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孕产妇死亡率升高的建议

2017-01-14 00:16:1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43号
  案 题: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孕产妇死亡率升高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二孩政策放开以来,我国各地生育需求快速增长,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面临新的挑战。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自去年下半年以来,35岁--45岁年龄段以及45岁--48岁年龄段的孕妇数量逐月攀升,孕产妇死亡率出现升高趋势:2016年上半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8.3/10万,比去年同期增长30.6%。据了解,孕产妇死亡率出现升高趋势的主要原因是:1、政策放开后,想生二孩的多为80后,生第一胎时剖宫产率相对较高,疤痕子宫情况多,再次怀孕出现胎盘植入的现象会增多,二孩生育风险大。2、六到七成生二孩的孕产妇在35岁以上,属于高龄生产,不仅面临难受孕、易流产的困难,妊娠期的高血压、高血糖等并发症也随年龄增加而增加,分娩期发生羊水栓塞、肺栓塞、心跳骤停、窒息复苏等的风险也随之增大。3、由于高龄女性卵巢功能逐渐衰老退化,不少孕妇备孕多次使用促排卵药物,不仅导致卵巢受到过度刺激,还容易造成血液浓缩、血液粘稠,发生“血栓栓塞性肺梗”的风险增高 。4、孕产妇数量短期内较大幅增加,原有的医疗设备不能满足需要。5、由于孕产妇和新生儿突发情况多、病情变化快、家属期望高、救治难度大,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科、儿科医疗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投入多回报少,人才流失严重。同时,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中年轻女性较多,自身生育需求较强,人力资源显得更加不足。
  孕产妇死亡率的上升,某种程度上讲,都折射了现有医疗资源的失败,这不应在医疗条件越来越好的今天发生,也不能让走高的孕产妇死亡率,成了“二孩时代”抹不去的阴影。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好孕产妇及她们肚中胎儿的生命权与健康权。
  一、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各地要迅速摸清现有产科服务资源底数,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包括增加分娩人数、床位、设备等,完善设备及应急能力和相关配套工作。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功能,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打造生育全程服务链。
  二、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要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孕情搜索工作,做实高危孕产妇的随访、追踪、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同时要突出地方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作,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医疗机构产科的自身能力建设。加强相关医务人员如产科医护、遗传诊断、超声检查、围产期监护等工作人员的规范化培训,重点培训危重病诊断、抢救凶险性前置胎盘、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从业务水平及应急能力等方面反复培训及考核,以保证围产期医疗质量。选择有条件的医院建立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立和完善高危孕产妇三级转诊网络体系,对高龄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做好孕期监测。
  四、切实降低剖宫产率。世界卫生组织剖宫产率警戒线是15%,而我国剖宫产率高达50%左右。高的剖宫产率对于“二胎新政”的实施百害而无一利。“第一胎”破宫产势必延缓女性“第二胎”的生育年龄,这既增加了出生缺陷的几率,也增加了二胎生育(无论是顺产还是第二次剖宫产)的危险。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主动承担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把高剖宫产率降下来。
  五、加强产科、儿科人才培养。应在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开设大学本科助产和儿科专业,加强相关专业的招生培养。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也要加大儿科等紧缺专业的招生规模,进一步开展助产士、儿科医师的转岗培训,鼓励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在助产士、儿科方面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都要加强对助产士、产科医师、儿科医师、护士等给予倾斜,增加这些岗位的吸引力。
六、加强优生优育知识宣传。虽然二胎政策已全面放开,但不是所有女性都适合生二胎。长期“一胎化”政策使相当一部分女性在“新政”下处于高龄状态,即处于生产高危及出生缺陷高发的状态,因此政府部门应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科学引导妇女根据自身年龄及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再次妊娠分娩,以降低高危妊娠的发生率及母胎死亡的风险。