要的巨额资金投入,光靠中央财政补助显然难以为继,因此,PPP模式被各地视为资金筹集的一条重要渠道。PPP模式在污水处理等方面运作得不错,每年政府作为公共投入的部分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回报给投资商。但是PPP模式用在海绵城市,怎么计算公共服务?这不像一吨污水处理完了是干净的,比较容易计算出来。海绵城市相当于在建一个生态绿地系统,这部分的服务怎么计算是一个难点。包括雨水排放的显性或者隐性收费等问题需要探索和解决。没有较持续稳定的回报,这也导致了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建设领域基本仍持观望态势。
  六、加快推进屋顶绿化工程建设海绵城市
  屋顶绿化是一种不占用城市土地的特殊绿化形式,主要指以屋顶等建筑物外立面为依托的立体绿化。近年来,随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作为其组成部分之一的屋顶绿化工作也提上新的日程。屋顶绿化成本低,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城市开发与绿地建设争地的矛盾,是拓宽城市绿化空间的空中“海绵体”。住建部2014年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及2016我省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均提出鼓励屋顶坡度较小的建筑可采用绿色屋顶。目前,北京、上海、深圳、南宁、常德、镇江等城市均已出台屋顶绿化的相关规定。我省可在省级层面研究并推动出台新建公共建筑同步配建屋顶绿化的强制性规定,并将要求落实到土地出让前的国土规划部门核发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出让后的项目报建与验收等环节,如无相关内容,项目不予报建与验收。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屋顶绿化的补贴机制,建立配套的指导与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